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坪縣發展和改革局,怒江供電局:
你們報來《關于35kV河邊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的請示》(蘭發改〔2023〕160號)和《關于報送35kV河邊輸變電工程項目核準的請示》(怒電規劃〔2023〕42 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根據《 (略) 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 (略) 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發〔2017〕17號)和《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實施辦法的通知》(云政發〔2017〕41號)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為提高蘭坪縣通甸鎮河邊片區供電可靠性,滿足新增負荷供電需求,同意實施35千伏河邊輸變電工程,項目代碼為:2306-*-04-01-*。
二、項目業主: (略) ;項目建設單位: (略) 怒江供電局。
三、項目建設地點:怒江州蘭坪縣。
四、本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
新建35千伏變電站1座,新增容量8兆伏安;35千伏線路0.7千米;10千伏線路11.82千米。
(一)變電站工程
主變規模最終 2×8兆伏安,本期建成 1×8兆伏安。設 35千伏/10千伏二個電壓等級,采用有載調壓,額定容量比為100/100。出線規模:35千伏側最終出線3回,本期建成2回;10千伏側最終出線8回,本期建成4回,土建備用3回。無功補償:本期在10千伏I段母線上裝設1組1200千乏電容器組,預留1組安裝位置。
(二)35千伏線路
35千伏通河T接線“π”接入河邊變,線路采用35千伏電纜、架空混合架設,單回,長約0.1(電纜,35千伏河西變側)+0.25(架空線,35千伏河西變側)+0.1(電纜,35千伏通甸變側)+0.25(架空線,35千伏通甸變側)千米,電纜截面3×300平方毫米,導線截面150平方毫米。
(三)10千伏線路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動態投資估算為2845萬元。工程資本金比例為20%,由項目業主自行籌措解決,其余資金向銀行貸款解決。
六、項目已取得核準所需支撐性文件:
(一)怒江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發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號);
(二)《蘭坪縣人民政府關于35千伏河邊變輸變電工程站址及路徑走向意見的復函》(〔2023〕66號);
(三)《 (略) 電網規劃建設研究中心關于35kV河邊輸變電工程可研評審意見的函》(規劃建設研究〔2023〕188 號)。
七、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本項目為依法必須招標的投資項目,其招標采購活動必須全部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透明化管理、陽光交易。請加強與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聯系, (略) 已建成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法組織招標工作。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內容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項目實施單位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核準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應在核準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們申請延期。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項目在核準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請按以上原則開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標方案核準意見
2.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
怒江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
招標方案核準意見
建設項目名稱:35千伏河邊輸變電工程
招標范圍 | 招標組織 形式 | 招標方式 | 不采用 招標方式 | ||||
全部招標 | 部分招標 | 自行招標 | 委托招標 | 公開招標 | 邀請招標 | ||
勘察 | √ | √ | √ | ||||
設計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裝工程 | √ | √ | √ | ||||
監理 | √ | √ | √ | ||||
設備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審批意見及說明: 該項目所涉及的勘察、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理、設備、重要材料、其他等全部招標,由項目業主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委托招標。 審核部門蓋章 2023年9月15日 |
附件2
電力項目安全管理和質量管控事項告知書
(略) 怒江供電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力項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現就你單位35千伏河邊輸變電工程項目施工安全和質量管控應重點注意的事項告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8號)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NB/T10096-2018)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應當按要求設置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應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應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投入。
五、應當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單
位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
六、應當組織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應當嚴格落實應急管理及事故處置措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八、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略) 令第 279號)和《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明確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業務工作的通知》(國能函安全〔2020〕39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開工前必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注冊手續,并做好工程質量管控各項工作。
若發生違反上述事項的行為,有關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處罰,并將處罰信息納入被處罰單位的信用記錄。
告 知 人:怒江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被告知單位: (略) 怒江供電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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