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東上鄉人民政府:
報來《關于坳背村村莊環境整治提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申請》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本項目的建設是為提升坳背村的整體形象,打造美麗宜居的鄉村環境。依據《政府投資條例》( (略) 令712號)、《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政府第251號令),同意建設坳背村村莊環境整治提升建設項目(項目代碼:2410-(略)-04-01-(略))
二、項目單位及負責人: (略) 東上鄉人民政府 崔凱
三、建設地點:東上鄉坳背村。
四、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新建水溝80米,橋墩混凝土澆筑120立方米,片石擋土墻50立方米,回填方100立方米,三清四拆拆除殘垣斷壁100米、拆除圍墻300米等。
五、項目計劃建設工期: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六、項目估算總投資為(略)元,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七、請據此批復辦理項目建設的各項手續,項目招標請按吉府辦字[2023]48號、吉市發改公管字[2018]14號文件辦理,力爭盡快建成。
2024年10月29日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2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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