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設項目顧問咨詢服務項目變更公告(2)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PTXECG#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略) 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設項目顧問咨詢服務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 競價采購文件
更正原因: 部分內容變更
更正后的內容:
服務內容(#方委托#方辦理顧問咨詢事務包括):
(1)組織開展項目調研、技術商務交流、專家咨詢等項目前期工作。
(2)根據項目特點和采購人建設意愿,針對本項目具體實施要點、難點及目標,編制《 (略) 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含運作模式、交易結構、政府承諾和保障、確定社會資本的方式等);
(3)根據項目特點和《實施方案》,編制《 (略) 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經營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經營權轉讓協議》)等相關合同協議;
(4)協助草擬采購人就本項目的匯報材料、會議材料等;
(5)為采購人就本項目所涉的其他商務、財務、政策問題提供專業咨詢意見與建議;
(6)其他與本項目有關的事項。
交付期限(咨詢成果遞交時間):
(1)合同簽訂之日起的30個自然日內,向采購人提交《實施方案》。
(2)《實施方案》通過政府相關會議決策后10個自然日內,向采購人提交本項目的《經營權轉讓協議》。
支付方式(服務費支付方式和時間):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說明 |
1 | 100% | 在項目經營權買受人向采購人支付經營權轉讓費后7個工作日內,由買受人向中標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詢服務費。(采購人不支付任何費用,付款前中標人需向買受人提供等額的稅務發票)。 |
資質要求證明材料:
?適用。供應商應提供本項目公告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以證明供應商具有承擔本項目要求的資質。
服務合同條款7.4#方的權利第一點:
按合同約定向項目經營權買受人收取咨詢服務報酬
服務合同條款第十一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開始生效。
三、其他補充事宜:
其他內容不變,更正日期:2025年4月23日
四、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略) (略) (略)
地址: (略) 新涵街商務大樓
聯系人:小李
聯系電話: #
2、招標代理機構
名稱: 福建 (略)
地址 : (略) 涵東 (略) 58號3樓
聯系人: 小林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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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