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2年8月31日,平陽縣 (略) 組織成立驗收組,根據《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生態影響類》(HJ/T 394-2007)和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等的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組現場核查了該建設項目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資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經審議,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工程概況、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建設項目位于浙江省平陽縣水頭鎮。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實施范圍為DXY0+000~DXY0+121.6 段,總長度約121.6m,采用鋼筋砼C30輕型空箱式結構型式, (略) 面高程10.50m,擋浪墻頂高程11.30m,其中DXY0+000~DXY0+041.6段:與上游顯橋水閘右岸翼墻銜接,河道寬度由49.0m逐漸拓寬至滿足規劃要求60.0m,堤防長度約41.6m;DXY0+041.6~DXY0+121.6段:為直線布置,與帶溪左岸基本平行,河道寬度以左岸為基準按滿足規劃要求60.0m控制,堤防長度約80.0m。項目建成后與正在實施的鰲江干流治理平陽縣水頭段防洪工程堤防和帶溪左岸顯橋段防洪堤及帶溪下游顯橋水閘新閘形成閉合結合,使區域防洪能力近期達到10年一遇。
2019年3月28日,平陽縣發展和改革局對《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批復(平發改投資[2019]48號);項目于2019年3月委托浙江 (略) 編制完成了《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2019年4月30日, (略) 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審查通過《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平環建[2019]57號);2019年3月28日,平陽縣發展和改革局對《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批復(平發改投資[2019]24號);2019年5月15日,平陽縣發展和改革局對《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初步設計》進行批復(平發改投資[2019]48號);2019年5月21日,平陽縣 (略) 對《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登記表》進行了登記備案(浙平水保登[2019]4號)。
項目于2020年3月20日開工。于2021年10月25日完工。項目工程于2022年4月15日通過了單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編號為:PYST-DXYABHD)。項目2022年8月26日通過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驗收。具體建設內容和過程詳見調查報告。目前,本項目具備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的條件。
(二)投資情況
項目環評設計總投資1708.*元,實際投資1595.*元,其中環保投資*元,占總投資的0.63%。
(三)驗收范圍
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建設堤防型式推薦采用輕型空箱式結構型式, (略) 面高程10.50m,擋浪墻頂高程11.30m,河底高程取規劃0.00m,其他實際建設內容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施工期
(一)生態影響
建設過程中涉及到一定量的土方開挖等工程活動,會對本項目涉及范圍內的水士保護產生不利影響,施工期已落實項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且該項目于2022年8月26日通過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
(二)污染影響
本項目施工現場依托顯橋村已有生活設施處理后排入水頭污水處理廠再處理排放,在場地內設排水溝,先截后排。建設沉淀池,泥漿水經沉淀池處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場地清洗用水;在施工現場設置了圍欄,施工機械和汽車運輸時所排放的廢氣,主要對作業點周 (略) 線兩側局部范圍產生一定影響;以及施工及裝卸車輛造成的揚塵,對其進行灑水抑塵,加強車輛維護保養;控制合理制施工時間段,嚴禁夜間施工,合理布局施工機械,高噪聲設備應盡量遠離環境保護目標,物料運輸應安排在晝間進行,運輸過程經過周邊聲環境保護目標時采取緩速、禁鳴等措施;本項目余方全部運至平陽縣勝利村處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袋裝收集后交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三)社會影響
本項目施工期適當占用一定土地,不涉及移民安置,工程施工工程量不大,施工人數不多,對社會環境影響小,施工過程得到了周邊居民的諒解,未有投訴情況發生。
2、運營期
(一)社會影響
項目在施工運行中嚴格按照規劃紅線范圍進行,不非法占用土地,不造成附近土地破壞。
(二)環境影響
a、水環境影響調查
根據2022年08月16日對帶溪河道(顯橋下)處進行地表水監測,可知pH、COD、BOD5、高錳酸鹽指數、溶解氧、氨氮、石油類、總磷、鋅、鉛、六價鉻、糞大腸菌群監測結果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三類標準;因此項目區水土保持措施已發揮作用,保護和改善了項目區內的生態環境。
b、大氣環境影響調查
項目營運期不產生廢氣。
c、聲環境影響調查
本項目運營期無噪聲產生,對環境無影響。
d、固體廢棄物影響調查
本項目運營期無固廢產生,對環境無影響。
四、調查結論
帶溪右岸閉合堤工程(一期)環境評價手續齊備,環境保護設施按批準的環境影響文件及審批文件的要求建成,驗收監測技術資料基本齊全,其生態保護措施和環境污染防治能力總體上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驗收。
十三、后續建議
(一)遵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及有關規定,完善驗收報告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并向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應加強河道兩岸居民的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等在河道兩岸堆放,影響周邊景觀和生態環境。
(三)加強項目周邊綠化養護。
十四、驗收組人員信息
驗收組成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名:
平陽縣 (略)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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