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項目概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的措施 |
1 | 年產#只運動球內膽擴建項目 | 金湖經 (略) (略) 220號 | 金湖 (略) | 2025年4月17日在金 (略) 站進行了受理公示,沒有收到公眾反對意見 | 全廠形成年產運動球#只(其中橡膠球#只/年,貼皮球#只/年)和#只運動球內膽的生產規模 | 1、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采用先進工藝和先進設備,加強生產管理和環境管理,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項目單位產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應達國內同行業清潔生產先進水平。 2、本項目開片、出片廢氣(非#烷總烴、硫化氫、二硫化碳)分別經“集氣罩+軟簾”收集至“水噴淋+除霧+UV光氧+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投料粉塵經“集氣罩+軟簾”收集至布袋 (略) 理, (略) 理的廢氣合并通過21m高排氣筒(DA005)排放;硫化廢氣(非#烷總烴、硫化氫、二硫化碳)經“集氣罩+軟簾”收集至“水噴淋+除霧+UV光氧+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21m高排氣筒(DA006)排放。 顆粒物、非#烷總烴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5標準限值;硫化氫、二硫化碳、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3)表2標準限值。 上述未收集的廢氣(顆粒物、非#烷總烴、硫化氫、二硫化碳)無組織排放。廠區內非#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濃度限值,廠界顆粒物、非#烷總烴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6標準限值,硫化氫、二硫化碳、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3、本項目依托現有雨污排口。本項目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達接管標準后接管至金湖縣第 (略) 理廠。 4、選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 (略) 并采取有效隔聲降噪措施,本項目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008)3類標準。 5、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各類固體廢物 (略) 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建設須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2023)《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相關要求。 6、排污口設置須符合《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和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1997〕122號)要求。 7、本項目建成后全廠以橡膠球車間邊界為起點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以內膽車間、貼皮球車間邊界為起點設置50m衛生防護距離,目前該范圍內無環境保護目標,今后也不得新建。 8、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各種污染環境事故,制定好各種污染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做好應急物資的儲備,增強事故防范意識。 9、 (略) 綠化,在廠界四周建設綠化隔離帶,以減輕廢氣及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10、完善和落實環境管理及監測計劃, 按照要求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11、 (略) 中重 (略) (危險廢物暫存間等)的防滲措施,杜絕對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12、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以新帶老”措施。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上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
聯系電話:0517-#
通訊地址:金湖 (略) (略) 民中心二樓 (略) 窗口。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兩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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