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碼: | 2025-MTG/04-0022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門頭溝區妙峰山鎮嶺角村下街9號樓3號、中街7號樓2號、下街9號樓4號三套458.7平方米房屋及院落出租 |
細分類別: | 其它房屋類 | 坐落(地址): | (略) (略) 妙峰山鎮嶺角村下街9號樓3號、中街7號樓2號、下街9號樓4號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458.7 | |
房屋使用現狀: | 閑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水、電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年): | 二十年(具體起止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 |
擬出讓用途: | 建設打造民宿類項目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 (略) ): | 2025-06-20 |
截止日期( (略) ): | 2025-07-03 | 掛牌總金額(元): | #.5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 (略) (略) (略) |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 |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公告價格(元): | #.5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3套房屋租期共計20年(具體起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出租價格不低于#元/年,每5年遞增5%,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2.摘牌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繳納年租金的10%作為服務費; 3.合同價款場外結算。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承租方需為注 (略) (略) 妙峰山鎮域范圍內的企業,經營范圍需包含旅游資源開發或住宿服務。且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元。 2.意向受讓方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 (略) 罰信息,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3.意向受讓方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本項目房屋租賃期限為20年, (略) (略) 妙峰山鎮嶺角村下街9號樓3號、中街7號樓2號、下街9號樓4號,(1)下街9號樓3號房屋建筑面積140.5 (略) 落32.8平方米,共173.32平方米,四至為:東至大墻根;西至農戶(8號樓);南至農戶(9號樓2號);北至農戶(9號樓4號);(2)中街7號樓2號房屋建筑面積177.6 (略) 落44平方米,共221.66平方米,四至為:東至大墻根;西至農戶(7號樓1號);南至官道;北至農戶(6號樓2號);(3)下街9號樓4號房屋建筑面積140.5 (略) 落32.8平方米,共173.32平方米,四至為:東至大墻根;西至農戶(8號樓);南至農戶(9號樓3號);北至官道。 2.該項目范圍現狀地類為農村宅基地,所處國土空間 (略) 為村民集中住宅用地。如需改造(建),須依法依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承租方所實施的項目不得與國家、市、區、鎮的總體規劃相抵觸。所實施的項目應符合國家、市、區、鎮的相關文件要求,嚴禁實施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所提及不準實施的項目。 3.本項目出租的房屋未取得相關權證,意向受讓方需現場踏勘該項目,自行了解項目標的 的相關法律 (略) 相關政策,充分評估本項目存在的全部風險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如因相關權證尚未取得等原因導致受讓方無法正常使用經營的,受讓方自行承擔后果。 4. (略) (略) 妙峰山鎮嶺角村股份經濟 (略) 在同等條件下對該項目享有優先權,且皆已知悉此權利,合營公司通過履行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掛牌交易程序主張優先權,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5.出租用途為建設打造民宿類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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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電話: |
聯系人: | 武麗 | 聯系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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