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規自協字[2025]05號
根據國土資源部《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2003年第21號令)及《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國土資發【2006】114號)規定,以下項目用地擬采用協議出讓方式出讓,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將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況
宗地位置: (略) 東升鎮 (略) 朱房四 (略) 改造項目二期(略)-0005、0007、0033 地塊;三個地塊宗地總面積約(略)平方米,其中(略)-0005地塊宗地面積約(略)平方米、(略)-0007地塊宗地面積約(略)平方米、(略)-0033地塊宗地面積約(略)平方米;三個地塊規劃建筑面積:地上總建筑規模約(略)平方米,其中(略)-0005地塊地上建筑規模約(略)平方米、(略)-0007地塊地上建筑規模約(略)平方米、(略)-0033地塊地上建筑規模約(略)平方米;出讓年期20年;規劃用地性質:B23 研發設計用地(具體數據以規劃文件為準)。
二、公示時限
公示時限為30個自然日,具體時限為2025年6月12日-2025年7月11日。
三、申請條件
(一)產業定位:重點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同時適當引入金融科技、科技金融,和文化科技融合企業以及 AI 產業。
(二)意向用地主體資格:符合《 (略) 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用地政策的意見(試行)》(京政發〔2017〕39 號)文件要求的科技企業。
(三)產業監管要求:意向購地主體須前置 (略) 政府就產業履約監管協議達成初步一致意見。
四、意向用地者申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意向的,均可持書面申請、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文 (略) 提出申請。
五、確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關規定,經公示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協議方式出讓;但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用地及工業用地除外。經公示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須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公開出讓。
六、 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 (略) (略) (略) 1號樓
郵政編碼:(略)
聯系人:張傲男 聯系電話:010-(略)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 (略)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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