河東棚改區《武清新城 14-04-04單元》(R2)10-03地塊位于天津市 (略) 雍陽東道南側, (略) 八十四、天津 (略) , (略) 八十五,西至武清區楊村鎮四街農民集體、 (略) 會停車場用地,北至雍陽東道綠線。調查總面積為 *** .1m2,根據該地塊規劃條件通知書(編號:2021武清規條申字0050)的批復,其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
天津市鼎 (略) 受土地整理單位天津 (略) 的委托,遵照國家和天津市土壤環境初步調查的相關導則、規范、指南等對河東棚改區《武清新城 14-04-04單元》(R2)10-03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通過兩個階段的調查,分析了該地塊內的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狀況情況,并做出如下結論:通過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等方式了解到,地塊內歷史上為農田和溝渠、 (略) 。農田種植玉米和小麥,溝渠用于農田灌溉。場地內歷史上溝渠長約200m,寬約6m,深度約2m。東南角2011 (略) 房,廠房用于廢品回收,于2014年廢棄,廠房在2021年3月之前拆除。
該地塊目前現狀為林地(種植楊樹)、西北側有約 *** m2,高約2m建筑垃圾堆放、東南側為空地、廢 (略) 分菜地。建筑垃圾來源為周邊村莊拆遷遺 (略) 分磚頭瓦塊和建設馨達園小區時遺留下來的填土。廢棄溝渠內無地表水體,大部分已被填墊,填土來源于馨達園小區建設剩余土方,溝渠現長約20m、寬約5m、深約1.5m。地塊內無地下管線分布,無地上、地下建(構)筑物分布、無向地表水體中排污痕跡。地塊內區域未有硬化,未發現存在化學污染的痕跡,場地內無異味和地面腐蝕情況。
(2)相鄰地塊歷史上西側和北側為農田、 (略) (大橋道)、南側緊鄰魚塘,截至本次調查結束,本項目調查地塊相鄰地塊現狀為北側為空地、西側為空地和林地(種植楊樹)、 (略) (大橋道)、南側為魚塘,魚塘養殖金魚。
地塊外800m范圍敏感目標為三街村、四街村、棉織公寓、馨達園、 (略) 和武清區烈士陵園。
地塊800米范圍內現狀污染源有魚塘、倉儲、 (略) 、 (略) 、中能建筑 (略) 、建筑機 (略) (略) (大橋道和雍陽東道)。
地塊內歷史上污染源 (略) 、 (略) 、 (略) 、魚塘及周邊農田。
(3)調查地塊重點關注污染物包括有重金屬、有機農藥類、VOCs、SVOCs、石油烴、氮、磷、pH值、耗氧量等。
(4)第二階段地塊根據地塊歷史使用情況,利用地塊前期污染識別結果,綜合考慮地塊內外歷史生產活動情況、布點條件等因素,本項目采用系統布點法和專業判斷法進行土壤監測點位的布設,采用78*78網格布點和功能區劃分判斷布點,共布設21個土壤采樣點、7個地下水采樣點和1個地表水采樣點。地下水監測井深度在6m和9m。
采樣調查階段共采集76組土壤樣品包含8組現場平行樣,7組地下水樣品包含2組現場平行樣,1個地表水采樣點。 (略) 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樣品及平行樣送至進行實驗室檢測,土壤檢測指標涉及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總石油烴、pH值;地下水檢測指標有pH值、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農藥及石油烴(C10-C40)、耗氧量;地表水檢測指標有pH值、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農藥及石油烴(C10-C40)、氨氮、總氮、COD、BOD5、總磷、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
(5)通過實驗室檢測表明,送檢的土壤樣品土壤樣品中共檢出6種重金屬(銅、鎳、鉛、鎘、砷、汞)和石油烴,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農藥類檢測結果均低于方法檢出限。送檢土壤樣品pH值在8.26-9.22之間。所有檢測樣品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 -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6)通過實驗室檢測表明,送檢地下水樣品中檢出6種重金屬(銅、鎳、鉛、鎘、砷、汞)、石油烴、1,1,2-三氯 *** 烷、耗氧量檢出外,其他常規指標及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農藥類檢測結果均低于方法檢出限。送檢地下水樣品pH值在7.1-8.01之間。
地下水檢測因子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 -2017)IV類水限值。
(7)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場地地表水樣品pH值為8.01,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pH值6~9。
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總氮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劣Ⅴ類,砷、銅、鉛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Ⅰ類,氨氮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總磷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Ⅳ類,鎳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值。
(略) 述,河東棚改區《武清新城 14-04-04單元》(R2)10-03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均低于相應的篩選值和標準限值,對人體健康可接受,符合未來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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