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略) 委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略) 國資委、財政部第32號令)《青海省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青國資產〔2024〕33號),青海 (略) 場對該公司所持有的一輛報廢車輛及設備公開轉讓,掛牌總價:(略)。
標的一:報廢車輛,掛牌價:(略),保證金:(略)元;
標的二:壓面機、榨汁機等設備,掛牌價:60元,保證金:60元;
對受讓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讓條件詳詢青海 (略) 場網站http://**.cn,有意受讓者,請到青海 (略) 場報名,公告期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6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4年11月26日17時前將交易保證金匯入指定賬戶(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競價方式及時間:進入競價程序后,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7日,采取動態報價方式確認受讓方。
報名地點: (略) (略) (略) 67號金陽光大廈A座15樓
(以下圖片僅供參考,具體以現場實物為準)
特別提示:
1、該項目競買人報名時,需提供相關汽車報廢資質;
2、受讓方營業執照內容需包含報廢汽車拆解,并具有省商務廳頒發的報廢汽車拆解回收資質和當地政府部門頒發的排污許可證,受讓方對報廢汽車進行拆解并開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書或異地報廢受理憑證;
3、資產以現場實物為準,意向受讓人需到現場勘查車輛,確認無疑問后報名;
4、報名截止2024.11.26.下午17:00(以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
5、在競拍車輛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6、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內有權利及義務對標的企業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全部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現狀及瑕疵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
項目負責人:梁先生 (略)
業務負責人:馬先生 (略)
網絡負責人:趙女士 0971-(略)
青海 (略) 場
2024年11月13日
千輛公車競價,民間二手車免費發布、 (略) 交易, (略) 場“公眾號”
最新國資政策法規、企業混改、增值擴股、產(股)權交易、機械設備
車輛、房產等實物資產交易, (略) 場“公眾號”
特別提示:市場人員做好勘察策劃、回訪共銷,未成交原因分析報告回復客戶等全程免費服務。
咨詢電話:09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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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