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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 (略) 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國家 (略)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發改基礎【 * 號) (略) ,比選文件在 (略) 省 (略) ( (略) 門名稱)的備案號為 *** 。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中國 (略) (略) 分公司
2.2 建設地點: (略) (略) (略)
2.3 項目規模:總建筑面積 *** ㎡
2.4 計劃工期:73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7年11月
2.5 項目總投資: *** .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 *** .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 (略) 代理資格甲級。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2個(0至3個)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2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 (略) 免費注冊), (略) 之日起至 * 日09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 (略) 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 (略) 時間), (略) 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200.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 (略) 省公共資 (略) 本項目開標室( (略) 市人民中路三段33號)。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 (略) 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 (略) 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 (略) (略) (略) 。
7.聯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 (略) (略) 分公司
地 址: (略) 省 (略) 市 (略) 西航港街道臨港路三段25號
郵 編: ***
聯 系 人:陳影
電 話: ***
傳 真: ***
* 日(上網時間)
×
(略) (略) (略) 建設項目評分標準 一、項目管理機構評分標準(A=分)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分數
擬任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職稱 高級職稱每人得分 分
中級職稱每人得分 分
初級職稱每人得分 分
擬任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其他(除1外)資格(不多于3個) 資格 每人每個得分 分
資格
資格
二、招標代理業績評分標準(B=分)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分數
(略) 代理總業績 每個項目得分 分
2008年來代理的
分類項目業績 每個項目得分 分
2008年來代理的類似項目業績 中標金額千萬(元)
以上的每個項目得分 分
以下的每個項目得分 分
擬擔任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的,2008年來的類似項目個人業績 中標金額千萬(元)
以上的每個項目得分 分
以下的每個項目得分 分
三、代理收費標準(C=分),最高限價: 按《招標代理服務 (略) 辦法》(計價格〔 * 號)計費標準%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分數
申請人的代理收費得分, (略) 代理機構的收費標準上下浮動幅度,N為本項設定的總分數 計算公式為:得分(C)=(20±M×100)×2.5×N% 分
四、良好信用評分標準(D=分)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分數
2010年來既往類似項目中,項目業主對履約情況評價為“滿意”的 申請人每個項目得分 分
擬任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每人每個項目各得分 分
五、不良信用評分標準(E=分)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分數
2010年來既往類似項目中,項目業主對履約情況評價為“不滿意”的 申請人每個項目扣分 分
擬任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每人每個項目各扣分 分
2010年來既往項目中, (略) 門對代 (略) 為的通報、處理、處罰 申請人每次扣分 分
擬任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專職技術人員每人每次各扣分 分
六、細微偏差(F=分)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分數
代理申請書有不符合比選文件規定和要求的細微偏差 每處扣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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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