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壩港鎮高東村(高湖)長灘塘外海灘涂上塘養殖塘經營權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浦壩港鎮高東村(高湖)長灘塘外海灘涂上塘養殖塘經營權承包項目
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規定,現就浦壩港鎮高東村(高湖)長灘塘外海灘涂上塘養殖塘經營權承包項目進行公開招租,歡迎合格的競租人前來競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標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項目位于三門縣浦壩港鎮高東村,東至長灘塘閘門排水港為界,南至長灘塘壩公用灘涂為界,西至東灣灘涂排水港為界,北至上塘與下塘橫壩為界。本次招標總面積約390畝,招標面積不再丈量,投標人自行組織踏勘現場。 (略) 作為養殖塘上塘和養殖塘下塘公用的,中標人中標后不得更改用途或阻擾下塘通行。
二、承包期:承包期8年,承包期限自公歷2025年4月28日起至公歷2033年4月27日止(不足8年按8年計)。
三、承包標底價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該灘涂八年總承包款分期支付。中標人應于公歷2025年4月3日下午15:00時前一次性付清該灘涂第一年和第八年度兩年總承包款并與招標方簽訂《浦壩港鎮高東村(高湖)長灘塘外海灘涂上塘養殖塘經營權承包項目承包合同》,中標方中標后不按時付清承包款或不按時與招標方簽訂承包合同的,則取消中標方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沒收,則本次招標失敗,該項目由招標方另行發包。
每畝每年承包款為 【中標價*390畝】元,八年共計承包款為 元整(¥ 【中標價*390畝*8年之和】元,)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第一年和第八年的承包款。(即人民幣【中標價*390畝*2】元,第二期承包款(即人民幣【中標價*390畝】元,以后按此支付比例支付款項)在公歷2026年03月30日下午15:00前付清;第三期承包款在公歷2027年03月30日下午15:00前付清;第四期承包款在公歷2028年03月30日下午15:00前付清;第五期承包款在公歷2029年03月30日下午15:00前付清;第六期承包款在公歷2030年03月30日下午15:00前付清;第七期承包款在公歷2031年03月30日下午15:00前付清。中標人不按時付清承包款的,則合同終止,由招標方另行發包。
3、評標、定標辦法:
3.1本次招標采取暗底暗標上浮方式進行,在開標前由本次招標工作組確定標底,工作組成員由業主確定3人組成,三人報價(報價須在4000元/年以上,含4000元)平均值(取整十數,不四舍五入)作為該標標底。標底價在標書提交時間截止后且開標前公布。如果報價低于標底價作為 (略) 理,在所有有效報價中,取最高標為中標。如報價相同,則由招標人代表抽簽確定一家為中標方。
3.3如投標人不足三家使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則招標失敗,該項目由招標方另行發包。
3.4開標時出現雙重投標書的,按 (略) 理。
3.5投標書上必須填寫投標價、投標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三、招標對象:具有承包養殖經營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投標保證金金額、提交時間及提交方式:
1、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佰萬元整(¥*元),投標保證金在公歷2025年3月26日下午15:00時前自行匯入三門縣浦壩港鎮高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賬戶(戶名:三門縣浦壩港鎮高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賬號:*開戶銀行:浙江三門農村商業銀行小雄支行)保證金繳納的本人攜帶憑證投標。未在規定時間(以到賬時間為準)內匯入投標保證金的,招標方有權拒絕接收其報名資料。未中標的投標保證金在開標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憑收據退回(無息),中標方的投標保證金轉為部分承包款。
五、報名及領取投標書時間、地點及辦法:
1、報名時間:1.1報名及領取投標書時間:公歷2025年3月27日下午14:00時-14:30時。(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及領取標書時需提交的資料:2.1報名及領取標書時需提交的資料:投標保證金匯款憑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2.2繳納投標保證金與參加競標的投標人須為同一人。
2.3每一份報名資料只能領取一份投標書,投標人的投標書用完后不再參與投標。
2.4領取標書、報名地點:三門縣浦壩港鎮三角塘村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六、投標書遞交截止及開標時間
1、投標書遞交截止及開標時間:公歷2025年3月27日下午15:00時。
2、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投標書的,招標方有權拒絕接收則取消其競標資格。
3、投標書遞交及開標地點:三門縣浦壩港鎮三角塘村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七、報價要求及投標書填寫要求:
1、本次投標報價計算至十,不留元、角、分。如投標書中出現留有元、角、分則舍去取整十數,不四舍五入。標書金額填寫大小寫均可,如大小寫不一致,則以大寫為準。
2、在投標函上必須填寫投標價、投標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3、投標人將投標書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標“姓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簽訂:該灘涂八年總承包款分期支付。中標人應于公歷2025年4月3日下午15:00時前一次性付清該灘涂第一年和第八年度總承包款并與招標方簽訂《浦壩港鎮高東村(高湖)長灘塘外海灘涂上塘養殖塘經營權承包項目承包合同》,中標方中標后不按時付清承包款或不按時與招標方簽訂承包合同的,則取消中標方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佰萬元沒收,則本次招標失敗,該項目由招標方另行發包。
注:本次招標代理服務費為*元,由中標人支付,在領取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九、權責和義務:
1、*方單方違約終止合同的,*方向*方退還已收取的未履行部分的承包款。
2、*方違約終止合同的,*方已付承包款(含已付承包款支付保證金)全部不予退還,*方無償收回該外海養殖塘經營權。
3、如*方逾期交還養殖塘的,視為*方嚴重違約,需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并根據*方占用養殖塘時間按本合同約定的1.5倍承包款賠償給*方,該賠償款計算至*方實際收回養殖塘之日止。逾期超過五日的,*方有權強制收回養殖塘,拆除*方搭建的構筑物,并處置*方的養殖產品,*方不得對此向*方索賠。
4、*方未按時足額繳納承包款的,每天應按逾期未交金額的萬分之六支付給*方違約金。
5、*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方嚴重違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方已付承包款不予退還,并有權沒收承包款支付保證金。
(1)未按期足額支付承包款等費用,逾期超過 15 天的;
(2)*方未經*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所約定的養殖場用途的;
(3)*方利用養殖場進行違法、違規經營的。
(4)養殖場交付后,養殖塘壩體、閘門、環溝等一切基礎設施如有損毀但*方怠于維護、維修或因*方進行破壞養殖塘資源的掠奪性經營,破壞養殖塘的生態環境的;
(5)養殖場因*方原因被政府部門查封、整頓、關停的;
(6)未經*方書面同意,*方擅自將養殖場轉包、分包、轉讓、轉借、與他人交換使用、允許他人以*方名義使用本合同承包的養殖場、或者與他人聯營、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讓與第三人經營的;
6、承包期間,如國家開發利用本合同標的養殖塘,本合同終止,任何一方不 (略) 理。
十、聯系方式:
招標人:三門縣浦壩港鎮高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聯系人:項修鐲、項玉翠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 (略)
聯系人:陳選軍
聯系電話:*
三門縣浦壩港鎮高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浙江 (略)
三門縣 (略)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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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