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采購人)就“潮州聯通2025年潮安大道統建管道直接采購項目(采購編號:CZ-Z-CB-2025-0003/采購代理編號:GPDI-ZB-2025-*)”采用直接采購方式進行采購,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程序于2025年5月29日進行了直接采購,現就評審結果公布如下:
1、談判項目名稱:潮州聯通2025年潮安大道統建管道直接采購項目
2、需求公示發布時間:2025年5月20日
3、成交候選人如下: (略)
4、成交候選人公示期: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3日,應答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成交候選人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逾期將不再受理。
5、聯系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渠道
(1)采購人聯系郵箱:*@*hinaunicom.cn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林偉豪、蔡豪、楊振坤
電話: *、*
電子郵箱: *@*pdi.com
6、提出異議的要求:
(1)異議提出人應為應答人或與采購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2)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具體要求如下:
1)異議事項應真實、具體,且不是主觀臆測內容;
2)異議人提出的主張及請求應明確;
3)異議以個人名義提出的,應在異議材料上署具異議人的真實姓名、有效聯系方式和地址;異議以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的名義提出的,異議材料上應加蓋公章,并寫明聯系人姓名、有效聯系方式和地址;
4)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5)異議應在規定時限內提出。
(3)異議人對其他應答人的文件內容進行異議的,應說明該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
(4)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異議人的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修改或補充材料的,異議人應根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要求進行修改或補充。
(5)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如屬于以下兩種情況,采購人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規定的任意一項要求的;
2)異議事項已進 (略) 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6)異議事項如屬于惡意攻擊或虛構事實的,將追究異議人的相關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納入重點關注供應商或失信名單。
采購人: (略) (略) (略)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省電 (略)
日期: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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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