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價因子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輸變電工程》(HJ * - * )及本工程情況,工程主要環境影響評價因子,見表1。 表1本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因子 評價階段 | 評價項目 | 現狀評價因子 | 單位 | 預測評價因子 | 單位 | 施工期 | 聲環境 | 晝間、夜間等效聲級,Leq | dB(A) | 晝間、夜間等效聲級,Leq | dB(A) | 生態環境 | 生態系統及其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 | -- | 生態系統及其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 | m2 | 地表水環境 | pH、BOD5、COD、NH3-N、石油類 | mg/L | pH、BOD5、COD、NH3-N、石油類 | mg/L | 運行期 | 電磁環境 | (略) | kV/m | (略) | kV/m | (略) | μT | (略) | μT | 聲環境 | 晝間、夜間等效聲級,Leq | dB(A) | 晝間、夜間等效聲級,Leq | dB(A) |
* 、評價標準 本工程環境影響評價采用的評價標準見表2、表3。 表2 電磁環境評價標準
污染物因子 | 評價限值 | (略) 強度 | 工頻 * Hz下4kV/m作為公眾曝露控制限值 工頻 * Hz下 * kV/m作為架空輸電線路線下的耕地、園地、牧草地、畜禽飼養地、養殖水面、 (略) 電場強度控制限值,且應給出警示或防護指示標識。 | 工頻磁感應強度 | 工頻 * Hz下 * μT作為公眾曝露控制限值 |
表3 聲環境評價標準
污染物名稱 | 評價標準主要標準值 | 噪聲 | 聲環境質量標準 | 擬建線路位于淖毛湖綜合能源產業區,輸電 (略) 《聲環境質量標準》(GB *** )3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 (略) 界噪聲標準 | 《 (略) 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 1)晝間 * dB(A),夜間 * dB(A) |
* 、評價工作等級 電磁環境 本工程線路邊導線地面投影外兩側 * m范圍內無電磁環境敏感目標,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 * - * )評價工作等級劃分原則,確定本工程電磁環境影響評價等級,見表4。 表4 電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原則
分 類 | 電壓 等級 | 工程 | 條件 | 評價工 作等級 | 本工程 | 條件 | 工作 等級 | 交流 | * kV | 輸電 線路 | 1、地下電纜 2、邊導線地面投影外兩側 * m范圍內無電磁環境敏感目標的架空線 | * 級 | 邊導線地面投影外兩側 * m范圍內無電磁環境敏感目標的架空線 | * 級 | 邊導線地面投影外兩側 * m范圍內有電磁環境敏感目標的架空線 | * 級 | / | / |
* 、生態環境 本工程輸電線路不涉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 * - * )中定義的特殊生態敏感區(包括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等)和重要生態敏感區(包括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原始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區、重要水生生物 (略) (略) 、 (略) 和洄游通道、 (略) 等),本工程屬于 * 般區域。 * kV輸電線路線路全長2×0.5km,塔基永久占地約 * m2,臨時占地共約 * m2,工程總占地面積約 * m2,工程占地面積≤2km2。 根據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原則(見下表),本工程生態評價工作等級為 * 級。 表5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依據 影響區域生態敏感性 | 工程占地(水域)范圍 | 本工程線路長度及工程總占地面積 | 面積≥ * km2 或長度≥ * km | 面積2km2~ * km2 或長度 * km~ * km | 面積≤2km2 或長度≤ * km | 線路約0.5km,永久、臨時總占地面積0. * km2 | 特殊生態敏感區 | * 級 | * 級 | * 級 | / | 重要生態敏感區 | * 級 | * 級 | * 級 | / | * 般區域 | * 級 | * 級 | * 級 | * 級 |
(1)水環境 本工程不新增勞動定員, (略) 時,無生產工藝廢水產生,因此本工程不屬于水污染影響型建設項目,評價等級為 * 級B,本次水環境影響評價以分析說明為主。 (2)聲環境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 * )確定本工程的聲環境評價工作等級,具體見表6。 表6 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原則
項目 | 判據依據 | 本工程 | 噪聲 | (略) 在地聲環境功能區 | (略) 在區域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 | 項目建設前后區域的聲環境質量變化程度 | 本工程評價范圍內無環境敏感目標,建設前后區域聲環境質量基本無變化。 | 受建設項目影響的人口數量 | 評價等級的確定 | 擬建線路位于淖毛湖綜合能源產業區,因此判定本工程聲環境評價工作等級為 * 級。 |
(3)土壤環境 本工程為輸變電項目,對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 *** )中“附錄A表A.1土壤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 (略) 業類別屬于“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中的“其他”項目。因此,本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為Ⅳ類,可不開展土壤環境影響評價。 (4)大氣環境 本工程為輸變電項目,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HJ * - * ),施工期對 (略) 分析,運行期環境影響評價大氣內容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