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樂山峨眉高橋35kV變電站升壓擴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樂山峨眉高橋35kV變電站升壓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共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833-*、*(市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生態環境窗口) 傳真:0833-* 地址: (略) (略) 西段553號2012辦公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批準建設項目的情況: (一)項目名稱:樂山峨眉高橋35kV變電站升壓擴建工程 (二)建設地點: (略) (略) (三)建設單位: (略) (四)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四川華易 (略) (五)項目概況: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包括: 主要建設內容:變電站部分:高橋35kV變電站原址升壓建設110kV變電站1座,主變本期容量1X31.5MVA(利舊),主變終期容量100MVA。新建110kV出線2回,終期4回,新建35kV出線6回,終期8回,新建10kV出線8回,終期12回。新建10kV無功補償2×5004Kvar,終期4×5004Kvar。 (略) 部分:在110kV為夏線66#至67#間開“π”處新豎一基雙回終端塔。 電纜部分:從新建終端塔敷設兩回110kV電纜至高橋變電站(1回至110kV夏荷站,1回至110kV大為站),電纜長度約0.24km,電纜截面積630mm2。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護措施 1.聲環境保護措施 合理安排高噪聲施工作業的時間,選用低噪設備,附近加設可移動的簡易隔聲屏。合理步局施工場地。定期對施工設備進行維護,減小施工噪聲。 2.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嚴格按照“六個必須”,“六個不準”的要求開展施工,即必須打圍作業、必 (略) 、必須設置沖洗設施、必須濕法作業、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高空拋撒建渣、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不準現場堆放未覆蓋的裸土。 3.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 變電站施工過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不進行現場攪拌,施工期間,基礎工程等會產生少量設備沖洗廢水,經簡易沉淀池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員施工期間在當地租用民房居住,利用附近居民既有旱廁收集后用作農肥。 4.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施 (略) 盡量利 (略) ,避免新建施 (略) 。鐵塔施工臨時占地應選擇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帶,減少土地平整導致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壞。塔材、金具等材料集中堆放并及時進行組裝,減少現場堆放時間,減少對植被的占壓。 電纜排管溝施工過程中嚴格要求施工人員在劃定的施工紅線范圍施工,不超出施工作業范圍,不隨意占用耕地,降低施工活動對周圍地表和植被的擾動。 (二)運營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電磁輻射及聲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運行期加強環境管理和電磁環境影響的環境監測工作;對工程所在地區的居民進行有關輸變電工程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2.水環境保護措施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施肥,嚴禁排入地表水體;站內主變油坑、事故油池應采取重點防滲措施,避免泄漏對土壤、地下水、地表水體造成影響;事故廢水主要為消防廢水,集中收集處置,隔油沉淀處理后,罐車拉至排污水處理廠,嚴禁直接排入地表水體。 3.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對塔基處和電纜排管處對于占用的耕地應復耕復種,應恢復為耕地,種植當地、當季農作物,并定期跟蹤跡地恢復效果。 4.固廢環境保護措施 高橋110kV變電站運營過程中巡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內垃圾桶收集后交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定期更換的蓄電池以及含油廢勞保等屬于危廢,于危廢間暫存后定期交由有相應危廢資質單位處置。事故油無需在站內暫存,及時交有相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