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52號廠房隔斷以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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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GD#DF# |
標的名稱 | 52號廠房隔斷以東 |
標的編號 | GD#DF#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略) 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名稱 | 52號廠房隔斷以東 |
轉讓底價(萬元) | 20.11 |
掛牌日期 | 2025-06-18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6-24 |
資產概述 | 52號廠房隔斷以東 |
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6-18 |
掛牌公告期 | 5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延牌條件: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最長延長周期數:49,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個):5個工作日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后,承租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租金。后續(xù)承租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租金支付時間為當次支付周期結束前一個月內。 |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 (略) 于出租狀態(tài),本次租賃期限為五年,租金按季度支付。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后,承租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租金。后續(xù)承租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租金支付時間為當次支付周期結束前一個月內。 2.承租方在項目掛牌期間已充分了解并認可房屋現狀,并同意以公示的擬出租面積進行租賃,不得有任何異議或要求做出調整。 3.本項目承租方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可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須向出租方提供裝修方案等材料,不允許改變原房屋結構。用于裝修改造的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承租方需承擔費用:包括水、電、燃氣、 (略) 絡、停車費、物業(yè)費等應承擔的各項費用。 5.承租用途:承租方使用出租標的按照建筑規(guī)劃用途,合理設計租賃標的使用業(yè)態(tài),租賃用途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且禁止生產違法產品和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出租標的的經營業(yè)態(tài)和用途須符合標的資產所在地政府相關部門(如:規(guī)劃、環(huán)評、消防、環(huán)保及合法經營等)的要求,由承租方自行向主管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政策了解,摘牌成功后依法合規(guī)辦理相關手續(xù)。承租方不得將出租標的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期貨、期權、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交易。承租方如需改變租賃使用用途的,需報出租方書面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報批手續(xù),否則視為根本違約。承租方須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附帶設備,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廠房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6.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間,即為現場踏勘及盡職調查期。意向承租方在遞交承租申請前,需對出租標的進行現場踏勘。意向承租方現場踏勘時應嚴格遵守《現場踏勘管理辦法》的要求(自行下載查閱),且在向產權交易機構遞交承租申請的同時須提交意向承租方與出租方均加蓋公章的《踏勘確認書》(自行下載查閱)一份,作為承租申請的必備材料之一。踏勘需提前聯系出租方,獲得 (略) 的保密審核和批準,現場踏勘聯系人秦思凡,聯系方式:#。 7.廠房的經營人只限于本合同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整體轉租、轉讓或以聯營、承包、借用等其他任何形式變相整體轉租、轉讓或者借與第三人使用。 8.本項目租賃期內遇因政府收儲、征拆等政府行為導致本次交易不動產租賃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雙方無條件簽訂終止協議,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張任何補償、賠償、損失,如政府對地上建筑物有補償時,承租方對其自建的建筑物享有補償權利(補償必須符合政府規(guī)定)。如在租賃期間根據出租方上級單位的要求,對租賃物進行對外公開轉讓的,由出租方聘請評估機構分別對出租項目標的和升級改造的部分進行評估,并由出租方根據相關規(guī)定統一進行公開掛牌交易,交易完成后出租項目的轉讓價款歸出租方所有,升級改造部分的轉讓價款歸承租方所有,如轉讓項目的成交價格較掛牌底價產生溢價的,增值部分的收益全部歸出租方所有,與承租方無關。如在租賃期間根據出租方上級單位的要求收回租賃物,承租方新增的資產可自 (略) 置,出租方對此不給予補償、賠償。出現上述行為之一,出租方需提前90日通知承租方。 9.其他披露事項詳見國融興華評報字[2024]第#號評估報告等備查文件。 特別提示: 出租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承租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承租方了解標的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承租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出租標的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承租須知: 1.意向承租方須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承租申請手續(xù)(含提交《資產承租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交易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承租申請手續(xù)辦理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承租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出租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承租方應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具體金額詳見明細表。 3.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內報名,公告期滿后持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相關資格證明,經拍賣機構北京 (略) (略) (機構聯系?:樊先生,聯系電話:400-100-1069 )辦理競買手續(xù)后(拍賣前一個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競拍資格。 4.1意向承租方若違反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承租方未能成為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承租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 (略) 返還。意向承租方成為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按照相 (略) 置。 4.2本項目交易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已到賬為準),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3.3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交易保證金和租金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 (略) 賬號:#1887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4.意向承租方在簽署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查閱資產出租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承租方須自行對項目信息進行調查核實,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交易風險和交易費用的情況下,自行決定是否參加交易,并獨立承擔風險。 5.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資料進行規(guī)范性審核,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補充資料。 6.不涉及原承租方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的:經公開征集僅產生一個合格意向承租方的, (略) 以不低于掛牌底價的價格進行一次報價,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最終成交價格,以協議方式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通過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拍賣時間:掛牌期滿后第4個工作日上午10點, (略) 址: (略) (網址:http://**)。涉及原承租方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的:經公開征集產生一個(含)以上非原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項目進入拍賣 (略) 址: (略) (網址:http://**)。通過拍賣方式確定最終報價人,若最終報價人為原承租方的,確定其為承租方。若最終報價人為非原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出租方以該最終報價人的最終報價征詢原承租方是否行使優(yōu)先承租權:原承租方放棄行使優(yōu)先承租權的,由該最終報價人成為承租方;原承租方行使優(yōu)先承租權的,由原承租方以該最終報價人的最終報價并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承租程序后成為承租方。 7.承租方須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承租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本項目有關交易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 (略) 賬號:3948 8010 0166 8866 6601 0002 開戶行: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 8.租賃期限內,房屋內涉及的水、電、暖等由承租方自行維護、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承租方自行負責租賃房屋內的安全、防火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水、火、電等事故,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出租方或第三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9.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方書面批準,承租方隨意改變承租用途的,同意解除租賃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0.租賃期限內,承租方禁止將本項目分租、轉租、改變實際承租人。 11.承租方不得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代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 12.本公告所稱意向承租方是指對本次出租標的有承租意向并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承租申請材料的主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經審核,符合承租條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承租方。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拍賣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 (略) )依法注冊、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2.意向承租方必須具備軍工相關保密資質,具有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由出租方對資質進行審核和確認,最終以踏勘確認書蓋章的形式確認資格。3.意向承租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不允許 |
(略) 上報名 | 不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00元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廣東聯合 (略) 賬號:#1887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轉賬備注:GD#DF#+保證金 |
保證內容 | (1)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guī)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應按交易規(guī)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交易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須知內容及《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zhí)行。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確認為承租方的,在承租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guī)定將交易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的,按相關約定支付交易服務費至我中心指定賬戶。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鄭州 (略)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南三環(huán)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李毓平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企業(yè)類型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72M | 經營規(guī)模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
監(jiān)管機構屬地 | ||||
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 (略) | |||
批準單位名稱 | 鄭州 (略) | 批準文件類型 | ||
批準日期 | 2024-09-05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鄭州 (略) 紀要-2024年第14次總經理辦公會紀要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程小姐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23.com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略) (略) (略) 406號之一保利克洛維中景大廈B座8樓全層 |
(略) 址 | http://** |
補充披露信息 | ||||
暫無補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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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