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 :2023-07-05閱讀次數:】
標的基本信息 | |||
項目編號 | C23051 | 轉讓底價 | 98萬元 |
項目名稱 | 荊州區江津西路社保大樓宿舍內第1棟1門4層2室房產公開轉讓項目 | ||
掛牌日期 | 2023-07-05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07-18 |
標的所在地區 | (略) - (略) -沙市區 | ||
房產具體信息 | |||
房產權證編號 | 地址 | 荊州區江津西路社保大樓宿舍內第1棟1門4層2室 | |
建筑面積 | 117.51㎡ | 證載權利人 | 雷莉 |
建成時間 | 已用年限 | ||
騰空日期 | 托管單位 | ||
瑕疵問題 | 房屋現狀 | ||
規劃用途 | 土地使用權類型 | ||
土地權證編號 | (略) 國用(2008)第*號 | 土地性質 | 劃撥 |
土地用途 | 住宅 | 土地面積 | 49.75㎡ |
其他說明 | |||
標的位于荊州區江津西路社保大樓宿舍內第1棟1門4層2室,土地使用權面積49.75㎡,房屋產證建筑面積117.51㎡,實際建筑面積約為156㎡,房產和土地的性質、用途等權屬信息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及其它權屬證件。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一、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3-07-05 | ||
掛牌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公告期結束,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則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掛牌) | ||
價款支付方式 | 詳見重大事項披露及其他披露內容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7、標的情況詳見資產權屬相關證件。 8、標的資產權證建筑面積為117.51㎡,實際建筑面積約為156㎡。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人民幣30萬元交易保 (略) 國信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 (略) 國信 (略) 指定賬戶為準)。并于截止日17時(法定工作時間)前持保證金進賬憑證及有效 (略) 國信 (略) 辦理競買登記手續,取得競買資格,逾期不予辦理。交易價款和保證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 《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足 (略) 國信 (略) 指定賬戶,成交款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 3、受讓方 (略) 國信 (略) 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4、本次轉讓是以轉讓方提供的《產權轉讓申請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中所列資產進行掛牌,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即表示對轉讓標的全部內容無異議, 受讓方須在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與轉讓方協商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資產的交接,并對移交清單進行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視為移交完畢。 5、本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6、本次轉讓在產權交易機構發生的費用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 ||
二、處置方案 |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三、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或個人。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30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 (略) 國信 (略) 賬號:*39 開戶行:中國 (略) 荊州沙北支行 |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1、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該保證金扣除產權交易機構交易費后,余額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如掛牌期滿有兩家或以上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該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成為受讓方者,該保證金扣除產權交易機構交易費后,余額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未能成為受讓方者,該保證金自辦理完退款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 (略) 國信 (略) 的經濟損失,轉 (略) 國信 (略) 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 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③以網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 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④未按期限繳納全部成交價款及交易費用的。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
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 | 雷莉 | ||
評估信息 | |||
評估機構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
核準(備案)日期 | |||
評估基準日 | |||
評估報告文號 | |||
標的評估值(萬元) | |||
賬面凈值(萬元) |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略) 國信 (略) | ||
聯系人、聯系電話 | 佘經理 0716-* | ||
交易機構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園22號樓3樓 |
附件:權屬證件.zip
附件:房屋照片.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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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