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近期《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頒發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5日(7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內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電話:0519-*
通訊地址: (略) 2號 (略) 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聯系人: (略) 生態環境局環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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