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公土告〔2024〕12號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略) 2024年第12期(拍賣第10期)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略) 自然資 (略) 委托,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將以拍賣方式出讓6(幅)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拍賣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積 | 主要規劃條件 | 出讓年限 (年) | 競買保證金 | 起拍價 | 增價幅度 |
2024—D20# | (略) (略) | 出讓面積#.80平方米(約127.74畝)。 | 本宗地涉及《 (略) (略) (炳草崗四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2018版)《 (略) (略) 控制性詳細規劃炳四D22等地塊 (略) 規劃調整論證報告》中炳四D23—0701/2024—01地塊,用地性質:城鎮住宅用地(0701)兼容商業用地(0901),原則上商住分離,兼容商業計容建筑面積≤允許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0%,1.0<容積率≤1.8;建筑密度≤35%;綠地率≥30%;住宅建筑限高≤80米。 競得人必須嚴格執行《 (略) 自然資 (略) 2024—D20#宗地規劃條件》。 | 二類城鎮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業用地、餐飲用地40年。 | #元 | #萬元 | # 元 |
2024—D23# | (略) (略) | 出讓面積8077.44平方米(約12.12畝)。 | 本宗地涉及《 (略) (略) (炳草崗四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2018版)《 (略) (略) 控制性詳細規劃炳四D22等地塊 (略) 規劃調整論證報告》中炳四D26—0902/2024—01地塊,用地性質:商務金融用地(0902)兼容商業用地(0901),兼容商業建筑面積≤允許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0%,容積率≤1.8;建筑密度≤40%;綠地率≥20%。 競得人必須嚴格執行《 (略) 自然資 (略) 2024—D23#宗地規劃條件》。 | 商務金融用地,零售商業用地、餐飲用地40年。 | #元 | #元 | # 元 |
2021—D6# | (略) (略) | 宗地面積#.64平方米(約158.97畝),出讓面積#.95平方米(約153.81畝)。 | 本宗地涉及《 (略) (略) (炳草崗四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2018版)《 (略) 炳 (略) (四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炳四C04—B41/2018—01等地塊用地規劃調整論證報告》中炳四C16—R21/2020—01和炳四C19—R21/2020—01地塊,用地性質:二類住宅用地(R21),炳四C16地塊:1.0<容積率≤3.1,建筑密度≤22%,綠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炳四C19地塊:1.0<容積率≤2.5,建筑密度≤22%,綠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競得人必須嚴格執行《 (略) 自然資 (略) 2021—D6#宗地規劃條件》。 | 二類城鎮住宅用地70年。 | #元 | #萬元 | # 元 |
2024—FT2# | 位于釩 (略) (略) | 出讓面積#.58平方米(約449.92畝)。 | 本宗地涉及《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 (略) (立柯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2020版)中的立A01-#/2020 -01地塊,用地性質:三類工業用地(#),容積率≥0.6;建筑系數≥30%;綠地率≤20%。 競得人必須嚴格執行《 (略) 自然資 (略) 2024—FT2#宗地規劃條件》。 | 三類工業用地20年 | #元 | #元 | # 元 |
2023—X2# | 位于四川攀枝花格里坪特色 (略) | 出讓面積#.05平方米(約33.06畝)。 | 本宗地涉及《 (略) 格里坪 (略) (格里坪單元、龍洞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2018版)中的龍B20-M3/2023-01地塊。用地性質:三類工業用地(M3);容積率≥0.9;建筑系數≥40%〔《 (略) 自然資 (略) 2023—X2#宗地規劃條件》中該地塊容積率≥0.6、建筑系數≥30%,但因本宗地產業準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屬于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根據《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川自然資發〔2024〕1號)的要求,本宗地容積率按照“大于等于0.9”執行、建筑系數按照“大于等于40%”執行〕;綠地率≤20%。 競得人必須嚴格執行《 (略) 自然資 (略) 2023—X2#宗地規劃條件》。 | 三類工業用地30年 | #元 | #元 | # 元 |
2024—X10# | (略) 河門口高家坪 | 出讓面積#.39平方米(約48.82畝) | 本宗地涉及《 (略) 西區格 (略) (格里坪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2018版)中格F08-W2/2018-01地塊。用地性質:二類物流倉儲用地(W2);容積率≤0.8;建筑密度≤50%;綠地率≥30%。 競得人必須嚴格執行《 (略) 自然資 (略) 2024—X10#宗地規劃條件》。 | 二類物流倉儲用地30年 | #元 | #元 | # 元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2024—D20#
1.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納至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剩余土地出讓價款于成交之日起365日內繳清。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
4.競得人應無償配建建筑面積≥1700平方 (略) 衛生服務站、建筑面積≥1000平方 (略) 服務站、建筑面積≥300平方米的綜合文化活動中心和建筑面積≥80平方米的公共廁所,并配建通風和給排水條件良好、 (略) 民使用,建筑面積≥2000平 (略) 場,公共廁所、 (略) 場等須以便民為原則,按照地塊±0.00設置,上述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建成后實物及產權無償 (略) 政 (略) 政府指定單位,應充分保證其公共性,且不得改變使用功能,產權證書由競得 (略) 政府的要求辦理,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5.競得人應在本宗地與花海小學間設置人行過街天橋,合理選擇設置形式和位置,并與周邊景觀相協調,人行過街天橋建設必須與宗地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實物無償 (略) 政 (略) 政府指定單位,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6.競得人應按要求配建不少于192個社會停車位,且與宗地其他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132個停車位實物及產權無償 (略) 政 (略) 政府指定單位,產權證書由競得 (略) 政府的要求辦理,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7.競得人應在宗地外炳四D28地塊配建一所9個標準教學班的公辦幼兒園,幼兒園應滿足《炳 (略) 控制性詳細規劃炳四D22等地塊 (略) 規劃調整論證報告》相關要求及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總投資不低于#元(投資以最終審計結果核算為準,不足部分以現金方 (略) 人民政府補齊),用于舉辦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幼兒園,產權證書由競得 (略) 政府的要求辦理。并在本宗地與炳四D28地塊間 (略) 無障礙電梯,滿足接送幼兒等需求,總投資不低于#元(投資以最終審計結果核算為準,不足部分以現金方 (略) 人民政府補齊),無障礙電梯和幼兒園建設必須與宗地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無障礙電梯和幼兒園建成后實物及產權無償 (略) 政 (略) 政府指定單位,幼兒園的產權證書由競得 (略) 政府的要求辦理,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8.競得人應負責完成宗地內擬建項目的夜間亮化工程,相關設計內容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與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9.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按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開發建設中的擋墻、支擋、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 并確保周邊場地、周邊建筑物、 (略) 設施、 (略) 的安全,擋墻或圍擋要按照創建 (略) 的點位要求,并落實常態維護。東區人民政府負責宗地外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開發建設。
10.宗地內水、電、氣及其配套設施與 (略) 的連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線、地下工程設施等的拆遷、搬遷、避讓等,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內地 (略) 如需遷建, (略) 人民政府負責搬遷,競得人須無條件配合;如不遷建,競得人應在項目方案設計時, (略) 建設統籌考慮、統一設計并確保其公共性,且須按照電力部門要求、《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T#—2014), (略) 理好與宗地外電力設施的關系及高壓走廊范圍、安全間距等問題,涉及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11.競得人應做好地塊的地質勘查、地塊開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等相關工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12.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5個工作日 (略) 政府 (略) 衛生服務站、社區服務站、綜合文化活動中心、公共廁所、 (略) 場、132個社會停車位、無障礙電梯、人行過街天橋、幼兒園建設及移交的監管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包括:投資金額、建設規模、位置、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功能配置、項目驗收、產權移交、項目監管、爭議糾紛解決有關事宜以及違約責任等),10個工作日內憑 (略) 自然資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保證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3.競得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 (略) 、區兩級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交《建設項目動工申報書》和《建設項目竣工申報書》,如競得者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市自然資 (略) 將向社會公示,納入疑似閑置土地進行清理調查。
14.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涉河審批等工作,并嚴格落實有關條件。應嚴格按照環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有關手續。項目在建設期和運營期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設施、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全面穩定達標排放。競得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宗地內外各類管線施工;競得人應按有關規范要求做好該宗地消防及綠色建筑節能設計;涉及邊坡、擋墻的,應做好邊坡、擋墻垂直綠化設計,確保滿足有關要求和景觀效果。
15.建筑面積的計算應嚴格按國家現行規范《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2013)規定執行,并滿足《 (略) 建設項目計容建筑面積計算規則》(2023版)。
16.該宗地的建設需按相關規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塵等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因該宗地開發建設產生各種糾紛、矛盾等影響穩定的情形,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該宗地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周邊既有建筑安全問題等,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17.宗地競得人應按照《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配置物業服務用房、業委會議事活動用房等公共服務設施;同時,應根據《 (略) 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無障礙設計規范》(#)進行無障礙設施設計,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者自行承擔。
18.宗地 (略) (略) , (略) 政府于成交之日將宗地交付競得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9.其他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2024—D23#
1.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含競買保證金)。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
4.競得人應負責完成宗地內擬建項目的夜間亮化工程,相關設計內容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與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5.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按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開發建設中的擋墻、支擋、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 并確保周邊場地、周邊建筑物、 (略) 設施、 (略) 的安全,擋墻或圍擋要按照創建 (略) 的點位要求,并落實常態維護。東區人民政府負責宗地外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開發建設。
6.宗地內水、電、氣及其配套設施與 (略) 的連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線、地下工程設施等的拆遷、搬遷、避讓等,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內地 (略) 如需遷建, (略) 人民政府負責搬遷,競得人須無條件配合;如不遷建,競得人應在項目方案設計時, (略) 建設統籌考慮、統一設計并確保其公共性,且須按照電力部門要求、《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T#—2014), (略) 理好與宗地外電力設施的關系及高壓走廊范圍、安全間距等問題,涉及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7.競得人應做好地塊的地質勘查、地塊開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等相關工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8.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 (略) 自然資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保證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競得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 (略) 、區兩級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交《建設項目動工申報書》和《建設項目竣工申報書》,如競得者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市自然資 (略) 將向社會公示,納入疑似閑置土地進行清理調查。
10.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涉河審批等工作,并嚴格落實有關條件。應嚴格按照環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有關手續。項目在建設期和運營期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設施、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全面穩定達標排放。競得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宗地內外各類管線施工;競得人應按有關規范要求做好該宗地消防及綠色建筑節能設計;涉及邊坡、擋墻的,應做好邊坡、擋墻垂直綠化設計,確保滿足有關要求和景觀效果。
11.建筑面積的計算應嚴格按國家現行規范《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2013)規定執行,并滿足《 (略) 建設項目計容建筑面積計算規則》(2023版)。
12.該宗地的建設需按相關規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塵等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因該宗地開發建設產生各種糾紛、矛盾等影響穩定的情形,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該宗地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周邊既有建筑安全問題等,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13.宗地競得人應按照《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配置物業服務用房、業委會議事活動用房等公共服務設施;同時,應根據《 (略) 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無障礙設計規范》(#)進行無障礙設施設計,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者自行承擔。
14.宗地 (略) (略) , (略) 政府于成交之日將宗地交付競得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5.其他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2021—D6#
1.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納至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剩余土地出讓價款于成交之日起365日內繳清。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
4.競得人應按照《城 (略) 規劃設計標準》(GB#—2018)中“五分鐘生活 (略) 配套設施規劃建設要求”的規定,在炳四C16地塊(最終范圍及建設標 (略) 政府確定為準)內無償配建建筑面積不少于35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須相對集中布置, (略) 和居民使用,并充分保證其公共性且不得改變使用功能。該設施應與宗地其他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實物及產權無償 (略) 政 (略) 政府指定單位,產權證書由競得 (略) 政府的要求辦理,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競得人應在炳四C16地塊和炳四C19地塊間無償配建長約504米、寬約16米(含公交停車港)(最終長度寬度及建設標 (略) 人民政府確定的為準) (略) , (略) 應滿足《 (略) 炳 (略) (四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炳四C04—B41/2018—01等地塊用地規劃調整論證報告》相關要求及國家規范和省、市有關規定,總投資不低于#元(投資以最終審計核算為準,不足部分以現金方 (略) 人民政府補齊),與宗地其他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無償 (略) (略) ,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略) (略) 完成工程竣工備案、水電氣、 (略) 政設 (略) 政部門的手續。
5.競得人應負責完成宗地內擬建項目的夜間亮化工程,相關設計內容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與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6.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按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開發建設中的擋墻、支擋、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并確保周邊場地、周邊建筑物、 (略) 設施、 (略) 的安全,擋墻或圍擋要按照創建 (略) 的點位要求,并落實常態維護。東區人民政府負責宗地外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開發建設。
7.宗地內水、電、氣及其配套設施與 (略) 的連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線、地下工程設施等的拆遷、搬遷、避讓等,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內地 (略) 如需遷建, (略) 人民政府負責搬遷,競得人須無條件配合;如不遷建,競得人應在項目方案設計時, (略) 建設統籌考慮、統一設計并確保其公共性,且須按照電力部門要求、《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T#—2014), (略) 理好與宗地外電力設施的關系及高壓走廊范圍、安全間距等問題,涉及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8.競得人應做好地塊的地質勘查、地塊開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等相關工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9.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5個工作日 (略) 政府簽訂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 (略) 建設及移交的監管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包括:投資金額、建設規模、位置、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功能配置、項目驗收、產權移交、項目監管、爭議糾紛解決有關事宜以及違約責任等),10個工作日內憑 (略) 自然資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保證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競得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 (略) 、區兩級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交《建設項目動工申報書》和《建設項目竣工申報書》,如競得者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市自然資 (略) 將向社會公示,納入疑似閑置土地進行清理調查。
11.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涉河審批等工作,并嚴格落實有關條件。應嚴格按照環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有關手續。項目在建設期和運營期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設施、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全面穩定達標排放。競得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宗地內外各類管線施工;競得人應按有關規范要求做好該宗地消防及綠色建筑節能設計;涉及邊坡、擋墻的,應做好邊坡、擋墻垂直綠化設計,確保滿足有關要求和景觀效果。
12.建筑面積的計算應嚴格按國家現行規范《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2013)規定執行,并滿足《 (略) 建設項目計容建筑面積計算規則》(2023版)。
13.該宗地的建設需按相關規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塵等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因該宗地開發建設產生各種糾紛、矛盾等影響穩定的情形,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該宗地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周邊既有建筑安全問題等,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14.宗地競得人應按照《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配置物業服務用房、業委會議事活動用房等公共服務設施;同時,應根據《 (略) 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無障礙設計規范》(#)進行無障礙設施設計,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者自行承擔。
15.宗地 (略) (略) , (略) 政府于成交之日將宗地交付競得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6.其他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2024—FT2#
1.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
2.產業準入。項目建設必須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嚴禁建設限制類、淘汰類,不得新增鋼鐵產能項目、高污染、高耗能產業及違背國家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危險化學品產業、新(改、擴)建尾礦庫選址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岸線距離。項目投資強度及稅收必須滿足《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 (略) 新建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指導性控制指標》相關要求。
3.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2024年12月30日前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含競買保證金)。
4.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
5.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按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開發建設中的擋墻、支擋、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 并確保周邊場地、周邊建筑物、 (略) 設施、 (略) 的安全,擋墻或圍擋要按照創建 (略) 的點位要求,并落實常態維護。釩 (略) 管委會負責宗地外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開發建設。
6.宗地內水、電、氣及其配套設施與 (略) 的連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線、地下工程設施等的拆遷、搬遷、避讓等,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內地 (略) 如需遷建,由釩 (略) 管委會負責搬遷,競得人須無條件配合;如不遷建,競得人應在項目方案設計時, (略) 建設統籌考慮、統一設計并確保其公共性,且須按照電力部門要求、《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T#—2014), (略) 理好與宗地外電力設施的關系及高壓走廊范圍、安全間距等問題,涉及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7.競得人應做好地塊的地質勘查、地塊開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等相關工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8.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按照《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略) 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21〕62號),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釩 (略) 管委會或指定的管理部門簽訂《工業項目建設投資協議》;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憑建設投資協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嚴格按照《工業項目建設投資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工業項目建設投資協議》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且不得退還保證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競得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 (略) 、區兩級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交《建設項目動工申報書》和《建設項目竣工申報書》,如競得者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市自然資 (略) 將向社會公示,納入疑似閑置土地進行清理調查。
10.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涉河審批等工作,并嚴格落實有關要求,應嚴格按照有關環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有關手續。項目在建設期和運營期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文件,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設施、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全面穩定達標排放;競得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宗地內外各類管線施工;競得人應按相關規范要求應做好該宗地消防及綠色建筑節能設計,確保與周邊建(構)筑物的安全距離。涉及邊坡、擋墻的,應做好邊坡、擋墻垂直綠化設計,確保滿足相關要求和景觀效果。附屬綠 (略) 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城市綠地規劃標準》(GB/T#—2019)執行。競得人改變用途用于其他開發的,報市政府審批。
11.該宗地的建設需按相關規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塵等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因該宗地開發建設產生各種糾紛、矛盾等影響穩定的情形,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該宗地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周邊既有建筑安全問題等,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12.宗地位于釩 (略) (略) ,由釩 (略) 管委會于成交之日將宗地交付競得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其他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2023—X2#
1.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
2.產業準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投資強度控制指標為≥#元/畝,項目竣工投產后年畝均稅收≥#元/畝。項目建設必須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嚴禁建設限制類、淘汰類,不得新增鋼鐵產能項目、高污染、高耗能產業及違背國家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危險化學品產業、新(改、擴)建尾礦庫選址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岸線距離。
3.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含競買保證金)。
4.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
5.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按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開發建設中的擋墻、支擋、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 并確保周邊場地、周邊建筑物、 (略) 設施、 (略) 的安全,擋墻或圍擋要按照創建 (略) 的點位要求,并落實常態維護。西區人民政府負責宗地外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開發建設。
6.宗地內水、電、氣及其配套設施與 (略) 的連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線、地下工程設施等的拆遷、搬遷、避讓等,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內地 (略) 如需遷建, (略) 人民政府負責搬遷,競得人須無條件配合;如不遷建,競得人應在項目方案設計時, (略) 建設統籌考慮、統一設計并確保其公共性,且須按照電力部門要求、《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T#—2014), (略) 理好與宗地外電力設施的關系及高壓走廊范圍、安全間距等問題,涉及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7.競得人應做好地塊的地質勘查、地塊開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等相關工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8.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按照《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略) 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21〕62號),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的5個工作日 (略) 人民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門簽訂《工業項目建設投資協議》;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憑建設投資協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嚴格按照《工業項目建設投資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的權利義務。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工業項目建設投資協議》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且不得退還保證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競得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 (略) 、區兩級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交《建設項目動工申報書》和《建設項目竣工申報書》,如競得者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市自然資 (略) 將向社會公示,納入疑似閑置土地進行清理調查。
10.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涉河審批等工作,并嚴格落實有關要求,應嚴格按照有關環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有關手續。項目在建設期和運營期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文件,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設施、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全面穩定達標排放;競得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宗地內外各類管線施工;競得人應按相關規范要求應做好該宗地消防及綠色建筑節能設計,確保與周邊建(構)筑物的安全距離。涉及邊坡、擋墻的,應做好邊坡、擋墻垂直綠化設計,確保滿足相關要求和景觀效果。附屬綠 (略) 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城市綠地規劃標準》(GB/T#—2019)執行。競得人改變用途用于其他開發的,報市政府審批。
11.該宗地的建設需按相關規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塵等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因該宗地開發建設產生各種糾紛、矛盾等影響穩定的情形,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該宗地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周邊既有建筑安全問題等,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12.本宗 (略) 自然資 (略) 進行了1 (略) 罰, (略) 罰已到位。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92平方米,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鋼架棚1151.92平方米,房屋201.98平方米,設備113.44平方米,水泥壩3906.78平方米, (略) 2597.09平方米,合計7971.21平方米。地上已竣工建筑物1項(一層鋼結構廠房房屋)、總建筑面積3885.70平方米、評估總價299.#元。現狀地上建(構)筑物符合規劃用地性質,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在滿足房屋結構、消防安全和環保要求的前提下,可予以現狀保留。目前該宗地地上建(構)筑物已完成結構安全性鑒定、消防安全評估,根據《四川新成達 (略) 鑒定報告》《四川 (略) 消防安全評估報告》,2023—X2#宗地地上已修建的建(構)筑物主體結構安全等級評定為二級、消防評估結論為合格。2023—X2#宗地地上修建的建(構)筑物與宗地一并出讓,由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地上建(構)筑物進行評估,評估價299.#元。出讓的溢價部分屬于土地出讓收入。
13.競得人須按照地上建(構)筑物評估價單獨繳納價款,價款繳納方式、繳納時間等要 (略) 政府予以明確,西區政府負責資產移交的協調工作。若未來產權辦理時建(構)筑物的測繪面積與本次面積有誤差,對本次繳納價款不作調整。
14.競得人可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政策規定,同步申報辦理本次競得的土地、房屋不動產權登記。辦證的申報要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憑證、完稅憑證、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材料、房屋已經竣工的證明材料、房屋安全鑒定材料、消防驗收材料、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房產測繪報告等。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審核過程中認為應依法補充提交有關資料的,對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告知。
15.宗地位于四川攀枝花格里坪特色 (略) , (略) 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將宗地交付競得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6.其他有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2024—X10#
1.本宗地不設保留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含競買保證金)。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
4.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所產生的棄土、棄方、擋墻、放坡等各種工程由競得人按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費用自理;宗地內地面殘留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開發建設中的擋墻、支擋、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圍, 并確保周邊場地、周邊建筑物、 (略) 設施、 (略) 的安全,擋墻或圍擋要按照創建 (略) 的點位要求,并落實常態維護。西區人民政府負責宗地外水電氣等基礎設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開發建設。
5.宗地內水、電、氣及其配套設施與 (略) 的連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線、地下工程設施等的拆遷、搬遷、避讓等,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宗地內地 (略) 如需遷建, (略) 人民政府負責搬遷,競得人須無條件配合;如不遷建,競得人應在項目方案設計時, (略) 建設統籌考慮、統一設計并確保其公共性,且須按照電力部門要求、《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T#—2014), (略) 理好與宗地外電力設施的關系及高壓走廊范圍、安全間距等問題,涉及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6.競得人應做好地塊的地質勘查、地塊開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等相關工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7.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 (略) 自然資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保證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8.競得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 (略) 、區兩級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交《建設項目動工申報書》和《建設項目竣工申報書》,如競得者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市自然資 (略) 將向社會公示,納入疑似閑置土地進行清理調查。
9.競得人需按要求開展環評、安評、水保、涉河審批等工作,并嚴格落實有關條件。應嚴格按照環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有關手續。項目在建設期和運營期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設施、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全面穩定達標排放。競得人必須無條件配合宗地內外各類管線施工;競得人應按有關規范要求做好該宗地消防及綠色建筑節能設計;涉及邊坡、擋墻的,應做好邊坡、擋墻垂直綠化設計,確保滿足有關要求和景觀效果。
10.該宗地的建設需按相關規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塵等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因該宗地開發建設產生各種糾紛、矛盾等影響穩定的情形,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該宗地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周邊既有建筑安全問題等,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11.建筑面積的計算應嚴格按國家現行規范《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2013)規定執行,并滿足《 (略) 建設項目計容建筑面積計算規則》(2023版)。
12.宗地 (略) 河門口高家坪, (略) 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將宗地交付競得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其他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三、競買資格
(一) (略) 范圍內欠繳土地出讓金的以及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失信主體不具備競買資格。
(二)滿足拍賣文件中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三)競買人在競買2024—D20#、2024—D23#、2021—D6#或2024—X10#宗地報名時需 (略) 住房和 (略) 出具的“無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證明文件。競買人在競買2024—FT2#或2023—X2#報名時需 (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局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證明文件。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拍賣文件的獲取
1.拍賣文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免費提供,競買申請人可在獲取時間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攀西科技城 (略) B808)( (略) (略) 三線大道69號)B808室免費獲取。
2.獲取時間。
2024年12月17日9時至2024年12月24日15時期間。
法定工作日:
(1)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9時-12時、13時30分至17時。
(2)2024年12月24日9時-12時、13時30分至15時。
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不提供相關服務。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B808室)獲取拍賣出讓文件,向我中心提出書面競買申請并繳納競買保證金。
六、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提交競買申請資料的,經審查后將書面通知確認其競買資格。
七、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24年12月25日14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攀西科技城 (略) B901)( (略) (略) 三線大道69號)9樓拍賣大廳舉辦。
八、競買保證金的繳納
競買人在報名時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存入。繳納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4日15時。
賬戶名稱: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賬 號:#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 (略) 址同時發布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 (略) 站
(http://**)
2.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 (略)
(http://**)
3.四川省公共資源 (略)
(http://**)
4. (略) 自然資 (略) 網站
(http://**)
5. (略) (四川省· (略) )
(http://**)
十、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攀西科技城 (略) B808)( (略) (略) 三線大道69號)
聯系電話:0812-#
聯 系 人:楊先生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4年12月3日
(略)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綜合科 2024年12月3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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