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掛類型 | 網上掛牌出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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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惠東資源土掛(告)字[2024]030號 |
公告性質 | 交易公告 |
供應方式 | 招拍掛出讓 |
交易機構名稱 | (略) (略) 惠東分中心 |
(略) 惠東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惠東資源土掛(告)字〔2024〕030號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廣東省國有建設用地 (略) 場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4號)的規定,經批準,我 (略) 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下列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二、掛牌起始價及加價幅度
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元,每次報價加價幅度為人民幣*元的整數倍。
三、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12日。
(二)網上掛牌競買時間:2024年9月13日9時至2024年9月29日10時。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9日9時。
四、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均可通過“ (略) (略) 土地與礦業掛牌電子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電子交易系統”,http://**),申請參加電子掛牌交易活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
(二)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企業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1.偽造公文騙取用地行為;
2.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為;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且至報名日止未處理完結;
4.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且至報名日止未處理完結;
5.至報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價款;
6.存在其他被禁止競買土地行為的。
五、競買保證金
(一)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1582.*元。
(二)申請 (略) 上掛牌出讓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交易系統,獲取競買保證金支付賬號。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以電子交易系統確認并發出《保證金到賬通知書》為準。
六、競買申請
本宗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 (略) 上競買申請,即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凡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 (略) 上掛牌交易活動。
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本宗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讓實行競買資格后置審查。競買申請人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即獲得競買報價權限。
七、競買人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競買人須詳細閱 (略) 上掛牌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及電子交易系統操作指南,熟練操作電子交易系統,按競買規則進行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八、確定成交候選人
本宗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讓為無底價掛牌,采取“價高者得”方式出讓并確定成交候選人。
九、資格審查
成交候選人應在電子交易系統確定成交候選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書等材料上傳至電子交易系統,由我局在線上進行競買資格審查。我局將于2個工作日內確定符合競買資格的成交候選人為競得人(成交候選人上傳材料的具體操作詳見電子交易系統資料下載欄目中的《 (略) (略) 土地與礦業掛牌電子交易系統新增建設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選人線上提交審核材料清單如下:
成交候選人線上提交審核材料清單如下:
(一)《競買申請書》( (略) 站下載);
(二)《競價結果通知書》( (略) 站下載);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通知書》( (略) 站下載);
(四)競買保證金轉賬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申請競買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授權他人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按模板填寫);
(八)聯合競買協議(聯合競買情形的提供,加蓋公章)
(九)《項目投資協議書》(加蓋公章);
(十)《項目投資監管協議書》(加蓋公章)。
十、簽訂交易成交確認書及出讓合同
成交候選人應在接到確定競得人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以上紙質材料(兩份)與我局、 (略) (略) 惠東分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退還或轉付成交價款
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于電子掛牌交易活動結束后,交易中心接到未競得人退還競買保證金申請之日起5個工 (略) 退還,不計利息。
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后,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按成交價的10%轉作受讓宗地的定金。如競買保證金不足以繳納定金,不足部分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齊;如競買保證金轉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額轉作宗地成交價款,定金可抵作宗地成交價款。交易中心接到我局《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后,將競買保證金轉到指定賬戶。
十二、成交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價款須以人民幣支付,競得人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
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延期付款超過60日的,土地出讓人可以解除合同并無償收回,已付定金歸出讓人,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出讓人并可要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十三、違規責任
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候選人資格(或競得資格),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
(二)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
(三)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四)無正當理由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五)無正當理由逾期或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 (略) 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電子交易系統。申請人可在電子交易系統下載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相關交易文件。
(二)有意競買者可以自行到地塊現場踏勘(可在電子交易系統查閱位置圖和現狀圖)。
(三)競買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 (略) 上掛牌出讓公告、須知、相關交易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四)地塊動工竣工時間及地塊交付時間
1.地塊動工時間為地塊交付之日起一年內,竣工時間為動工之日起三年內(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交付土地,憑《交地確認書》、《出讓合同》(正本)和地價款交款憑證等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五)土地開發及使用規定
1.競得人在用地紅線內開發建設 (略) 規劃要求,必須按《規劃條件告知書》(惠東自資規條字BH〔2024〕19)的規劃控制指標要求及有關規定進行規劃設計。
2.根據《關于設置惠州新材料產業園1宗項目用地競買條件的函》(惠新材部函〔2024〕111號),該宗地競買條款如下:(1)該宗地擬作為新材料產業項目用地,建設TPU和聚酯多元醇項目基地,按照單位土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單位土地面積年產值不低于*元/平方米、單位土地面積年稅收貢獻不低于600元/平方米、建筑系數不低于40%的要求實施項目建設。(2)項目投資方須與惠州環大亞灣新區管委會和惠東縣人民政府簽訂《項目投資協議書》,對項目投資具體情況進行約定,作為項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監管內容。(3)在宗地競拍成交后的5個工作日內,土地競得人須與惠東縣人民政府簽訂《項目投資監管協議書》。土地競得人憑項目簽訂的《項目投資協議書》《項目投資監管協議書》,方可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
(六)該宗地交易全程適用《 (略) 政務服務數據 (略)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規則》(惠市政數〔2022〕3號)。
十五、聯系方式:
出讓方:惠東縣自然資源局
地址:惠東 (略) 2號
聯系人:曾先生 周先生
聯系電話:0752-*
交易機構: (略) (略) 惠東分中心
地址:惠東 (略) 66號
聯系人:朱先生 馬先生
聯系電話: 0752-*
注:本公告同 (略) 站及場所發布
(略) 場網
廣 (略)
(略) 自 (略) 站
(略) (略) 惠東分中心交易大廳的電子顯示屏
惠州日報
數字證書辦理地址: (略) 惠城 (略) (略) 民服務中心 (略) (略) 一樓大廳1號土地與礦業交易窗口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0752-*
惠東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8月24日
附表:
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建設指標
掛牌公告 編號 | 土地位置 | 掛牌編號 | 土地用途 | 宗地使用權面積(㎡)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 掛牌起始價(萬元) | 增價幅度(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
計算指標用地面積(㎡) | 容積率 | 建筑系數(%) | 綠地率(%) | 計容積率建筑面積(㎡) | |||||||||
* | 白花鎮福田村地段 | HD* | 工業用地 | *.74 | *.74 | ≥0.6 | ≥30 | ≤20 | ≥*.84 | 50 | 3165 | 35 | 15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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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