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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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金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600,00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28,*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CQZYGCZHPG[ZF]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略) 豐都縣烏江流域石漠化綜合治理和水源涵養生態修復項目(一期)二標段答疑補遺書一 各潛在投標人現將本項目答疑補遺內容公布如下: 答疑內容如下 質疑一: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發布的《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 (略) 外建設工程企業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中“四、監督管理:(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 (略) 建設工程 (略) 外企業入渝信息動態監管規則》(渝建管〔2022〕129號)及有關規定開展動態監督檢查。市外企業承攬業 (略) 縣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加強企業入渝后的日常監督管理, (略) 企業 (略) 承攬業務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而《 (略) 建設工程 (略) 外企業入渝信息動態監管規則》(渝建管〔2022〕129號)(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t*_*.html)中“第五章? 動態監管檢 (略) 理:第十六條 對于結果為不合格的企業給予1個月整改期。整改期內, (略) 企業,屏蔽受檢資質信息,不得申請受檢資質的升級、不得以受檢資質承攬新的工程業務,且不得重組、合并、分立受檢資質。對市外入渝企業,屏蔽入渝信息,企業可繼續實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攬的工程業務,但不得在渝承攬新的工程業務,不得注銷入渝信息, (略) 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與整改和在渝已承攬的工程業務無關的事項。”以及渝建管〔2024〕160號(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渝建管〔2023〕131號(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t*_*.html)、渝建管〔2023〕212號(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渝建管〔2023〕9號(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等等,非常明確“未入渝報送或者屏蔽入渝報送或者注銷 (略) 外企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有效期內情形之一”。再者, (略) 公共資源交易 (略) 《 (略) (略) 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5、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 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以及《 (略) (略) 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 五、資格審查部分(七)承諾1、我公司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明確約定投標人絕對不能存在“(5)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之情形。請問本項目會按照相關文件嚴格執行嗎?會堅定對提供“虛假承諾”說“不”嗎?假如提供“虛假不實承諾”參與了投標又不是前三名,評標專家、業主、監督又沒及時發現,又 (略) 理呢?尊敬的業主請問你們又認為哪些情況屬于“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之情形”呢? 回復: 1、《關于 (略) 外建設工程企業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2〕183號)文件現已廢止;本項目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開展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人在合同簽訂前均有權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按相關規定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報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投標人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責任并賠償相應損失。 2、“ (略) 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的相關情 (略) 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質疑二:請問:根據《 (略) 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只有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才能出具的獨立保函, (略) 不具備出具獨立保函的資格。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保函格式為獨立保函, (略) 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標保函實際不是獨立保函,改變了招標文件的實質要求。從而不滿足紙質投標保函要求。 (略) 出具的紙質投標保函質疑問題較多,請問開具***擔保、***擔保、***擔保、***擔保、***擔保等等這種有存在“股權紙質、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經營異常、終本案件、股權凍結、等等”六種情況的一種或多種的紙質保函是否合格? 如果后期中標公示以后,中標單位開具的是融資擔保的投標保函會不會被投訴質疑從而廢標? 請問是不是只有開具電子投標保函或銀行投標保函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回復:1、紙質投標保函應合法合規,符合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紙質投標保函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格響應招標文件提出的保函開立要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投標保證金的相關規定。 2、紙質投標保函應合法合規,符合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紙質投標保函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格響應招標文件提出的保函開立要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投標保證金的相關規定。 3、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款投標保證金的交納方式中的三種方式之一都符合要求。 補遺內容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 (略) (略) ”均修改為“ (略) (略) 豐都分公司”。 二、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1其他第4條“按照《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略) 運營管理工作的通知》(豐都府辦〔2021〕120 號)相關規定,本工程綜合交易服務費全部由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前繳納(包括招標人繳納部分)。”修改為:“按照《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重慶聯合產 (略) (略) ( (略) (略) )交易服務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渝發改收費〔2023〕115 號)相關規定收取交易服務費。本工程綜合交易服務費全部由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前繳納(包括招標人繳納部分)。” 三、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投標保證金中“投標保證金專用 (略) (略) 制定,關于保證金相關情況的問題 (略) (略) ,聯系電話023- *。”修改為:“投標保證金專用 (略) (略) 豐都分公司制定,關于保證金相關情況的問題 (略) (略) 豐都分公司,聯系電話023-*” 四、本項目最高限價為:*.64元,(大寫:*仟*佰***萬*仟*佰***元*角*分),安全生產費按投標報價(不含安全生產費)的2.5%進行填報。工程量清單限價及工程量清單隨本答疑補遺書一并發出。 五、本項目圖紙隨答疑補遺書一并發出。 招標人:豐 都 縣 林 業 局 代理機構:重慶金強 (略) 2024年12月11日 |
遞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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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