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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水利項目
略改造提升工程
比
選
文
件
項目業主:X鴨池鄉人民政府
代理機構:X興略
X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水利項目
略
一、本項目經X略、略以屏發改賑〔2017〕75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略門備案,比選方案備案號為屏發改發【2017年#月#號現本項目通過隨機搖號抽取中選人(承包人),誠邀在X內注冊符合資質要求的獨立法人企業參與本項目的搖號抽取。
二、項目概況(表一):
項目業主
X鴨池鄉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
X2017易地扶貧搬遷水利略改造提升工程
建設地點
鴨池鄉大壩村、華象村、中華村、周家山村、清坪村、白壩村等
實施時間
120日歷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該項目為水利工程,長度26027米,包括取水、凈水、蓄水池、管溝開挖回填及管道(含管件)安裝等內容。請詳見工程量清單以及施工圖設計文件等相關資料。
建設資金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已落實
其他
1、施工期間,因比選中選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現有道路和其他設備設施等損壞,概由比選中選人(即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其經費。
2、請各比選略安排時略及略組織踏勘,查明或核實有關編制比選實施方案和簽略需的一切資料。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比選申請略帶來的一切風險和責任。
三、項目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X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水利略改造提升工程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X內注冊的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 級及以上。
3、其他要求:
(1)比選申請人擬略的比選申請人項目經理應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水利工程),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應具備水利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以上資料報名時需提供加蓋單位鮮章的復印件)。略為,公司列入黑名單。項目經理和班子成員均無在建項目,中選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項目擔職。略不接收任何補充材料。
(2)如未滿足以上條件,即使抽中也會被取消中選資格。
(3)中選后在施工合同簽訂前,應提交工程項目的“管理機構配備情況表”和“施工組織設計”給比選人(即項目業主)。
(4)本工程項目不允許轉包或違法分包。
(5)本工程按屏府函[2017]45號和屏府辦函[2017]2略。
4、.本工程項目不接受組成聯合體參選。
五、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X人略》http:/ *** 上發布。
六、報名: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并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到《X人略》http:/ *** 下載工程圖紙、工程預算控制價清單、比選申請函樣本及合同樣本,待自檢可以接受比選人確定的工程圖紙范圍的發包總價以及清單中的固定單價(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到X公共資略報名。
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所有資料均為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交于X興略(X29地塊11棟1單元2樓2號):
(1).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身份證、建造師資格證等復印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書復印件。
(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4).已注冊企業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6個月養老保險復印件;注冊企業時間不足6個月的,提供從注冊之日起繳納養老保險復印件。
(5).比選申請函、授權委托書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明。
(6).繳納的年度抽取保證金復印件。
2、此項目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個工作日)。各申請人報名時間為:從 2017年12月 13日(X時間)略之時起至 2017年#月#日17時00分 (X時間)截止。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最高限價(萬元)
發包價(萬元)
備注
施工1
E.固定價
164.0824
150.95
七、隨機抽取中選人
1.項目業主定于X時間 2017年#月#日11時00分 ,略門略的略監督下,在X公略(略政辦公樓1號樓1樓)略X政府投資項目隨機搖號抽取活動,從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搖號抽取 1個作為中選人。
2.抽取方式。在隨機搖號開始前,業主單位應將報名時比選申請人提交的略門審查,合格的比選申請人方可參與隨機搖號抽取。
3. 中選后3日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簽合同的,將按屏山略理。
八、聯系方式:
項目業主(全稱):X鴨池鄉人民政府
郵 編: ##
聯 系 電 話: ## 、 ##
傳 真:
電子信箱(E-mail): ## @qq.com
附件: 1. 比選申請函、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
2.發包價清單(含固定單價)
3.施工圖
4.合同樣本
2017年#月#日 (公章)
(比選人名稱):
我方已仔細研究了 (工程名稱) 略內容,略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參加本次比選活動。
我方聲明:略列要求,并真實可信,不存在虛假(包括隱瞞)。擬任項目負責人不同時承擔另外的工程,否則自愿放棄抽取和中選機會。
如我方中選,我方承諾:
1、略、工程圖紙、發包價清單、合同樣本提出的要約及價格簽訂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簽訂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略期間不更換項目負責人。
3、中選后3日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簽合同的,將按屏山略理。
4、本申請函屬于合同略分。
以上為我方參加比選的申請,如違反,略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自愿按照相略罰。
比選申請人: (蓋單位章)
擬任項目負責人: (簽字)
地址: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本單位人員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 (項目名稱) 標段比選申請、略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比選申請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親自投標而委托代理人投標適用
申請人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比選申請人: (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X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水利項目
略改造提升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及
附
件
項目業主:X鴨池鄉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十二月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 發包人” )為實施(項目名稱)已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對本項目施工標段的投標,并確定其為中標人。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圖紙。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具體工程項目和工程數量詳見工程量清單、圖紙。
3.工期
承略監理人開工通知,計劃工期為天。
開工日期:2017年月日
竣工日期:2017年月日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要求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元
6.本合同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⑴ 中標通知書;
⑵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⑶ 專用合同條款;
⑷ 通用合同條款;
⑸ 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技術條款);
⑹ 圖紙;
⑺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⑻ 其他合同文件。
7.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略,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8.承包人項目負責人(建造師):。承包人技術負責人(工程師):。
9.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10.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11.本協議書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合同未盡事宜,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略分。
發包人: ________________(蓋單位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 所: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引用中華人民略《略文件》(2009版)相應條款。
1.1 詞語 定義
1.1.2 合同當事人和人員
1.1.2.2 發包人:(填入發包人的名稱)。
1.1.2.3 承包人:(簽約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稱)。
1.1.2.6 監理人:(填入監理人名稱)。
1.1.4 日期:
1.1.4.5 缺陷責任期(工程質量保修期):1年。
1.4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進入合同文件的各項文件及其優先順序:如下。
⑴ 中選通知書;
⑵ 抽選(或比選)申請函及附錄;
⑶ 專用合同條款;
⑷ 通用合同條款;
⑸ 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技術條款);
⑹ 圖紙;
⑺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⑻ 其他合同文件。
本條全文引用中華人民略《略文件》(2009版)合同范本通用條款相應條款。
3.1 監理人的職責和權利
3.1.1 監理人須根據發包人事先批準的略使權力,發包人批準的權力范圍: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規范》(SL ## )執行。
本條全文引用中華人民略《略文件》(2009版)合同范本通用條款相應條款。
4.1.10略的其他義務:
A、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在每月20日前略代表提交下月進度計劃安排;在圖紙會審后10日內向發包人提供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材料核價或采購計劃報表按發包人管理要求提前時間提略代表。
B、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配合略理施工略市建設管理、施工法規、周邊關系、質監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問題。
4.11.1不利物質條件的范圍:__無。
承包人編制施工方案的內容:略人員及分工、施工方案、安全方案、質量控制、總進度計劃等。
11.4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異常惡劣氣候條件的范圍為:十級以上的大風,持續降雨24小時且降雨量為 200 mm以上,40攝氏度以上并持續2天的高溫天氣,上述及其它異常惡劣天氣導致的延誤,經監理和發包人認可后,工期可順延,但費用不變。
11.5承包人工期延誤
⑴逾期完工違約金2000元/ 天。
⑵ 全部逾期完工違約金總限額為:不超過簽約合同價的 10%。
由承包人承擔的其他暫停施工: 無。
15.1 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本工程無變更,按照工程量清單固定總價發包,略總價包干(審減不審增)。
15.8 暫估價
本工程無暫估價。
16.1 物價引起的價格調整
物價引起的價格調整方式:不調整。
17.1.2 計量方法
補充約定:開工前承包人在監理工程略的監督下應對工程地形、斷面略復核,項目按《略文件范本(2009)年版)》中技術規范的相關規定計量。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承包人應于達到進度款支付條件后7日以內向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和質量認證資料。略報略簽證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共同審定。
17.3.3 工程進度付款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1)①待承包人工程量產值完成達到合同總價50%時,支付至總合同價款的30%;②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總合同價款的70%;③完成竣工審計結算,支付至總合同價款的95%;④預留竣工結算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金,待質量保證期結略門確認無質量問題后無息退還。(2)項目業主的建設資金只能撥付中標人在項略開設,留有投標文件承諾的項目經理印鑒的企業法人賬戶。發包人在未出具審計結論之前,施工合同價款劃撥額度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80%.
17.4 質量保證金
17.4.1扣留的質量保證金總額為簽約合同價的 5 %。本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無息退還。
19.1 缺陷責任期(工程質量保修期)起算時間
本工程缺陷責任期(工程質量保修期)計算如下:從工程通過合同工程完工驗收后開始計算。
20.4.2第三者責任險:按國家略。
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略。
22.1.2當承包人發生第22.1.1項約定的違約情況時,發包人有權略違約金,具體約定如下:
(1)承包人違約逾期竣工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按通用條款第22.1.2(2)款約定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另支付發包人工期延誤每天2000元的罰款。造成其它損失的,按實予以賠償。非招標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停工5天以上或工程進度延期10天以上、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無力繼續履約的、或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上訪等群體性事件的,施略地,后結算已施工工程款項;招標人略選擇其他施工單位繼續開展工程建設,并按照合同依法追究施工單位的違約責任。
(2)承包人承擔的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標準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除按通用條款第22.1.2(2)款約定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造成其它損失的,按實予以賠償。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凡比選文件未明確可以分包的,項目業主不同略任何形式的分包,更不得強迫中選人分包,中選人略的建造師、結構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與投標文件承諾不符的視同轉包;項目業主必須在中選人提供投標文件承諾的建造師、結構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后才能簽訂合同;以上證書至主體工程完工后退還,未經項目業主同略門批準,隨意變更投標承諾的建造師、結構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工程師,視為違約違規,承包人應支付發包方每人5萬元的罰款,并應盡快改正。
24.1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X協商解決不成、不愿提請爭議評審或不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約定的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向屏略提起訴訟。
補充的其他條款:
25.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提供(以下履約擔保條款若有新的文件規定則按最新的略)。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中選價的10%為履約擔保,承包人在領取中選通知書后3個工略基略轉賬的形式轉入比選人(即項目業主或發包人)略賬戶,若中選人(承包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將履約保證金轉入比選人(即項目業主或發包人)略賬戶賬號(同比略賬戶賬號)則視為棄權,比選人(即項目業主或發包人)將取消其中選資格,另行確定中選人,工程履約擔保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4個工作日內按雙方約定無息返還。
26、民工工資和材料款的支付
承包人保證有足夠的流動資金用于本工程,應及時支付工人工資、材料款等費用,若因未能及時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資、材料款等,發包人不負有任何責任。承包人同意并接受由于未能及時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資或材料費造成相關單位(人員)集體上訪發包人或發包人略門,或造成停工、阻塞交略等現象時承擔以下違約責任:發生集體上訪一次,承包人承擔1萬元整的違約金,從民工工資保證金中扣除;造成停工、阻塞交略的,承包人承擔2萬元整的違約金,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情節影響施工進程的,可終止合同。發包人如發現承包人未能按期足額支付民工工資,發包人有權動用承包人提交的民工工資保證金直接代為支付。
27、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中標價的5%,承包人在簽訂合同協議書之前將民工工資保證金通過中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發包人賬戶。民工工資支付完畢,無民工投訴、上訪等,無息退還民工工資保證金。
28 、代理服務相關費用由中標單位支付。
29、工傷保險:中標略國家相關規定、略發〔2017〕3號文件要求及X有關文件要求,即建筑施工項目和政府投資且通過招投標確定實施單位的項目,均應略保局的項目工傷保險,旨在保障農民工享受同等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業主將中略保局的項目工傷保險列入合同內容,并作為核發開工令、撥付首筆款項、竣工驗收合格的前置條件,略保局的項目工傷保險將不予劃款及竣工驗收工程。
30、固定價比選的要求 :
(1)、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的內容實施
(2)、本略增加資金。
附件一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據有關工程建設、廉政建設的規定,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項目名稱)項目法人(項目法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該項目標段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訂立如下合同。
1.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的政策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2)略(項目名稱)標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略為。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略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略為,有向略門舉報、略理略理結果的權利。
2.發包人的義務
(1)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讓承包人報銷任何應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發包人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發包人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發包人工作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等。
(5)發包人及期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薦分包單位或推銷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
(6)發包人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準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略 * 。
3.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發包人及略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發包人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發包人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4)承包人不得為發包人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4.違約責任
(1)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2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略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承包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3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略理;給發包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發包人建略門給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的略的處罰。
5.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略門略。由發包人或發包人上級單位略門約請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級單略門略檢查,提出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裁定意見。
6.本合同有效期為發包人和承包人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止。
7.本合同作為(項目名稱)標段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份,送交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監督單位各一份
發包人:(蓋單位章)承包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發包人監督單位:(全稱) (蓋單位章) 承包人監督單位:(全稱) (蓋單位章)
安全生產合同
為在(項目名稱)(標段)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略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略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略安全生產檢查,監督略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略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建造師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略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建造師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略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略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略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略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略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建造師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略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略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略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略關于特略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略門,并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略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蓋單位章)承包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本工程項目(合同段)項目業主采用的最高限價、發包價一覽表
地 址:X鴨池鄉人民政府
聯 系 人: 彭女士、羅先生
略分 通用合同條款
附件二 安全生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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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