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11
公示內容:根據《關于印發的通知》(黔環通[#號)、《關于印發的通知》(黔環通[#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查 ,我局對安龍縣魯溝河免底段(天橋至河邊)河道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01月21日-2025年01月30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859-#(黔西南州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綜合受理窗口)/0859-#(黔西南州 (略) 生態環評科)通訊地址:黔西南州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綜合受理窗口/ (略) 沙井街財富廣場三樓黔西南州 (略) 生態環評科郵 編:#
審批文號:州環核[#號
項目名稱:安龍縣魯溝河免底段(天橋至河邊)河道治理工程
文件名稱,點擊如下:23安龍縣魯溝河免底段(天橋至河邊)河道治理工程.pdf
內容標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關于安龍縣魯溝河免底段(天橋至河邊)河道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審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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