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區生態環境局審查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示表
我局擬批準以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現公告有關環評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環評文件、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保措施承諾文件查詢方式http://**。申請人和利害關系人可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反饋意見受理方式為電話(帶傳真): *。地址:大渡口 (略) 9號春暉大樓3樓。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 相關部門意見 | 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情況 |
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項目 | (略) 大渡口區建橋工業園C區石林大道16號9號樓 | 重慶 (略) | 重慶渝佳 (略) | 收集、貯存、 (略) 內非工業污染源產生的危險廢物,以及危險廢物產生總量在20噸以下的工業污染源產生的危險廢物,年最大中轉規模4980噸。 總投資為*元,其中環保投資約*元,占總投資的10%。 | 1.施工期 廢氣:施工過程中關閉廠房門窗,采取灑水抑塵作業、遺撒物質采用密閉車輛運輸、采用環保型環氧樹脂漆等措施加強管理,施工廢氣對環境的影響將會大大降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將隨施工的結束而消失。 廢水:主要為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 (略) 已建生化池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 (略) (略) ,經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后排放至跳磴河。 噪聲:施工期噪聲主要來自于設備搬運、安裝及施工人員的活動噪聲。項目施工作業集中在廠房內,通過墻體隔聲,同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設備裝卸、搬運輕拿輕放,嚴禁拋擲,合理規劃設備組裝過程中敲打、鉆孔等產生噪聲的環節,施工期噪聲對環境的影響可接受。 固體廢物:建筑棄渣經收集后送至項目所在區域合法的資源化利用廠資源化利用;少量的包裝廢料等可回收廢物收集后送至廢品收購點回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 (略) 政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含環氧樹脂廢桶送有危廢資質單位處置。 2. 營運期 廢氣:油罐裝卸廢氣、油罐貯存廢氣等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后,排放的非*烷總烴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50/418-2016),區域環境空氣中非*烷總烴能滿足河北省地方標準《環境空氣質量 非*烷總烴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級標準要求 廢水:營運期不產生生產廢水、地面清洗廢水等,僅產生少量的生活污水, (略) 現有生化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三級排放標準,經園 (略) 排入C區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后排入跳磴河 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定期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廢抹布、廢手套、廢拖把、廢防護服、儲罐油查渣等危險廢物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噪聲:噪聲主要為各類機械設備噪聲,室內噪聲源為輸油泵及叉車,室外噪聲源為風機噪聲,采取基礎減振、墻體、隔聲等措施減小對外環境的影響。 土壤及地下水:危險廢物油罐區、貯存區、危廢暫存庫、事故池、收集溝等均采取重點防滲措施,在做好相關的防滲和防護工作,不會對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環境風險措施: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2021年第23號)、《危險廢物收集 貯存 運輸技術規范》(*)、《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廢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規范》(*)等要求,防范環境風險發生。編制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項目的環境風險較小,環境風險可接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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