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
2024年12月30日7時44分, (略) 消防救援 (略) 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接指揮中心調派,位 (略) 北港街道獨樹溝村韓屯4組82號田德財家發生火災,火災過火面積約20平方米,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房間內家具、電器和裝飾不同程度燒損。事故發生后, (略) 政府成立火災事故延伸調查組(簡稱“調查組”),負責此次事故調查工作,具體火災調查情況如下:
一、火災事故發生場所概況
(一)起火建筑基本概況
起火建筑為單層農村自建房屋,位 (略) 北港街道獨樹溝村韓屯4組82號,單層磚混建筑,坐北朝南。該建筑四周均為自建平房,起火房間為田德財家東側臥室。
(二)人員居住情況
該住宅平時由死者田德財和妻子柳桂云居住,日常生活由子女輪流照顧。
(三)死傷者個人身體及生活情況
死者田德財,男,漢族,戶籍所在地遼 (略) (略) 黃土坎鄉申家屯村一組659號,公民身份號碼:(略)41X。
傷者柳桂云,女,漢族,戶籍所在地遼 (略) (略) 黃土坎鄉申家屯村一組659號,公民身份號碼:(略)428。
二人在火災事故發生前身體健康,生活能夠自理,能夠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
二、起火經過和滅火救援經過
(一)起火經過
2024年12月30日7時30分許,鄰居李學芝聽見后門敲門,發現傷者柳桂云滿臉熏黑,說著火了找不到死者田德財,李學芝隨后通知附近親友救人和報警。
(二) (略) 置經過
2024年12月30日7時44分, (略) 消防救援 (略) 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接指揮中心調派,出動2輛消防車8名消防救援人員,7時58分到達現場,8時05分將田德財救出移交120醫務人員,8時04分火勢撲滅,8時58 (略) 置完畢。2025年1月2日18時48分田德財搶救無效死亡。
三、火災損失 (略) 理情況
此次火災共造成室內家具、床上用品、電器、衣物等物品不同程度損毀,直接財產損失約1.(略)元。經了解人身傷亡后所支出的喪葬費約為(略)元,田德財治療費用為1.(略)元,柳桂云治療費用為1.(略)元。直接經濟損失共計8.(略)元。
四、火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性質
火災發生后,調查組立即開展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調查人員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詢問,對火災現場進行勘驗,對物證進行鑒定,認定此次火災:
1、起火時間:2024年12月30日7時30分許。
2、起火部位: (略) 北港街道獨樹溝村韓屯4組82號田德財家中庭東側房間。
3、起火點:東側房間內西北角立式空調 (略) 域。
4、起火原因:東側房間西北角立式空調供電 (略) 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引發火災。
(略) (略) 病例判斷,其死亡原因為吸入有毒氣體性肺炎。
五、延伸調查情況
該建筑為單層自建民用建筑,不涉及消防工程審批、消防中介服務機構和消防產品質量等監管內容。 (略) 政府專職消防救 (略) 警及無 (略) 工作正常,警情 (略) 置過程符合規定,裝備器材好使好用,充分發揮應有效能。
六、火災事故責任的 (略) 理建議
(一)此次火災事故是由 (略) 故障意外事件引發火災,故不再追究其相關人員責任。
(二)北港街道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消防宣傳教育不到位和應急疏散演練不全面的情況, (略) 政府責令北港街道做出深刻書面檢查。
七、工作意見和建議
(一)全力加強基層消防安全管理。建強鄉街、公安派出所、 (略) 格等力量,加強對相關場所的排查檢查,推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納入城鄉“社會 (略) ” (略) 格管 (略) ,實現 (略) 格化管理提檔升級。實體化運轉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基層消防工作站,確保能夠識別風險、排查隱患、整改問題。
(二)緊盯農村自建房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鄉街及相關部門要對不托底、不放心的自建房重新排查,健全完善隱患問題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集中整改可燃材料裝修、安 (略) 不符合規范、電力基礎設施薄弱等突出問題。同時,加強對精神障礙、行動不便、獨居的老人、病人和殘疾人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傳授火災預防和自救知識, (略) 、 (略) 和公共場所配備適合弱勢群體的消防設施,如智能型獨立感煙報警裝置、逃生輔助工具及滅火器。
(三)要切實加強消防宣傳警示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練。行業部門、鄉街、派出所要經常性開展進農村、 (略) 、進家庭消防宣傳教育;社區、村屯和其他自治組織要推行鄰里守望、互助互救的應急制度,定期組織住戶開展逃生疏散演練和查改身邊隱患活動,切實提升群眾消防安全素質和自防自救能力。
(略) 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4月21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