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工地參建單位:
為持續鞏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階段性成果,有序推進工地復工復產,切實加強工地人員穩定管理,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
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強化工地現場人員管控,守牢出入口,堅決做好工地人員進出管理。要加強與務工人員的溝通交流,傾聽工人意見建議和想法,及時進行心理紓解和情緒安撫,保持工地安全 (略) *** 穩定。
二、強化隔離措施
建設工地現場生活區嚴格按“三區”(一般區、密接區、陽性區)劃分進行管理,各區之間做到物理分隔,防止人員流動,做到空間分區、人員分類、互不交叉。工地現場及生活區已落實分片區管理措施,對工地出入口、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食堂、臨時隔離區、衛生間、 (略) (略) 等功能區實施分區管理,盡可能劃小片區管理,做好各區物理隔斷。
三、組織生活保障
建筑工地實施封閉式管理,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加強工地人員個人防范管理,盡量減少流動,避免扎堆聚集。積極做好工地人員的日常生活用品、藥品、防暑降溫、無線網絡、防護用品、每日配餐食等生活條件,開展中醫藥預防干預并組織現場工人遵醫囑服用。同時對工人提出的困難和合理需求要及時回應并著力解決,提高務工人員的獲得感和滿足感。
四、按時支付工資
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總包單位嚴格按照上海市 (略) (略) 《關于進一步維護當前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工作指引》( (略) 關 〔2022〕 (略) )文件規定,及時支付和發放建筑工人因疫情防控被隔離、窩工期間的工資和生活費。被隔離、窩工建筑工人人工費的計價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并相應計取稅金。具體計價問題按照《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建筑工人人工費計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滬建市管 〔2022〕 (略) )文件規定執行。
五、規范離滬返鄉
堅持非必要不離滬,確需離滬返鄉的由建設單位和施工總包單位具體落實“點對點”閉環管理相關工作。離 (略) 在工地必須賦色為綠色,離滬返鄉人員采用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方式的堅持先購票,后離場原則;采用自駕 (略) 在居(村)委等相關單位報備并辦理通行證件。所有離滬返鄉人員離場前必須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無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應當具備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24小時抗原檢測陰性證明。離滬返鄉人員離場后,建設單位和施工總包單位應當將返鄉人員 (略) 屬監督機構,并做好行程跟蹤,確保人員返鄉后嚴格落實當地的隔離管控措施。
特此通知 。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22年5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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