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4.15 萬元(首年)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成交價為首年租金,第二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的租金基礎上遞增3%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用于商業用途(承租人經 (略) 場 (略) 、消防、城管等相關部門批準)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線下服務機構名稱:湖州 (略)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 (略) 。 2、請各意向方報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認真閱讀“浙交匯”平臺報名時的必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租賃合同(樣稿)”等)。意向方一旦報名,視為已接受本項目的基本情況、交易條件、報名時的必讀文件等所有 (略) 公開發布的交易規則等相關信息,如果意向方對上述信息、規則理解有誤導致的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及責任。 3、該標的成交后,承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 5 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安吉 (略)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出租標 (略) 于使用中,若非原承租人競得,需原承租人騰退后才能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復雜性,承租方應根據出租方的通知在 30 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并辦理標的相關移交手續。因承租方未在約定時間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方有權認定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此時承租方須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違約責任:①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作 (略) 理;競買保證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務費的,承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補足);②出租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承租方的法律、經濟責任。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成交價為首年租金,第二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的租金基礎上遞增3%,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掛牌成交之日起 3個工作日內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開戶單位:安吉 (略)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安吉縣支行 ,賬號:(略)34)。租賃起止時間以《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5、承租方應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賬戶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略)元。合同履約保證金待租賃到期,在出租方檢查租賃物無損后 30 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如承租方有違約行為的,在承租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時,出租方可直接從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減,直接抵付違約金或賠償出租方的損失,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經濟責任。 6、租賃期內電費、水費、物業費(按照(略)/平方/月(含商管費)收費標準收取)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按時繳納水電費至指定賬戶。《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應將物業費直接繳納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房屋租賃合同》。 7、意向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該標的的地理位置、環境狀況、新舊程度、結構好壞、質量狀況、出租面積和存在相關風險,各意向方必須作實地了解查看,認真審看標的物。標的的瑕疵和面積差異不影響本次出租的成交價,出租方和湖州產權不承擔瑕疵(包括隱性瑕疵)和面積差異擔保責任。 8、租賃期間內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承租方如故意或過失造成租賃物毀損的,應承擔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的責任,如發生人員傷亡等事故的,承租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 9、租賃期間,房屋和附屬設施的基本修理及日常維護均由承租方負責(除出租方同意的結構大修外)。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害或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維修和賠償,如承租方拒不維修,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該費用出租方有權直接在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0、承租方須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必須獨自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11、承租方必須自行辦好經營中所需的一切證照,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承租方應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否則責任自負。租賃標的不得用于經營有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有礙周邊環境的項目。承租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場地上存放對周邊環境和房產及其附屬設備有腐蝕、污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否則,承租方對所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12、承租方如需裝修,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同意,方可裝修施工。 13、出租標的按騰退后現狀交付使用。租賃雙方的其他相關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責任、租賃雙方的違約責任等)按照《房屋租賃合同》條款履行。 14、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租賃期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對租賃房屋進行轉讓、轉包、轉借、轉租、分租(未經出租方書面認可的聯營、合伙、合股、合作、承包等均視為轉租)。 15、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6、本項目涉及的出租方、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均由承租方承擔。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報名時的必讀文件“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 17、標的看樣聯系人:王女士,聯系電話:(略)。 |
租期 | 3年 |
有無免租期 | 無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承租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1.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十個工作日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不計息),立約保 (略) 理方式為: □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將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且繳納首期租金后,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或《租賃合同》將保證金退回承租方的“我的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