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洛陽中 (略) 儲能鈉離子電池關鍵材料實驗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批準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洛陽中 (略) 儲能鈉離子電池關鍵材料實驗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 (略) 審批科。公示期為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8日。
電 話:0379— ***
通訊地址:新安縣農業大廈二樓 (略) 行政審批科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儲能鈉離子電池關鍵材料實驗項目 | 新安縣產業集聚區 | 洛陽中 (略) | 洛陽 (略) | 洛陽中 (略) 位于洛陽市新安縣產業集聚區,擬利 (略) 大樓2#樓6層、7層建設儲能鈉離子電池關鍵材料實驗項目。項目主要設備為:恒溫磁力攪拌器、噴霧干燥機、管式爐、高速離心機、超聲清洗機、高能行星球磨機、攪拌器、涂覆機、真空干燥箱等。該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 萬元。 | 1、本項目噴霧干燥廢氣(顆粒物)經2套覆膜 (略) 理后經1根41m高排氣筒排放,通風櫥、燒結含塵廢氣(顆粒物、氮氧化物)經1套覆膜 (略) 理后經1根41m高排氣筒排放,擴層石墨、實驗電池制備產生的有機廢氣(非 *** 烷總烴)經活性炭吸附/濃縮+ (略) 理后經1根41m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氮氧化物、非 *** 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 -1996)表2二級標準(顆粒物:18mg/m3,氮氧化物:240mg/m3,非 *** 烷總烴:120mg/m3)。 2、本項目離心分離廢水、實驗儀器器皿清洗廢 (略) 配套中和沉淀池+超濾+ (略) 理后,純水回用于實驗;反滲透濃液 (略) 理,蒸發濃液作 (略) 置,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和去離子水制備系統濃水在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新安縣產業 (略) 理廠進水水質限值后最終排至新安產業 (略) (略) 理。 3、本項目應采取基礎減震、密閉隔聲等有效措施, (略) 界噪聲滿足《 (略) 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 -2008)3類、4類標準要求。 4、本項目一般固廢應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儲存、處置場污染物控制標準》(GB *** -2001)及修改單要求建設的一般固廢暫存間,分類存放, (略) 理。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 -2001)要求設置危廢暫存區,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 (略) 置。生活垃圾及時收集, (略) (略) 置。 5、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6、本項目若涉國土、規劃、林業、水利、安全及文物保護的相關事項,以相 (略) 門審批意見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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