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 “合肥請您來”云資源及活動檢驗服務
原項目編號: 2025HESBN#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請您來”云資源及活動檢驗服務項目磋商文件補疑1
項目編號:2025HESBN#
第一部分:投標人疑問回復
1.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中技術資信分中“投標人實力”-投標人具有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證認可的認證機構頒發有效的: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覆蓋的范圍包含: IDC數據中心運維服務( 含主機托管、 帶寬租賃)的相關環境管理活動;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覆蓋的范圍包含: IDC數據中心運維服務( 含主機托管、 帶寬租賃)的相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3.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覆蓋的范圍包含: IDC數據中心運維服務( 含主機托管、 帶寬租賃);4.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覆蓋的范圍包含: 計算機軟硬件運行維護, IDC服務(含主機托管、 帶寬租賃) 相關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動);5.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覆蓋的范圍包含: 計算機軟件、 硬件運行維護,IDC運維服務(含主機托管、 帶寬租賃)所涉及的信息技術服務管理活動);6.售后服務認證證書(五星級) (覆蓋的范圍包含: 信息系統軟硬件、 IDC數據中心運維服務(含主機托管、 帶寬租賃) 的售后服務)。每提供1個得2分, 滿分 12 分。建議修改為:投標人具有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證認可的認證機構頒發有效的: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3.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4.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5.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證書;6.售后服務認證證書(五星級) 。每提供1個得2分, 滿分 12 分。
答:將磋商文件—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技術資信分—投標人實力的具體內容現修改為“投標人具有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證認可的認證機構頒發有效的: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3.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4.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5.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證書;6.售后服務認證證書(五星級) 。每提供1個得2分, 滿分 12 分。注:投標文件中提供證書掃描件作為評審依據,證書中應能體現發證機構已獲認監委認證或能體現該證書可 (略) 站查詢,否則須同時在投標文件中提供 (略) 站對證書發證機構的查詢截圖作為評審依據。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對應評分項不得分。”
2.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中技術資信分中“服務響應性”-完全滿足“第三章 招標人要求” 中標注“■” 的關鍵指標, 每滿足一項得1分, 共7項, 共計7分;注: 標注“■” 的項, 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設備生產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函(格式自擬, 授權函中需體現設備型號, 同一型號設備授權函僅需提供一次) 。 ②國家認定的具有CMA或CNAS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2.未提供“■”項證明材料或提供不全,視為投標人未完全滿足“■” 項要求,不得分。磋商文件中標注“■” 的關鍵指標僅有某廠商滿足,設備生產廠商已被報備,授權函無法提供給其他投標供應商。
答:按磋商文件執行,不予調整。
3.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中技術資信分中“項目負責人”-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限1人)具有系統架構設計師、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信息安全保障人員的,每滿足一項得1分,滿分3分。項目要求一人多證,建議項目經理修改為一人一證。
答:磋商文件—第四章 評審方法和標準—技術資信分—人員服務能力具體內容現修改為:“1.投標人擬配備的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證書的,得2分;2.投標人擬配備的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證書的,得2分;3.投標人擬配備的售后服務負責人(1人)具有ITSS服務工程師證書的,得1分;4.投標人擬配備的項目團隊成員(除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售后服務負責人外),具有以下任一證書的,每有一項得1分,最多2分:(1) (略) 絡工程師證書的;(2)具有軟件設計師證書的;注:1.投標文件中須提供:上述人員配備名單(格式自擬,須體現在本項目的崗位信息);2.投標文件中須提供相關人員證書掃描件或影印件;3.同一人具有多個證書不累計計分。4.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擬為本項目配備的全部人員的社保證明材料(社保繳費證明或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至少含養老保險)。社保證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標文件中須提供為上述人員繳納的自2024年4月1日以來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上述人員的社會保險的繳納單位應當是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未提供社保證明不得分”。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內容
1.原開標時間及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日14時00分”,現延期到“2025年4月3日13時30分”;
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磋商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延期到“2025年4月3日13時30分”;
投標人在投標時提供的紙質保函(紙質銀行保函、紙質擔保機構擔保、紙質保證保險)等形式的投標保證金中,若涉及的開標時間為延期前的開標時間或者延期后的開標時間,并且紙質保函等形式的投標保證金內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認可。
注:此補疑視同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與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01號自主創新產業基地三期(南區)B座14層
聯系人:王工
電 話:0551-#
代理機構:安徽公共資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號六樓
聯系人:李工
聯系方式:0551-#、#
2025年4月01日
三、附件
答疑發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附件:【補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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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