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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環審〔2025〕7號
關于彭府米醋(洛陽)有限公司年產小米醋1000t/a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
彭府米醋(洛陽)有限公司:
你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MA47H6FF8G)委托河南 (略) 編制的《彭府米醋(洛陽)有限公司年產小米醋1000t/a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已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該項目《報告表》結論及專家技術評審意見,結合我縣環 (略) 特點,原則批準該項目《報告表》,同意該項目按照《報告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工藝及污染防治設施進行建設。
二、該項 (略) 宜陽縣高村鎮汪汴村,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39.#元。主要建設內容為:在租賃車間內建設原料庫、成品庫、醋曲庫、化驗室、留樣室及一條年產小米醋1000噸生產線及配套的環保設施。項目采用“原料-蒸煮-拌曲-發酵-淋醋-窖藏-過濾-包裝-入庫”工藝。
三、該項目在運營期須按照《報告表》要求全面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蒸煮間、發酵間、淋醋間、灌裝間、醋渣暫存間整體微負壓密閉并整體換氣,廢氣收集后經干式過濾棉+活性 (略) 理后通過一根高15m排氣筒排放,臭氣濃度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要求。 (略) 理設施應密閉加蓋,并采取周邊綠化,定期噴灑除臭劑等措施,惡臭氣體無組織排放限值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中新改擴建標準要求。
(二)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生產廢水全部收集排 (略) 理站(0.5t/d,采用調節+水解酸化+接觸氧化+沉淀工藝)處理達標后,用于農田灌溉,不外排,應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一級標準及《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表1(旱地作物)標準要求;生活污水經 (略) 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三)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高壓蒸煮鍋、過濾機、污泥脫水機、風機等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震、建筑隔聲等降噪措施,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體廢 (略) 置和綜合利用。廢包裝材料定期外售,綜合利用;醋渣定期由有機肥廠家拉走用于制有機肥;廢活性炭、廢過濾棉屬于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規 (略) 內設置危險固廢暫存間(設置明顯標志)分類收集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 (略) 置;生活垃圾使用垃圾箱分類收集后交環 (略) 理處置。
四、嚴格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相關要求,并于項目建成投運前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
五、如果今后國家、省、市及我縣頒布新的政策標準,屆時你單位應按照新頒布的政策標準執行。
六、項目建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企業自主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七、 (略) (略) 宜陽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本項目日常環境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進行現場監察,監督項目環保“三同時”的落實。
2025年3月21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地址:宜陽 (略)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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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379-#
傳 真: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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