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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略) 木棉樹旁土地(自編 * 號)招租公告
* 日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東西莊村股 (略) 定于 * 8年8月 * 日上午9時在 (略) 對東 (略) 木棉樹旁土地(自編 * 號)進行公開招租, (略) 如下:
* 、本次招租是根據《 (略) 市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辦法》、《 (略) 市 (略) 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實施細則》的 (略) 公開競投,不屬于公開招投標。
* 、招租資產基本情況:
( * )資產名稱: (略) 木棉樹旁土地(自編 * 號);
( * )資產面積:約0. * 畝 ;
( * ) (略) 在地址:東 (略) (略) 木棉樹旁土地(自編 * 號);
( * )租賃年限: * 年(合同起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 * )交易底價: * 0元/宗/年;
( * )遞增情況:每5年為 * 個租金遞增周期,每個遞增期的租金遞增幅度為上 * 期租金的10%。
( * )競投方式:采用公開報 (略) 公開競投,報價人可以多次報價,按照總價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每次報價金額的遞增幅度不少于5 * 元/宗/年(大寫:人民幣 * 佰元正)。
( * )競投保證金: * 0元(大寫:人民幣 * 萬元正);競投保證金在 * 8年8月27日下午5時前競投人要將競投保證金以轉帳的方式匯入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東西莊村股 (略) 指定的帳戶:①戶名: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東西莊村股 (略) (略) ;② (略) : (略) (略) ;③帳號: *** ;④款項來源:競投保證金。 (略) 匯款憑 (略) 開具收據。競投結束后,未能成功競得的競投人在 7日 (略) 辦理退回競投保證金本金(不計利息)的相關手續,我社以轉賬的方式退回,競得人繳納的競投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
( * )資產用途:信號機房;
(十)其他情況:該資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等有關規定使用。
* 、競投約定:
( * )凡參與報名且交納競投保證金的競投人,視為已完全知 (略) 有狀況; (略) (略) 內容;已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并自愿參與競價招租;已承諾交納競投保證金 (略) 參與公開競價,否則出租方有權沒收競投人的競投保證金。
( * )本次競投1人報名即生效,在競價操作過程中,當標的物出現 (略) 有報價均低于底價時,出租 (略) 的競投人中, (略) 搖號方式確定 * 個競投人,該競投人必須以不低于交易底價的價格承租上述標的物,否則該競投人的競投保證金不予退回。
( * )競得人必須于競投結果公示期(5天)滿后的 5 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如競得人不按期簽訂合同或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出租方將不予退回競投保證金,標的物由出租方收回, (略) 公開招租。
( * )競投人競得后, (略) 簽訂《資產公開交易結果情況表》和《資產交易成交確認書》,如不簽訂的,視為自動放棄該資產的競得資格,所交納的競投保證金不予退還。
* 、競投意向人準入條件
( * )競投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責任的自然人。
( * )參加報價的競投人如果是法人機構,到場競投的必須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的人。
( * )本次招租按規定拒絕在 (略) 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過程中有3次不良紀錄的單位和個人參與競投招租,已報名參加的,其報名無效,已獲得競得資格的,其競得資格無效。
* 、本次公開競價不安排統 * 時間實地勘察該資產(意向 (略) (略) 勘察,標的物具體 (略) 咨詢)
* 、報名
( * )報名時間: * 8年8月21日至 * 8年8月27日上午 9: * - * : * ,下午 3: * -5: * (如遇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 * )報名和領取資料地點:新造鎮 (略)
( * )其它事項:
1、企業法人報名競投的,須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份;個體經營者競投的,須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份;自然人競投的,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份;
2、法人、其他組織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競投人報名前須了解清楚出租資產的狀況。
4、競投人必須在 * 8年8月27日下午5時前按照約定方式交納競投保證金,并持相關身份證明、銀行匯款憑證到村開具收款收據并簽訂《競投人承諾書》,確認競投資格。未經報名及確認競投資格的,不能參加本次競投。
* 、交易
已確認競投資格的競投人請于 * 8年8月 * 日上午9時前到 (略) 現場參與競投會,競投人 (略) 競投的,均被取消競投資格,不予退回其競投保證金。
* 、其他事項。
( * )競得人在合同生效后 5 天內,需 * 次性全額交清該租賃資產第 * 期的年承包款。
( * )競投人報名、匯款、收據、現場競投(委托除外)和合同 * 方簽訂人的名稱(名字)必須 * 致,因名稱(名字)不 * 致的,不能簽訂合同,其競得資格取消,不予退回競投保證金。
( * )競投人應 (略) 秩序,聽從工作人員指引。所有競投人不得大聲喧嘩、 (略) 、不得交頭接耳, (略) 交易紀律的, (略) 工作人員有 (略) ,取消競投資格,不予退回競投保證金。
( * )出租方有權拒 (略) 秩序或妨礙本次競投 (略) 的相關 (略) 。
( * )競投人報名前應了 (略) 現狀。 (略) 不承擔因標的物的權屬、證照、質量、水電、 (略) (略) 有責任。
* 、聯系方式:
( * )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農村集 (略)
聯 系 人:羅小姐
聯系電話: ***
聯系地址: (略) 南裕大街郵電大樓側4號鋪
( * )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東西莊村股 (略)
聯 系 人:石永泉
聯系電話: *** 或 ***
聯系地址: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 (略)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東西莊村股 (略)
* 8年8月20日
合同編號:
土地承包合同(擬定稿)
發包方: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東西莊村股 (略) (以下簡稱 * 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 * 方)
為規 (略) 為,維護土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 (略) 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 *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承包相關的事項達成協議并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 * 條 概況
* 方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競投,投得土名為 (略) 木棉樹旁土地 的地塊,該地塊坐落在 東 (略) (略) 木棉樹旁土地(自編 * 號) ,面積共約 0. * 畝,地塊現為: 出租 。 * 方對 * 方發包的土地情況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包,僅用于 生產經營活動。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等有關規定使用。
第 * 條 承包期限
該地塊承包期限為 *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 * 條 承包款及支付
( * )合同履約保證金
在簽訂本合同當天, * 方競投時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 0 元(大寫: * 萬元正)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原收據繼續生效。在承包期滿后,如 * 方無違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回給 * 方;如 * 方中途退包或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 (略) 理,保 (略) 有, * 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收回 * 方租賃上述土地使用權;如 * 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 * )承包款
1.第 * 期承包款標準為每宗每年 元,承包面積 約0. * 畝,年承包款總額為 元(大寫: )。
2.承包款遞增方式:每 5 年為 * 個承包款遞增周期,自 年 月 日起開始遞增,每個遞增期的承包款遞增幅度為上 * 期承包款的 * %。
( * )承包款支付方式
承包款按年收取。本合同生效后 5 天內, * 方向 * 方 * 次性全額交清第 * 期的年承包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 * 方向 * 方支付下 * 年度的承包款。雙方協商同意以 銀行轉賬 形式支付。
( * )在承包期內,每年的承包款必須按規定期限繳交,凡拖欠承包款者,按拖欠總金額每日罰滯納金 5‰ ,如 * 方逾期 1 個月未付清承包款, * 方有權收回 * 方承包的土地,保 (略) 有;同時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種植(養殖)物、附著物等物資財 (略) 有。
第 * 條 * *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 * ) * 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地 (略) 監督,督促 * 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在合同有效期內, * 方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提高承包金額;
3.由 * 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 方不侵犯 * 方的合法權益。
( * ) * 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 (略) 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地的收益權和自主經營權。
2. * 方可在承包地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所搭建的建筑物必須是臨時建筑,不得以水泥混 (略) 構建,并且符合相應的消防條件;搭建簡易棚舍設施的,要經過 * 方同意并報鎮(街) (略) 門審批統 * 規劃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經營性活動,其設施僅作 用途,不能改變土地原貌;承包合同期滿后, * 方應在 7 天內按所承包的土地不劣于原狀 * 并歸還 * 方,并且清除 * 切地上附著物,和恢復原來的地形地貌。 (略) 理的地上附著物約定為: 無償歸 * 方 所有。
3. * 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農用地抵償債務。
4. * 方對發包的 (略) 有權, * 方只有使用權,不準擅自出租、轉包、買賣(轉讓)、閑置、荒蕪 (略) 破壞性、掠奪性經營。在承包期內,承包地僅作 用途,不得作其他經營性用途。
5.承包期間 * 切生產費用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及 * 切事故責 (略) 負責。
第 * 條 稅費規費繳交
* 方在承包期內,應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 (略) 政、 (略) 門的規定依法經營和依法繳納稅費規費, * (略) 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 * 方負責承擔。 (略) 承擔法律責任、經營風險和損益。
第 * 條 轉包
在合同期內, * 方如需轉包承包地給第 * 方的,須經 * 方同意并與 * 方轉簽合同, (略) 理, * 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保 (略) 有。
第 * 條 征用
在承包期內,如國家、集體征用該農用地, * 方應提前 * 個月通知 * 方, * 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承包合同自動終止,承包款計付至實際交還之日。承包 (略) 支付征收面積的 * %地上附著物補償款,補償標準以當年征收為準,設備歸承包者。
第 * 條 意向續包
承包年限屆滿, (略) 失效, * 方無償收回使用權。并將該標 (略) 競投交易。
第 * 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 * )本合同效力不受 * * 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 * 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 (略) 合同的除外。
( * )經雙方協商 * 致,并達成本書面協議,可對本 (略) 變更。書面協議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公示方能生效。
( * )合同期內, (略) 為之 * 的, * 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 * 方。保 (略) 有,并收回承包標的物:
1.未經 * 方書面同意,轉包、轉租、轉借承包標的物的;
2.損壞承包標的物,造成嚴重后果的,在 * 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未經 * 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標的物用途;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 * 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 * 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5.拖欠租金 1 個月以上(含本數)。
6.連續 * 年棄耕拋荒的。
( * )合同期內,如因國家、集體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 * 條規定分配, * * 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 * )在承包期內,如因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 (略) 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 (略) 在條件允許下采取 * 切合理措施以減少這 * 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糾紛
(略) 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鎮(街) (略) 門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的, (略) 在 (略) 申請訴訟。
第十 * 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無
第十 * 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 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方、 * 方、鎮(街)農村集 (略) 各執 * 份。
第十 * 條 補充協議規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 * * 雙方協商 * 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公示方能生效。
* 方法定名稱(蓋章):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東西莊村股 (略)
* 方法定地址: (略) 市 (略) 區新造鎮東莊北街1號
* 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 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
* 方聯系電話: ***
(略) 長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 方法定名稱(蓋章):
* 方法定地址:
* 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 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 方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經辦人(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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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