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崔各莊鄉崔各莊村金通時代0.01畝基站使用空間出租
交易項目編號:S#D#
發布時間:2025-04-15
全市統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2025-CY/04-0304
掛牌金額
#
掛牌日期
2025-04-15
截止日期
2025-04-21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2025-CY/04-0304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崔各莊鄉崔各莊村金通時代0.01畝基站使用空間出租 |
(略) : | (略) / (略) / 崔各莊鄉 / 崔各莊村 |
標的-1 |
名稱: | 通訊基站 | 單位: | 座 |
型號: | 無 | 數量: | 1 |
擬出讓用途: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權屬信息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 擬出讓期限: | 兩年 |
出讓方式描述: | |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 (略) ): | 2025-03-29 |
截止日期( (略) ): | 2025-04-14 | 掛牌總金額(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產 (略) 站 http://**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 |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0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
交納方式: | | 處置方法: | |
處置方法說明: | | 其他: |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租金價格#元/年,無遞增,租金收取方式為年付,上付款。 2.租賃期內不得進行違法建設。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得擅自轉包轉租或擅自采取聯營、合作等形式變相轉包轉租。不得將集體經營性用房擔保貸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幫助貸款或借款。 3.項目在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掛牌日期不作為合同起租日期,具體起租日期以實際簽署的成交合同的約定為準,由出讓方和受讓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 4.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等不可抗力,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讓方不享受補償。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 (略) 依法注冊 (略) 、分支機構,且法 (略) 的注冊資金不低于#元,經營范圍須包含基站設備的維護。 2. (略) 或分支機構的,需提供法人授權文件。 3.鑒于 (略) 政民生通信保障服務設施使用,該標的原受讓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在中國執行 (略) 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 (略) 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該出讓標的面積為0.01畝。 2.項目四至為: (略) ,西至東方興業基站,南至綠地,北至綠地。 3.該標的所占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規劃用途為通訊基站。 4.該標的項目業態為基站,項目用途為通信,作為保障民生設施使用, (略) 禁限目錄要求。 5.該標的原合同已到期,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讓,出讓方于30日內負責清退現有承租方并保證房屋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6.在合同期內,出讓項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進行拆遷騰退,受讓方須積極配合拆除工作,設備遷移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遷移工作須按照出讓方要求時間內完成。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條款,受讓方不享受補償。 7.意向受讓方需出具書面承諾: (1)受讓方應符合有關基站建設和運營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受讓方需保證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如因審批手續無法辦理或不符合相關 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受讓方需承擔相關責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讓方應當將場地恢復原狀,并在租期到期后10天內向出讓方交還場地,出讓方進行必要的現場協調和監督,達到屬地政府部門的安全、環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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