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
驗收報告
項目名稱 :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廢舊電池回收,存儲一期項目
建設單位(蓋章):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2024年6月
目 錄
一、前言
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滄縣紙房頭鄉工業園刑警隊西200米第18號,廠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6°44′48.961″,北緯 38°16′4.959″。項目類別屬于N7724危險廢物治理。公司實際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占總投資的10%,建設規模為年回收鉛酸電池3千噸、鋰電池1千噸。
2022年9月,《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廢舊電池回收,存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河北 (略) 編制而成, 2022年9月16日經滄縣行政審批局審批,審批文號為:滄縣行審(環)字【2022】094號。于2024年04月12日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MABLYLDM1Q001V。2024年5月27日-28日,滄州 (略) 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出具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報告編號:CZKY(驗)[2024]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13號令)等相關規定,按照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的要求,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并根據企業的環評資料、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等資料,本著客觀、公正、全面、規范的原則,編制了《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廢舊電池回收,存儲一期項目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報告》。
驗收報告的主要結論: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廢舊電池回收,存儲一期項目經環保設施處理后,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項目產生的環境影響可以保證區域滿足相應功能區要求,項目的建設符合驗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設項目驗收依據
2.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
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01.01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09.01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01.01實施;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防治法》,1997.03.01實施;
(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2005.04.01實施;
(7)《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修訂)》,2008.04.01實施;
(8)《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修訂)》,2012.07.01實施;
(9)《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9.01.01實施;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01.01實施;
(1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2013.12.07實施;
(12) (略) 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10.1實施;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9號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發布。
河北省有關環境保護法規、規章
《河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修改)》,2005.01.09實施;
《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2005.01.01實施;
《河北省環境敏感區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設項目名錄(2005年修訂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1997.10.25實施;
《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6.03.01實施;
《河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15.06.01實施;
《河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2009.05.27實施;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冀環辦發[2010]250號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審核報告編制要點》的通知,2010.12.21發布;
河北省環保廳冀環評(2013)232號《河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發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2012.04.09發布;
(11)、《河北省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號),2015.11.12。
環境保護相關規章及文件
(1)《 (略) 關于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國發[2016]11號;
(2)《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正),國家發改委第21號,2013.2.16;
(3)《國家環境保護“十三五”規 (略) 》,2015.7.31;
(4)《 (略) 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文;
(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7.9.1;
(6)《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保部公告2013年第14號;
(7)《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12]77號);
(8)《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2]98號);
(9)《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2015.1.09;
(10)《關于開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建設項目環境風險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環辦〔2010〕111號;
(11)《轉發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10.13;
(12)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
(13)關于印發《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14]197號;
(14)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的通知,環發[2015]162號,2015.12.10。
(15)《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冀環評[2013]232號文;
(16)《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優化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環總[2014]283號;
(17)《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通知,冀環辦發[2013]242號;
(18)環境保護部(2017年第43號)關于發布《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業自主環保驗收管理指導意見》2017年10月。
2.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1)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環辦環評函[2017]1529號關于公開征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1)滄縣行政審批局以滄縣行審(環)字【2022】094號文件出具了《關于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廢舊電池回收,存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 2022年9月16日。
三、環評主要內容
3.1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廢舊電池回收,存儲項目
(2)建設單位: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
(4)項目投資:本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占總投資額的10%。
(5)建設地點: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滄縣紙房頭鄉工業園刑警隊西200米第18號,廠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6°44′48.961″,北緯 38°16′4.959″。
(6)建設規模:年回收鉛酸電池3千噸、鋰電池1千噸。
(7)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項目一期工程勞動定員為3人,其中鋰電池工程1人,鉛酸電池工程2人,年運行300 天,實行白班制,員工均不在廠內食宿,工作時間為8小時。
(8)占地面積:項目車間面積1050平方米,辦公室280平方米。項目主要建設內容見表1。
表1主要建設內容表
類別 | 項目組成 | 建設內容 | 備注 |
主體工程 | 1#庫房 | 1座,利用現有空置廠房改建危廢庫房,位于項目西側,建筑高度為6m,面積為630m2,主要用于廢鉛酸電池的暫存、廢鋰電池的暫存與分容,其中廢鉛酸電池存放區位于1#庫房東側;廢鋰電池存放區位于1#庫房西側,分容設備區位于廢鋰電池存放區的東北側。 | 一期 |
2#庫房 | 1座,租用現有空置廠房建設危廢庫房,位于項目東側,建筑高度為6m,面積為420m2,分為廢舊電池裝卸區、廢鉛酸電池存放區、破損電池暫存間,主要用于裝卸、暫存廢鉛酸電池以及暫存破損廢鉛酸電池和破損廢鋰電池。其中破損電池暫存間的面積為6m2,內設微負壓排氣系統,處于密閉狀態。 | 一期 | |
廢鉛酸電池回收、存儲工程 | 位于1#庫房的東側和2#庫房,鉛蓄電池的回收規模為3000t/a。 | 一期 | |
廢舊鋰電池回收、存儲工程 | 位于1#庫房的西側,鋰電池的回收規模為1000t/a。 | 一期 | |
鋰電池分容工程 | 位于廢鋰電池存放區的東北側,廢舊鋰電池總分容規模為1000t/a,分兩期建設,一期工程的建設內容為購置2套分容設備以及配套的設備,廢舊鋰電池的分容規模為200t/a,分容后對可以再利用的鋰電池進行分類集中收集,交由有資質的回收單位處置,不能再利用的廢鋰電池以及未進行分容的廢舊鋰電池交給有資質的 (略) 處置; | 分兩期建設 | |
輔助工程 | 辦公室 | 租賃辦公樓中一層的6間房間,房間高度為3m,建筑面積280m2,主要用于辦公使用。 | / |
危廢暫存間 | 1座,建筑面積12m2,位于2#庫房東南角,主要用于存放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 | 新建 | |
集液池 | 1個,容積為1m3,位于2#庫房裝卸區 | 新建 | |
事故池 | 1座,容積為10m3,位于1#庫房和2#庫房之間的北側 | 新建 | |
公用工程 | 供電 | 由園區供電系統提供; | / |
供水 | 由園 (略) 提供; | / | |
供熱 | 項目生產不用熱,職工辦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單體空調。 | / | |
環保工程 | 廢氣 | 本項目僅收集、儲存未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及廢鋰電池,本項目運營期正常情況下無廢氣產生;破損電池暫存間產生的硫酸霧經“微負壓抽風+噴淋塔(堿液噴淋)+15m高排氣筒”進行處理。 | |
廢水 | 員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噪聲 | 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 | ||
固廢 | 生活垃圾經生活垃圾桶收集,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鋰電池分容過程中產生的舊焊渣集中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區,定期外售;廢鉛酸電池泄漏液收集至耐酸密閉的專用容器中,暫存在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鋰電池泄漏液收集至密閉的耐腐蝕專用容器中,暫存在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防護用品、廢抹布和拖把收集后,存放于單獨的耐酸容器中,在危廢暫存間內暫存,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堿液更換完成后盛放在密閉的專用防腐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和廢鋰電池分別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損電池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
3.2 主要生產設備
項目主要從事廢鉛酸電池、鋰電池(不涉及拆解、再生加工等處置工藝)的回收、存儲以及對廢舊鋰電池進行分容,項目生產過程用到的主要生產設備見下表所示。見表2
表2 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
序號 | 設備及設施名稱 | 型號 | 數量 | 功能 | 備注 |
1 | 分容設備 | / | 2套 | 對舊鋰電池進行分容 | 屬于鋰電池分容工程,一期購置2套 |
2 | 專業運輸車輛 | / | 5臺 | 廢電池收集運輸 | 外購,一期 |
3 | 叉車 | 3t | 1臺 | 裝卸廢舊電池 | 外購,一期 |
4 | 地磅 | / | 1臺 | 稱重 | 外購,一期 |
5 | 監控視頻 | / | 1套 | 實時監控 | 外購,一期 |
6 | 電池內阻測試儀 | CNS-3000 | 1臺 | 去除鋰電池焊點 | 分容設備配套設備,一期工程購置 |
7 | 氣動沖床 | * | 1臺 | 篩分電池 | 分容設備配套設備,一期工程購置 |
8 | 耐酸、耐腐蝕托盤 | / | 若干 | 盛放廢舊電池 | 外購 |
9 | 耐酸、耐腐蝕的PE桶、箱 | / | 若干 | 盛放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 | 外購 |
3.3 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見表3
表3 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覽表
原料材料 | 原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
廢鉛酸電池 | t/a | 3000 | 來自摩托車,電動車,電信設備備用電源,銀行設備備用電源,企業設備備用電源等各種有備用電源的設備 | ||
廢舊鋰電池 | 三元鋰離子電池 | t/a | 150 | ||
磷酸鐵鋰離子電池 | t/a | 300 | |||
錳酸鋰離子電池 | t/a | 550 | |||
防護用品 | 一期工程 | 套/a | 18 | 外購 | |
能源 | 水 | 一期工程 | m3/a | 60 | 由園 (略) 提供 |
電 | 一期工程 | Kw·h/a | 1000 | 由園區供電系統提供 |
3.4 公用工程
1、給排水
項目主要用水為自來水,主要為員工生活用水。
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活用水①一期工程
項目鋰電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員1人,鉛酸電池工程定員2人,全廠總職工定員3人,均不在廠內住宿,生活用水參考《河北省用水定額》(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計算,則生活用水量為60m3/a(0.2m3/d),排污系數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為48m3/a(0.16m3/d)。
本項目一期工程水平衡見,水平衡圖見圖1。
圖1 項目水平衡圖 單位:m3/d
(2)供電
項目一期工程耗電量約1000kW·h/a,項目電力系統由當 (略) 提供,項目所在區 (略) 完備,電力設施能夠滿足本項目用電需求。
(3)供熱及制冷
項目生產不用熱,職工辦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單體空調。
3.5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排污節點
本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
生產工藝流程:
工藝流程簡述:
本項目運營期一期工程主要進行廢鉛酸電池、廢鋰電池收集、貯存、轉運活動,工藝流程簡述:
1)收集、裝車
項目收集的廢鉛酸電池、廢鋰電池主要來自于摩托車,電動車,電信設備備用電源,銀行設備備用電源,企業設備備用電源等各種有備用電源的設備等,在建設方回收廢鉛酸電池、廢舊鋰電池過程中,應先檢查廢舊電池的相關情況,并在電池上張貼相應標簽,注明來源、規格、完好情況等信息,具體實施的工作人員和運輸人員在回收過程中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即耐酸工作服、防護眼鏡、耐酸手套等。在廢鉛酸電池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破碎、丟棄廢鉛酸蓄電池;采用專用運輸車進行運輸,廢鉛酸電池放置于耐酸耐腐蝕容器中,碼放整齊,并加蓋密封,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上粘貼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的標簽。對廢鋰電池進行分類收集,設立具有顯著標識的廢電池分類收集設施,并在收集過程中保持廢電池的結構和外觀完整,禁私自破損電池。
2)運輸
廢鉛酸電池運輸由建設單位購置的專業運輸車輛并取得相應的資質單位承擔,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版)》豁免清單規定,未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在運輸過程中,可豁免不按危險廢物進行運輸,做好臺賬記錄,運輸工具要滿足防雨、防滲漏、防遺撒要求。
廢舊鋰電池在運輸過程中應采取有效的包裝措施,防止運輸過程中有毒有害物質泄漏造成污染;廢鋰電池運輸前應采取有效預放電、獨立包裝等措施,防止因 (略) 發生爆炸等引起的環境風險;禁止在運輸過程中擅自傾倒和丟棄廢電池。
由于收集點多且分散,因此由各產廢點運輸至項目貯存區不具備 (略) 線的條件。但 (略) 線確定的總體原則為:運輸車輛運輸途中 (略) 、學校和居民區等人口密集區,避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運輸過程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運輸車輛噪聲、運輸車輛尾氣。
3)卸貨、人工分揀
廢舊電池運送至本項目裝卸區,進行登記記錄入庫,關閉倉庫入口,在倉庫內進行卸車、分揀,在卸貨過程中可能會由于人為原因或自然原因等情況下會使廢舊電池破損。
①廢鉛酸電池
對卸車完成的廢鉛酸電池進行人工分類,對由于事故產生的破損廢鉛酸電池進行單獨分類收集,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容器中,分區存放在破損電池暫存間;對于完整的廢鉛酸電池,根據電池形狀、大小等進行人工分揀,對分好類的廢鉛酸電池在廢鉛酸電池存放區分類存放,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②廢舊鋰電池
對卸車完成的廢舊鋰電池進行人工分類,對由于事故產生的破損廢鋰電池進行單獨分類收集,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容器中,分區存放在破損電池暫存間;對于完整的廢舊鋰電池,根據電池形狀、大小等進行人工分揀,對分好類的廢舊鋰電池在廢鋰電池存放區分類存放,用于下一步的分容處理。
4)鋰電池分容測量
把分類好的廢舊鋰電池進行分容,先使用電池內阻測試儀測量電池健康狀況,對廢鋰電池進行篩分,把還可以再利用的舊鋰電池篩分出來,然后采用氣動沖床去除鋰電池焊點,隨后使用分容設備對可以再利用的舊鋰電池進行分容,分類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回收單位處置;不能再利用的廢鋰電池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 (略) 處置;由于分容工程一期處理規模有限,剩下未進行分容的廢舊鋰電池、分容測量后不能再利用的廢鋰電池以及產生的破損廢鋰電池一起交由有資質的 (略) 處置。
5)儲存
項目有2個廠房,即1#庫房、2#庫房,1#庫房位于項目西側,主要用于廢鉛酸電池的暫存、廢鋰電池的暫存和分容;2#庫房位于項目東側,主要用于廢舊電池的裝卸、廢鉛酸電池的暫存、破損廢鉛酸電池和破損廢鋰電池的暫存。
針對廢鉛酸電池,項目用塑料薄膜包裝,放入托盤堆放儲存到存放區;本項目不收集破損的廢鉛酸電池,項目只涉及廢鉛酸電池的收集及儲存,不涉及拆解及其他深加工過程。
針對廢鋰電池,在貯存前應進行安全性檢測,避光貯存,應控制貯存場所的環境溫度,避免因高溫自燃等引起的環境風險。貯存場所應定期清理、清運。本項目不收集破損廢舊鋰電池,項目只涉及廢鋰電池的收集及儲存,不涉及拆解及其他深加工過程。
本項目不收集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和廢舊鋰電池,但是在廢舊電池運輸、裝卸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和廢舊鋰電池,根據《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境保護部公告2016 年第82 號)的有關規定,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和廢舊鋰電池應單獨貯存。本項目產生的破損廢鉛酸電池和破損廢鋰電池分別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容器中,分區存放在破損電池暫存間。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在存放過程中,可能產生少量的硫酸霧。
6)出庫
項目廢電池儲存到一定數量時進行轉車外運,裝運至具相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3.6環評中確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廢氣
本項目僅收集、儲存未破損的廢舊電池,廢舊電池外部有塑料殼做保護,內部結構緊湊,由匯流排將正負極板焊接固定成組,正常情況下無鉛塵排放。廢舊電池在裝卸區裝卸過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較低,一般不會導致電池破損,因此一般情況下完整無破損的電池無廢氣產生。
本項目收集的廢電池均為各收集點更換下來的完整的廢電池,經專用車輛運輸至本項目廠區,一般不會對電池造成損壞,但是在裝卸過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導致的操作不當,可能會產生少量的破損廢鉛酸電池和廢鋰電池,分別置于專用的耐酸容器(周轉箱)中,存放于破損電池暫存間。由于廢鉛酸電池含有硫酸,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在儲存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硫酸霧。
破損電池暫存間位于2#庫房,暫存間內裝有微負壓排氣系統,使房間處于微負壓狀態。2#庫房在平時工作中處于密閉狀態,破損電池暫存間產生的硫酸霧經負壓抽吸后收集后,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然后將處理達標的廢氣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1)硫酸霧廢氣源強分析
本次評價選取最不利條件下(即位于破損電池暫存間的周轉箱中的破損廢鉛酸電池全部發生泄漏)硫酸霧排放情況進行評價。
根據《環境統計手冊》中推薦的酸霧統計公式,該項目液體揮發量計算如下:
Gz=M×(0.*+0.*V)×P×F
式中:
Gz:液體蒸發量(kg/h);
M:液體分子量(g/mol);硫酸:98;
V:蒸發液體表面空氣流速,(m/s),一般取0.2~0.5,本次評價取0.3;
P:相應于酸液溫度下的空氣中的蒸汽分壓,(硫酸濃度:約20%,工作溫度:20℃,經查P=15.21毫米汞柱);
F:液體蒸發面表面積,m2;根據盛放破損廢鉛酸電池的周轉箱的面積定,本項目破損電池暫存間設置2個周轉箱用于盛放破損的廢鉛酸電池,每個周轉箱的規格為1.5×1m,面積合計為3m2,取3m2計;
硫酸霧揮發量:
Gz硫酸霧=Gz-Gz水(20℃時水蒸汽的蒸發量為0.5L/m2·h)。
計算可得,液體揮發量為2.628kg/h,則硫酸霧揮發量為1.128kg/h。
產生時間按300天,每天工作8小時計,則硫酸霧產生量為1.128kg/h,2.707t/a。
項目破損電池暫存間位于2#庫房,平時處于密閉狀態,內設微負壓排氣系統,使暫存間內處于微負壓狀態。破損電池暫存間產生的硫酸霧負壓抽排風系統(收集率約為90%,總風量約為5000m3/h)+噴淋塔裝置(凈化效率90%)處理后由15m 排氣筒(DA001)達標排放。
經計算,本工程硫酸霧有組織排放量為0.244t/a,排放速率為0.102kg/h,排放濃度為20.304mg/m3;無組織排放量為0.271t/a,排放速率為0.113kg/h。硫酸霧的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3.6.2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由于鋰電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設,不同期間涉及的職工不同,產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項目鋰電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員1人,鉛酸電池工程定員2人,全廠總職工定員3人,均不在廠內住宿,生活用水參考《河北省用水定額》(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計算,則生活用水量為60m3/a(0.2m3/d),排污系數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噪聲
項目不對回收的廢鉛酸電池進行拆解及后續深度加工,對回收的廢鋰電池進行分容,分容設備只要包括鋰電池分容柜、氣動沖床、電池內阻測試儀等,項目區內產生的噪聲主要是車輛運輸噪聲、叉車裝卸噪聲、廢舊鋰電池分容過程中使用氣動沖床設備產生的噪聲、微負壓排氣系統運行時產生的風機噪聲。氣動沖床設備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震、廠房隔聲等措施,排氣系統設備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震措施,廠界噪聲滿足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3.6.4固廢
項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鋰電池舊焊渣,集中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區,定期外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鉛酸電池泄漏液、廢鋰電池泄漏液、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和破損的廢鋰電池、廢堿液、廢防護用品以及廢抹布和拖把。廢鉛酸電池泄漏液、廢鋰電池泄漏液在密閉的耐酸、耐腐蝕專用容器中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破損的廢鉛酸電池、破損的廢鋰電池分別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損電池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堿液更換完成后盛放在密閉的專用防腐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防護用品、廢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單獨的耐酸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3.7環評中總量情況
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值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環評審批部門意見主要內容
一、同意“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廢舊電池回收,存儲項目建設。本表作為該項目工程設計和環境管理的依據。
二、本批復僅為環境保護管理依據,不涉及國土、規劃、安監等部門的管理要求,你公司應依法辦理以上部門相關手續。
三、該項目建設性質為新建,選址位于 (略) 滄縣紙房頭工業園區刑警隊西200米第18號??偼顿Y*元,其中環保投資*元,用地面積1330m2。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技術政策。
四、施工期:本項目廠區建筑物均為租賃,目前為空廠房,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為設備安裝過程產生的噪聲。主要來源于包括施工現場的各類機械設備、設備裝卸碰撞噪聲和機械設備調試噪聲。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合理布局施工現場,降低人為噪聲。同時,通過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等有效措施,施工場界噪聲可以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五、項目運營期按照此報告表中工程內容建設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1、廢氣:一期廢氣,項目在破損電池暫存間產生的硫酸霧經“微負壓抽風+噴淋塔(堿液噴淋)+15m高排氣筒”進行處理,硫酸霧的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二期無廢氣產生。2、廢水:本項目一期、二期無生產廢水,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聲:項目一期、二期設備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震、廠房隔聲等措施,排氣系統設備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震措施,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的要求。4、固廢:項目一期、二期,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鋰電池舊焊渣,集中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區,定期外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鉛酸電池泄漏液、廢鋰電池泄漏液、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和破損的廢鋰電池、廢堿液、廢防護用品以及廢抹布和拖把。廢鉛酸電池泄漏液、廢鋰電池泄漏液在密閉的耐酸、耐腐蝕專用容器中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破損的廢鉛酸電池、破損的廢鋰電池分別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損電池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堿液更換完成后盛放在密閉的專用防腐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防護用品、廢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單獨的耐酸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六、項目總量控制指標:COD:0t/a;氨氮:0t/a; SO2 0t/a;NOX 0t/a。
七、該項目建成 (略) 生態環境局滄縣分局,達到環保相關要求后方可正式投產使用。
四、項目建設實施情況
4.1項目建設實施情況
表4 項目建設實施情況一覽表
項目 | 實際建設情況 | 是否與環評一致 |
項目名稱 | 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廢舊電池回收,存儲項目 | 一致 |
建設單位 | 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設地點 | 滄縣紙房頭鄉工業園刑警隊西200米第18號 | 一致 |
占地面積 | 1330平方米 | 一致 |
建設內容與平面布置 | 1#庫房位于項目西側,其中廢鉛酸電池存放區位于1#庫房東側;廢鋰電池存放區位于1#庫房西側,分容設備區位于廢鋰電池存放區的東北側,一般固廢暫存區位于廢鋰電池存放區東部和分容設備區南側。2#庫房位于項目東側,危廢暫存間位于2#庫房東南角,事故池位于1#庫房和2#庫房之間的北側。辦公室位于1#庫房南側旁邊單獨辦公樓中 | 一致 |
建設規模 | 年回收鉛酸電池3千噸、鋰電池1千噸 | 一致 |
工程總投資(萬元) | 50 | 一致 |
環保投資(萬元) | 3 | 一致 |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 項目一期工程勞動定員為3人,其中鋰電池工程1人,鉛酸電池工程2人,年運行300 天,實行白班制,員工均不在廠內食宿,工作時間為8小時 | 一致 |
4.2主要生產設備及環保設備
表5 主要設備一覽表
序號 | 設備及設施名稱 | 型號 | 數量 | 功能 | 備注 | 是否與環評一致 |
1 | 分容設備 | / | 2套 | 對舊鋰電池進行分容 | 屬于鋰電池分容工程,一期購置2套 | 一致 |
2 | 專業運輸車輛 | / | 5臺 | 廢電池收集運輸 | 外購,一期 | 一致 |
3 | 叉車 | 3t | 1臺 | 裝卸廢舊電池 | 外購,一期 | 一致 |
4 | 地磅 | / | 1臺 | 稱重 | 外購,一期 | 一致 |
5 | 監控視頻 | / | 1套 | 實時監控 | 外購,一期 | 一致 |
6 | 電池內阻測試儀 | CNS-3000 | 1臺 | 去除鋰電池焊點 | 分容設備配套設備,一期工程購置 | 一致 |
7 | 氣動沖床 | * | 1臺 | 篩分電池 | 分容設備配套設備,一期工程購置 | 一致 |
8 | 耐酸、耐腐蝕托盤 | / | 若干 | 盛放廢舊電池 | 外購 | 一致 |
9 | 耐酸、耐腐蝕的PE桶、箱 | / | 若干 | 盛放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 | 外購 | 一致 |
4.3主要原輔材料情況
表6 主要原輔材料一覽表
原料材料 | 原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是否與環評一致 | |
廢鉛酸電池 | t/a | 3000 | 來自摩托車,電動車,電信設備備用電源,銀行設備備用電源,企業設備備用電源等各種有備用電源的設備 | 一致 | ||
廢舊鋰電池 | 三元鋰離子電池 | t/a | 150 | 一致 | ||
磷酸鐵鋰離子電池 | t/a | 300 | 一致 | |||
錳酸鋰離子電池 | t/a | 550 | 一致 | |||
防護用品 | 一期工程 | 套/a | 18 | 外購 | 一致 | |
能源 | 水 | 一期工程 | m3/a | 60 | 由園 (略) 提供 | 一致 |
電 | 一期工程 | Kw·h/a | 1000 | 由園區供電系統提供 | 一致 |
4.4公用工程
與環評一致。
項目主要用水為自來水,主要為員工生活用水。
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活用水①一期工程
項目鋰電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員1人,鉛酸電池工程定員2人,全廠總職工定員3人,均不在廠內住宿,生活用水參考《河北省用水定額》(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計算,則生活用水量為60m3/a(0.2m3/d),排污系數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為48m3/a(0.16m3/d)。
本項目一期工程水平衡見,水平衡圖見圖2。
圖2 水平衡圖 單位m3/d
(2)供電
項目一期工程耗電量約1000kW·h/a,項目電力系統由當 (略) 提供,項目所在區 (略) 完備,電力設施能夠滿足本項目用電需求。
(3)供熱
項目生產不用熱,職工辦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單體空調。
4.5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排污節點
本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與環評一致。
生產工藝: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況
4.6.1廢氣
本項目僅收集、儲存未破損的廢舊電池,廢舊電池外部有塑料殼做保護,內部結構緊湊,由匯流排將正負極板焊接固定成組,正常情況下無鉛塵排放。廢舊電池在裝卸區裝卸過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較低,一般不會導致電池破損,因此一般情況下完整無破損的電池無廢氣產生。
本項目收集的廢電池均為各收集點更換下來的完整的廢電池,經專用車輛運輸至本項目廠區,一般不會對電池造成損壞,但是在裝卸過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導致的操作不當,可能會產生少量的破損廢鉛酸電池和廢鋰電池,分別置于專用的耐酸容器(周轉箱)中,存放于破損電池暫存間。由于廢鉛酸電池含有硫酸,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在儲存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硫酸霧。
破損電池暫存間位于2#庫房,暫存間內裝有微負壓排氣系統,使房間處于微負壓狀態。2#庫房在平時工作中處于密閉狀態,破損電池暫存間產生的硫酸霧經負壓抽吸后收集后,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然后將處理達標的廢氣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4.6.2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由于鋰電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設,不同期間涉及的職工不同,產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項目鋰電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員1人,鉛酸電池工程定員2人,全廠總職工定員3人,均不在廠內住宿,生活用水參考《河北省用水定額》(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計算,則生活用水量為60m3/a(0.2m3/d),排污系數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聲
項目不對回收的廢鉛酸電池進行拆解及后續深度加工,對回收的廢鋰電池進行分容,分容設備只要包括鋰電池分容柜、氣動沖床、電池內阻測試儀等,項目區內產生的噪聲主要是車輛運輸噪聲、叉車裝卸噪聲、廢舊鋰電池分容過程中使用氣動沖床設備產生的噪聲、微負壓排氣系統運行時產生的風機噪聲。氣動沖床設備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震、廠房隔聲等措施,排氣系統設備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震措施,廠界噪聲滿足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4.6.4固廢
項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鋰電池舊焊渣,集中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區,定期外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鉛酸電池泄漏液、廢鋰電池泄漏液、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和破損的廢鋰電池、廢堿液、廢防護用品以及廢抹布和拖把。廢鉛酸電池泄漏液、廢鋰電池泄漏液在密閉的耐酸、耐腐蝕專用容器中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破損的廢鉛酸電池、破損的廢鋰電池分別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損電池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堿液更換完成后盛放在密閉的專用防腐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防護用品、廢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單獨的耐酸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依照環評結論,項目建設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各項污染源治理設施實際已按照環評及最新環保要求完成建設。
4.7主要污染物總量排放情況
項目環評及批復文件中全廠總量控制指標: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硫酸霧:0.54t/a。
經檢測,硫酸霧年排放總量為:0.014t/a,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項目廢水主要是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點污染物的排放,滿足總量指標控制要求。
4.8環境保護目標
根據現場踏勘,項目用地范圍內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見表7。
表7 本項目主要保護目標一覽表
環境 要素 | 保護目標 | 坐標 | 保護對象 | 保護 內容 | 相對廠址方位 | 相對廠界距離(m) | 功能要求 | |
經度/° | 緯度/° | |||||||
大氣 環境 | 祥和佳苑 | 116.7594 | 38.2679 | 居住區 | 居民 | 東 | 405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及修改單中二級標準 |
聲環境 | 廠界外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 | 《聲環境質量標準》(*)3類標準 | ||||||
地下水 | 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護目標 |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2017)Ⅲ類標準 | ||||||
生態環境 | 本項目不新增占地,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 -- |
五、驗收監測執行標準
5.1 廢氣排放標準
本項目僅收集、儲存未破損的廢鉛酸電池電池及廢鋰電池,本項目運營期正常情況下無廢氣產生;硫酸霧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見表8。
表8污染物排放標準
污染物 | 無組織排放 監控濃度限值mg/Nm3 |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Nm3 | 最高允許排放速率kg/h | 采用標準 | |
排氣筒高度/ m | 二級標準 | ||||
硫酸霧 | 1.2 | 45 | 15 | 1.5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
5.2 噪聲標準
項目施工期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相關標準;運營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3類標準。見表9。
表9噪聲排放標準
標準類別 | 標準值dB(A) | 標準來源 | |
施工期 | 晝間 | 70 | 《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相關規定 |
夜間 | 55 | ||
運營期 | 晝間 | 65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
夜間 | 55 |
5.3 環境質量標準
5.3.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根據《202 (略) 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略) 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見下表10:
表10 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表
評價 因子 | 評價指標 | 現狀濃度 (μg/m3) | 標準值 (μg/m3) | 占標率(%) | 達標情況 |
SO2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8 | 60 | 13.3 | 達標 |
NO2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31 | 40 | 77.5 | 達標 |
PM10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69 | 70 | 98.6 | 達標 |
PM2.5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40 | 35 | 114.3 | 不達標 |
CO | 24小時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數 | 1200 | 4000 | 30 | 達標 |
O3 | 8小時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數 | 164 | 160 | 102.5 | 不達標 |
根據公報結果,項目區域為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區,不達標因子為PM2.5、O3。
目前滄縣正在積極實施《關于印發<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1]104號)、《河北省2021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冀氣領組[2021]2號)和《 (略) 2021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滄氣領[2021]1號),并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5.3.2地表水質量標準
根據《202 (略) 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全市實際開展全指標監測的地表水考核斷面46個(河流45個斷面,湖庫1個點位)。其中達到或憂于地表水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43.5%;地表水V類水質斷面比例為52.2%;地表水V類水質斷面比例為4.3%;無劣V類水質斷面。13個地表水國考斷面中,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23.1%,比2020年提升15.4個百分點;無劣V類水質斷面,與2020年持平。按照國家公布的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 (略) 地表水水質2021年與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為21.31%。 (略) 5個近岸海域水質監測點位水質全部為優良水質,水質狀況良好。
5.3.3聲環境標準
項目廠界周邊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無需進行現狀調查。
六、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
6.1 檢測分析方法及儀器
該項目驗收監測的分析方法及儀器見下表11。
表11廢氣 、噪聲檢測分析方法及所用儀器
檢測項目 | 分析方法 | 儀器名稱及編號 | 檢出限 |
硫酸霧 | 《固定污染源廢氣 硫酸霧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544-2016 | TW-3200D低濃度煙塵(氣)測試儀(CZKY-YQ006) OIC-600離子色譜儀(CZKY-YQ040) | 0.2mg/m3 |
TW-2200D大氣/TSP綜合采樣器(CZKY-YQ007、YQ008、YQ009) DYM3空盒氣壓表(CZKY-YQ082) OIC-600離子色譜儀(CZKY-YQ040) | 0.005mg/m3 | ||
工業企業廠界 環境噪聲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2008 | FYF-1輕便三杯風向風速表(CZKY-YQ081) AWA5688多功能聲級計(CZKY-YQ002) AWA6022A聲校準器(CZKY-YQ004) | — |
6.2 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本次監測采樣及樣品分析均嚴格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等要求進行,實施全程序質量控制。具體質控要求如下:
1、生產處于正常。監測期間生產在大于75%額定生產負荷的工況下穩定運行,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設監測點位,保證各監測點位布設的科學性和可比性。
3、廢氣監測
廢氣監測的質量保證按照國家環保局發布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全過程質量控制。廢氣監測儀器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或技術要求,監測前對使用的儀器均進行校準。
4、噪聲監測
按《環境監測技術規范》有關要求,聲級計測量前后均進行校準。
5、監測分析方法采用國家頒布標準(或推薦)分析方法,監測人員經考核并 (略) 上崗證,所有監測儀器經計量部門檢定并在有效期內。
6、監測數據嚴格實行三級審核制度。
七、驗收監測結果及評價
7.1生產工況
監測期間,企業正常運行,生產負荷達75%,滿足生產負荷75%以上的工況要求。
7.2廢氣監測結果
7.2.1有組織廢氣排放監測
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見表12。
表12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檢測點位 及采樣日期 | 檢測項目 | 單位 | 檢測結果 | ||||
1 | 2 | 3 | 均值 | ||||
排氣筒DA001出口(15m) 2024.05.27 | 標干流量 | m3/h | 1979 | 2002 | 2005 | 1995 | |
硫酸霧 | 排放濃度 | mg/m3 | 2.03 | 2.24 | 2.81 | 2.36 | |
排放速率 | kg/h | 4.02×10-3 | 4.48×10-3 | 5.63×10-3 | 4.71×10-3 | ||
排氣筒DA001出口(15m) 2024.05.28 | 標干流量 | m3/h | 2088 | 2034 | 2042 | 2055 | |
硫酸霧 | 排放濃度 | mg/m3 | 2.02 | 2.17 | 1.93 | 2.04 | |
排放速率 | kg/h | 4.22×10-3 | 4.41×10-3 | 3.94×10-3 | 4.19×10-3 |
7.2.2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
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結果見表13。
表13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結果
檢測項目 及采樣日期 | 單位 | 點位 | 檢測結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硫酸霧 2024.05.27 | mg/m3 | 下風向1# | 0.065 | 0.066 | 0.077 | 0.077 |
下風向2# | 0.065 | 0.057 | 0.053 | |||
下風向3# | 0.063 | 0.062 | 0.052 | |||
硫酸霧 2024.05.28 | mg/m3 | 下風向1# | 0.051 | 0.040 | 0.039 | 0.065 |
下風向2# | 0.053 | 0.065 | 0.054 | |||
下風向3# | 0.046 | 0.033 | 0.035 |
7.3噪聲監測結果
噪聲監測結果見下表14。
表14噪聲檢測結果
檢測點位 | 檢測結果dB(A) | |
2024.05.27 | 2024.05.28 | |
晝間 | 晝間 | |
南廠界1# | 58 | 62 |
西廠界2# | 59 | 59 |
北廠界3# | 60 | 60 |
氣象條件 | 2024.05.27 晝間:天氣無雨(雪),無雷電,風速2.6m/s 2024.05.28 晝間:天氣無雨(雪),無雷電,風速2.5m/s | |
備注 | 東側緊鄰企業,不具備檢測條件 |
八、環境管理狀況及檢測計劃
8.1 環保機構及制度建設
企業環保工作直接由廠長負責。建設合理規范的環保制度,安排員工定期檢查和維護環保設施,并保證環保設備的正常使用;積極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
8.2 環境檢測能力
針對本項目的特點,運行期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不設環境檢測機構,需要進行的環境監測任務可委托有相關資質的環境監測部門進行。
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見表15。
表1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內容 要素 | 排放口(編號、名稱)/污染源 | 污染物項目 | 環境保護措施 | 執行標準 | 落實情況 |
大氣 環境 | 排氣筒DA001 | 硫酸霧 | “微負壓抽風+噴淋塔(堿液噴淋)+15m高排氣筒”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1996)中表2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 落實 |
廠界 | 硫酸霧 | / | |||
地表水環境 | 生活污水 | COD、NH3-N、SS | 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 | / | 落實 |
聲環境 | 廠界 | 噪聲 | 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 落實 |
固體 廢物 | / | 生活垃圾 | 送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處置 | 《河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中相關要求 | 落實 |
一般固體廢物 | 舊焊渣 | 集中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區,定期外售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中相關要求 | ||
危險廢物 | 廢鉛酸電池泄漏液 | 在密閉的耐酸、耐腐蝕專用容器中收集后,暫存在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及其修改單中相關規定 | ||
廢鋰電池泄漏液 | |||||
廢堿液 | |||||
破損的廢鉛酸電池 | 分別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損電池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 ||||
破損的廢鋰電池 | |||||
廢防護用品 | 存放于單獨的耐酸容器中,在危廢暫存間內暫存,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 ||||
廢抹布和拖把 |
10.1 環評結論
10.1.1廢氣
本項目僅收集、儲存未破損的廢舊電池,廢舊電池外部有塑料殼做保護,內部結構緊湊,由匯流排將正負極板焊接固定成組,正常情況下無鉛塵排放。廢舊電池在裝卸區裝卸過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較低,一般不會導致電池破損,因此一般情況下完整無破損的電池無廢氣產生。
本項目收集的廢電池均為各收集點更換下來的完整的廢電池,經專用車輛運輸至本項目廠區,一般不會對電池造成損壞,但是在裝卸過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導致的操作不當,可能會產生少量的破損廢鉛酸電池和廢鋰電池,分別置于專用的耐酸容器(周轉箱)中,存放于破損電池暫存間。由于廢鉛酸電池含有硫酸,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在儲存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硫酸霧。
破損電池暫存間位于2#庫房,暫存間內裝有微負壓排氣系統,使房間處于微負壓狀態。2#庫房在平時工作中處于密閉狀態,破損電池暫存間產生的硫酸霧經負壓抽吸后收集后,通過堿液噴淋塔處理,然后將處理達標的廢氣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10.1.2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由于鋰電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設,不同期間涉及的職工不同,產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項目鋰電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員1人,鉛酸電池工程定員2人,全廠總職工定員3人,均不在廠內住宿,生活用水參考《河北省用水定額》(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計算,則生活用水量為60m3/a(0.2m3/d),排污系數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聲
項目不對回收的廢鉛酸電池進行拆解及后續深度加工,對回收的廢鋰電池進行分容,分容設備只要包括鋰電池分容柜、氣動沖床、電池內阻測試儀等,項目區內產生的噪聲主要是車輛運輸噪聲、叉車裝卸噪聲、廢舊鋰電池分容過程中使用氣動沖床設備產生的噪聲、微負壓排氣系統運行時產生的風機噪聲。氣動沖床設備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震、廠房隔聲等措施,排氣系統設備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基礎減震措施,廠界噪聲滿足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10.1.4固廢
項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鋰電池舊焊渣,集中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區,定期外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鉛酸電池泄漏液、廢鋰電池泄漏液、破損的廢鉛酸電池和破損的廢鋰電池、廢堿液、廢防護用品以及廢抹布和拖把。廢鉛酸電池泄漏液、廢鋰電池泄漏液在密閉的耐酸、耐腐蝕專用容器中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破損的廢鉛酸電池、破損的廢鋰電池分別置于耐酸耐腐蝕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損電池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堿液更換完成后盛放在密閉的專用防腐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廢防護用品、廢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單獨的耐酸容器中,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10.1.5總量控制
項目環評及批復文件中全廠總量控制指標: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硫酸霧:0.54t/a。
經檢測,硫酸霧年排放總量為:0.014t/a,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項目廢水主要是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排入防滲化糞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點污染物的排放,滿足總量指標控制要求。
10.1.6本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及建設的可行性結論
項目符合“三線一單”管控要求,通過環境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達標排放,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分析,項目建設可行。
10.2 驗收結論
經檢測,項目排氣筒DA001出口廢氣中,硫酸霧最大排放濃度為2.81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5.63×10-3kg/h,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硫酸霧(其他)二級標準要求(硫酸霧濃度≤45mg/m3、速率≤1.5kg/h)。
廠界無組織廢氣中,硫酸霧最高排放濃度為0.077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硫酸霧濃度≤1.2mg/m3)。
經檢測,該項目廠界晝間噪聲最大值為62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晝間≤65dB(A))。
10.3 建議
滄州錦芃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廢舊電池回收,存儲一期項目執行了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建立了相關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環保設施正常運轉,建議通過環??⒐ろ椖框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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