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略) (略) 2023年度川東北優質水稻產業集群項目實施方案》,需 (略) 現代 (略) 內的大樹鎮新天村建設水稻暗化育秧中心一個,面積3畝以上,配備碎土機、浸種池、催芽機、催芽室、攪拌機、田間軌道式轉運車、育秧盤、一體化育秧播種線等水稻集中育秧中心所需設備和物資;按建設投資額的40%給予財政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略)元,補助方式為“先建后補”。為切實抓好育秧中心建設, (略) 水稻機育、機插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現公開遴選1家實施主體開展該育秧中心建設并進行運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項目實施主體為登記注冊時間已滿一年以上的農業企業、專業化服務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
(二)實施主體應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征信良好、財務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從事過水稻育秧或水稻種植、育秧中心建設和機育機插秧服務的新型經營主體優先選擇。
二、申報材料
包括:申報單位的建設申報表、實施方案,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銀行賬號等復印件,申報單位簡介、企業(或法定代表人)征信報告、財務等管理制度健全的佐證材料,曾開展水稻育秧或水稻種植、育秧中心建設和機育機插秧服務的佐證資料。
三、申報時間
2025年5月26日至6月30日,逾期不接受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主體請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將申報材料(一式3份) (略) (略) 農業技術推廣站,地址: (略) 三里坪 (略) 666號三樓303辦公室。聯系人:徐發明(略)、孫志勇(略)。
四、評審辦法
(略) (略) 組織人員進行資料審查、現場核實,通過現場打分后,將評審情況 (略) (略) 站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擇優選擇1家實施主體,經局黨組會研究同意后,通知該實施主體簽訂建設合同。
附件:1. (略) (略) 2023年度川東北優質水稻產業集群項目水稻暗化育秧中心建設申報表
2. (略) (略) 2023年度川東北優質水稻產業集群項目水稻暗化育秧中心建設實施主體遴選評分辦法
(略) (略) (略)
2025年5月23日
附件1
(略) (略) 2023年度川東北優質水稻產業集群項目水稻暗化育秧中心建設申報表
注冊名稱 | 負責人姓名 | |||
經營地址 | 家庭地址(戶籍地) | |||
生產規模 | 聯系電話 | |||
資金概算:總投資***元,財政補助***元,自籌資金***元。 | ||||
擬營運年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提交資料清單 | ||||
資料類別 | 份數 | 備注 | ||
1.建設申報表 | ||||
2.實施方案 | ||||
3.營業執照復印件 | ||||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 ||||
5.銀行賬號復印件 | ||||
6.單位簡介和運營情況 | ||||
7.企業(或法人法定代表人)信用報告 | ||||
8.財務等制度健全證明資料 | ||||
9.曾開展過水稻育秧或水稻種植的相關佐證 | ||||
10.曾開展過育秧中心建設和機育機插秧服務的相關佐證 |
附件2
(略) (略) 2023年度川東北優質水稻產業集群項目
水稻暗化育秧中心建設實施主體遴選評分辦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最高總分10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選取1家主體進行實施并開展運行。評分相同時,優先選擇從事過水稻生產或育秧、有經濟實力的主體。如果只有1家申報,則不評分,經審核合格并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項目實施主體。
一、申報資料齊全,20分。差1項(或表述不清晰)扣2分,無實施方案則直接淘汰。
二、信用良好,20分。
三、財務等管理制度健全,20分。
四、曾開展過水稻育秧或水稻種植,20分。
五、曾開展過水稻育秧中心建設、機育機插秧服務,20分。只開展過其中一項的,只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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