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相關法規、政策,雙方簽訂本確認書:一、經確認,竟得人清 (略) 于本次掛牌出讓活動中以人民幣(大寫)*佰***萬*仟*佰元(¥*.00元)的總價款競得了清澗縣高杰村鎮劉家山村建筑用砂巖礦擴大區采礦權。二、競得人對清澗縣高杰村鎮劉家山村建筑用砂巖礦擴大區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礦區情況及全部采礦權出讓程序無異議。
一、出讓成交結果情況
清澗縣1宗建筑用砂巖礦擴大區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結果信息表 | |||||||
序號 | 項目編號 | 競買號 | 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底價 (萬元) | 增價幅度 (萬元) | 成交價 (萬元) |
1 | YK-2024-*-2 | * | 50 | 497.49 | 497.49 | 5 | 497.49 |
競得人 | 清 (略) /法人:楊國良 | ||||||
項目名稱 | 清澗縣高杰村鎮劉家山村建筑用砂巖礦擴大區采礦權 |
二、公示時間及異議方式
公示時間:2024年3月21日至4月3日,10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以公示發布時間為準,截止時間依次順延)
異議方式:對本次項目掛牌出讓成交結果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限內以書面材料形式送達清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502辦公室)。
三、出讓合同簽訂
該項目雙方已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經成交結果公示后無異議,競得人需在5個工作日內持《關于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申請》材料到出讓人處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相關事宜在合同中具體約定。
四、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清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聯系地址:清澗 (略) 土地大樓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劉領
清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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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