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納:金額(略).00元,截止時間2025-06-13 17:00:00,按系統提示交納。 2、各意向受讓方確定參與本項目報價的,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在系統內通過錢包賬戶完成擬參與項目保證金支付。 保證內容: 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方,轉讓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中心扣除轉讓方與受雙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被確認受讓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均未參與競價程序的; (3)受讓方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未將簽字蓋章的《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遞送至內蒙古產權 (略) 的; (4)被確定為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全部交易價款、服務費的; (5) 受讓方受讓車輛后,未按照規定時間提供轉移登記證明的; (6)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公告規定的情況。 處置方法: (1)意向受 (略) 絡競價程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須一次性向中心交納全部交易價款、服務費。在中心核實車輛轉移登記證明后5個工作日內,由中心按照受讓方報名時預留賬戶信息,無息退還保證金; (2)無“保證內容”中任何行為的其他意向受讓方,其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由中心無息原渠道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