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恒眾環保科技建筑產業示范基地配套碼頭工程于2019年11月20日獲得環評文件承諾備案書(編號2019-019)。項目施工圖階段,碼頭前沿水域增加炸清礁工程內容,其他工程內容不發生變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37號)相關要求,我司委托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開展了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
評價單位在資料搜集基礎上,多次開展現場調研,結合本項目的建設及運營階段污染物排放情況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中已落實的原環評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風險防范措施的有效性進行分析評價。在此基礎上,評價單位編制完成《舟山恒眾環保科技建筑產業示范基地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送審稿)》。
2023年2月16日,本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技術評估會在舟山召開。會后,評價單位根據技術評估專家組意見對報告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舟山恒眾環保科技建筑產業示范基地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備案稿)》(見附件)。現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令第37號)的第十條要求,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備案稿)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5日。
附件:舟山恒眾環保科技建筑產業示范基地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備案稿)
舟山恒眾 (略)
2023年4月17日
舟山恒眾環保科技建筑產業示范基地配套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備案稿).pdf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