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展農業生產,增強集體經濟,提高經濟效益, (略) 崇仁鎮富金村土地實行規模經營,并以競租方式確定承包者,本招標項目 (略) 崇仁鎮富金村非糧化土地出租, (略) 崇仁鎮人民政府批準,出 (略) 崇仁鎮富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略) 崇仁鎮富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擬于2025年4月17日14時30分在嵊州市崇仁鎮人民政府老大樓4樓大會議室公開競租以下標的物。現公告如下:
一、出租標的物情況及起始價:
(1)采用一次性“書面競價”的辦法。本次競租年限約為4年(2028年10月31日止,年限不足的時間以4年標準計算,租期未滿1年的以1年標準時間計算,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競租起始價為人民幣500元/畝(首年),共計約147.821畝。競租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實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報價最高者為租受人,報價低于起始價作無 (略) 理。
租受人有義務對全部農田進行合理經營,不得在承包田中挖塘、養魚、取土、建造固定或臨時建筑物,不棄耕撂荒。該土地只能種糧食作物,農作物類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規定,若不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種植,后果由租受人自行承擔。承包期間水、電均由租受人自行負責。
(2)以上標的物畝數、質量等均以現場勘樣實物為準,出租方不作相關保證。本項標的物競租在公告期滿后,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人的,由招標辦按照公告載明的交易方式組織交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人的,按照公告規定,可以由雙方協議成交并簽約,或按競租人報價直接簽約(但不低于起始價)。
(3)競租成交款及相關費用繳納時間:租金支付方式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增長。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 (略) 崇仁鎮富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賬戶(租金一年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礎上上漲3%,以此計算),先付后用, (略) 崇仁鎮富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簽訂租賃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賃期到期前一個月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租受人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繳納首期成交承包款或繳納首期成交款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合同,其競租保證金出租方將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包資格。
租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付清首期租金并簽訂合同。
(4)租受人在標的物交付前必須繳納的費用:
在標的物交付前必須繳納履約保證金*元(不計息),待租期滿后出租方確定不影響二次招租后無息全額退還。若出現在合同期內租受人單方違約的,則履約保證金*元沒收, (略) 崇仁鎮富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租受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二、參租對象及報名條件時間:
1. 參租對象:合法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參加競租的競租人請于2025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略) 崇仁鎮人民政府老大樓4樓小會議室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開標時間(競租截止時間):2025年4月17日14時30分
開標地點: (略) 崇仁鎮人民政府老大樓4樓大會議室
2.報名資料費為100元,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3.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資料:自然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企事業單位報名需持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程;委托他人辦理的,另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競租保證金*元(大寫:*萬元整),現金封包,租受候選人的競租保證金由招標人暫時收取,中標通知書發出后轉為履約保證金,未中標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在招標結束后現場退回,租受人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部繳納首期成交承包款,則沒收競租保證金*元,并取消其中包資格,出租方重新組織招投標。
5.參加競租時自然人請隨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競租保證金;企事業單位隨帶本法人居民身份證、競租保證金(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競租保證金)參加開標;競租人未按時到場、無相關證件、無競租保證金,出租人拒絕其競租報價。到競租截止時間止,競租人或競租時有效競租人少于1個的,出租人將重新組織競租。
6.不按規定提交保證金及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的作無競 (略) 理。
7.聯 系 人:李仲陽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裘美玲 聯系電話:0575-*
8. 以上競包公告內容如果與發包文件不相符,具體以發包文件內容為準。
競租人在參加競租前請務必仔細閱讀《競租公告》、《競租須知》內容及條件,一旦參加競租,即視為競租人已對《競租公告》和《競租須知》的所有條款內容等資料已完全知悉并無異議。
出租人: (略) 崇仁鎮富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招標代理: 泰宇建筑 (略)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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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