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報送的由甘肅 (略) 編制的《年產10000噸飲料及5000噸罐頭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 (略) 生態環境工程技術服務中心組織專家對該報告表進行了技術評審,出具了技術評估報告(武環評估〔2023〕133號),認為《報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措施可行,評價結論可信。經局審批領導小組會議審查,現對該《報告表》(報批版)批復如下:
一、項目位于位于武威工業園區主產業區,租賃武威 (略) 年產5000噸皇冠梨生產線2#、3#廠房及部分相關生產設備進行建設。武威 (略) 原年加工3000噸紅棗、2000噸枸杞生產線于2018年5月完成竣工環保驗收,5000噸皇冠 (略) 場原因一直停產至今未建成投運。
項目主要建設年產10000噸飲料及5000噸罐頭生產線各1條,建設內容包括:主體工程(利用已有3#廠房設置前處理、榨汁、調配、灌裝、殺菌及包裝車間)、儲運工程(利用已有2#廠房設置輔料庫1座,原料庫、冷庫均依托已有設施)、公用工程(供水、供電、供暖設施)及環保工程(50m3/d污水處理站1座)。項目總投資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5萬元,占總投資的18.3%。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園區總體規劃,工程在落實環評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前提下,對環境影響較小,從環境保護角度同意該工程建設。
二、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保證環保治理資金足額到位,落實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將環境不利影響降至最低。
三、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建設期現場管理各項要求。項目利用已有廠房建設,只進行生產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建設期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建筑施工設備應選用低噪設施,確保建設期施工噪聲排放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建設期產生的生活垃圾定點收集、交由環衛機構統一處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運至城建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場所處理。
(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果蔬廢棄物暫存和污水處理設施運行過程產生的惡臭氣體,你公司要嚴格按《報告表》要求,加強車間通風,在生產車間設置半封閉式果蔬廢棄物暫存池,產生的果蔬廢棄物及時清運;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池全封閉,通過綠化隔離、定期噴灑除臭劑等措施,確保項目惡臭氣體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惡臭污染物無組織排放廠界標準限值。
(三)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人員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經新建的50m3/d污水處理站處理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B級標準限值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生活污水依托廠區已有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
(四)控制噪聲污染。你公司須按《報告表》要求,選用低噪聲設備,對產噪設備采取基礎減震、廠房隔音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聲環境保護目標處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限值。
(五)加強固廢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做好各類固體廢物的分類回收和處理處置工作,落實各項綜合利用措施。加強對固體廢物暫存、轉運等各個環節的環保管理工作。項目生產過程產生果蔬廢棄物及不合格品果蔬等收集后外售周邊養殖場作為飼料,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置。廢礦物油、廢棉紗和廢油桶屬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后暫存于廠區新建40m2危廢暫存間內,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做好運營期的環境風險防范工作,嚴格規范操作程序,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同時,按照《報告表》提出的環境監測計劃,做好企業自測工作。
五、嚴格按照國家排污許可管理相關規定,在啟動生產設施或發生實際排污之前申領排污許可證,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不得排放污染物。在正式投產前,建設單位應自行組織本項目的竣工環保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在項目建設及運營期,你公司應主動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環保措施落實情況,接受環境執法部門的監管。
(略) 生態環境局涼州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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