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鳳城街道西門橋 2025-3 號地塊占地面積 (略).75 平方米,位于黔東南州天柱縣天柱縣鳳城街道西門橋,目標地塊中心經緯度坐標為 109.(略)°,26.(略)°。目標地塊歷史上一直作為耕地和交通運輸用地使用,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發〔2023〕234 號)可知:目標地塊屬于 01 耕地(0103 旱地)、12 交通運輸用地(1209 其他交通設施用地);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略)-2017):目標地塊屬于 01耕地(0103 旱地)、10 交通運輸用地(1005 交通服務場站用地)。目標地塊規劃用途屬于《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略))規定的二類居住用地(R2),同時目標地塊用地類型為《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發〔2023〕234 號)中的 07居住用地(0701 城鎮住宅用地)及《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略)-2017)中的 07 住宅用地(0701 城鎮住宅用地),地塊按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略))第一類用地開展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受天柱縣 (略) 委托,貴州景 (略) 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及管理文件要求,開展天柱縣鳳城街道西門橋 2025-3 號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結合資料收集整理分析、人員訪談及地塊歷史影像,再通過目標地塊及勘界紅線外約 1km 范圍內現場踏勘,最終得出目標地塊使用歷史為耕地和交通運輸用地;相鄰地塊主要為住宅用地、教育用地、耕地、行政辦公用地、商業用地、交通設施用地、林地。目標地塊內部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等可能影響土壤和地下水的人為活動發生。現場踏勘過程未發現目標地塊內部及相鄰地塊有危險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質、油品的貯存或地下輸送管道、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等情況,也未發現目標地塊及相鄰地塊土壤存在被污染的跡象或痕跡;目標地塊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無相應的環境污染 (略) 記錄;由此確定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受到地塊內及地塊外污染物遷移的影響可能性較小。目標地塊通過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后,本次調查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可以按照二類居住用地(R2)進行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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