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供應商名稱:中科晟安(北京) (略)
地址: (略) 門頭溝區中門寺街69號43幢2720號(集群注冊) 郵編 :*聯系人:林慧斌 聯系電話:*
授權代表:林慧斌
法定代表人:陳云華
中科晟安(北京) (略) :
我公司于2024 (略) 郵件送達的(項目名稱: (略) 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建設項目,項目編號:*-*-GXZH的有關問題意見,我公 (略) 所提出的意見內容高度重視,經核實,現回復如下:
質疑事項、質疑答復的具體內容、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質疑事項1 | 質疑事項1 | 投標人或所投產品制造商具備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得1分,服務項目內容 (略) 絡化監測預警系統運營服務的得2分,滿分3分(需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或所投產品制造商公章)。 |
事實依據 | 經查詢,取得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并涉及到噪聲監測相關的企業僅 (略) 一家,該條款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屬于不合理評審條款,對其他供應商具有差別待遇和歧視待遇,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本條款設置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應該堅決予以糾正。( (略) 站查詢結果如下圖) |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略) 令第658 號)第二十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的 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 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 |
質疑請求 | 質疑事項1、建議修改為“所投核心產品取得環境保護產品認證證書得3分” | |
關于質疑事項1的答復 | 質疑答復1 | 此條款不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本項目需要對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進行運行維護,故需要提出一定的技術要求,符合項目采購需求。根據《正文+附件:關于印發《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和質量控制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中4.2運行維護要求每日檢查噪聲監測子站自檢時聲學測量儀器靈敏度是否異常,出現異常值時應及時記錄并查找原因。每日通過監控系統檢査各噪聲監測子站的數據、錄音等信息傳輸及運行狀況是否正常。若發現某站點信息傳輸異常,應立即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短時間無法解決數據傳輸問題時,應及時從站點終端處人工備份數據。每日對異常狀況警告信息及時處理,記錄和報告可能影響監測結果的特殊情況。對噪聲監測子站定期現場巡檢及維護。聲功能區項目環境噪聲監測系統日常運維和定期巡檢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且證書中服務項目內容包 (略) 格化監測預警系統是對噪聲在線監測設備的運行參數管理及設置要求,維護、校準、檢修和故障處理要求。為了保證站點建設后的運行維護工作,故設定此項,因此,該條款設置貼合項目需求,不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和排他性。經調研,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制造商如河北先河 (略) 、 (略) 、江蘇 (略) 、 (略) (略) 、羅克佳華 (略) 、 (略) (略) 、江蘇尚維斯 (略) 、聚光科技(杭州) (略) 等都具備中國環境服務認證證書,且證書中服務項目內容 (略) 絡化監測預警系統運營服務。 因此,該條款設置貼合項目需求,不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故所質疑事項不成立,對質疑請求予以駁回。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 |
質疑事項2 | 質疑事項2 | 質疑事項2:擬投入本項目組成員及場所能力。(1)具有1名高級系統架構設計師的得1分,滿分1分。 |
事實依據 | 事實依據2:要求所 (略) 建設的人員要求,具有排他性,特指特定企業。并不能衡量企業聲學專業實力及噪聲監測系統的研發設計、建設、運維經驗等。且本項目并不涉及系統架構設計,本項目 (略) 各個功能區點位的建設及運行維護,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建設項目建設能力 更應是環境監測能力的體現,僅要求特定信息系統資質具有排他性,應增加環境監測類高級職稱要求”。 | |
法律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略) 令第658號)第二十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 (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 |
質疑請求 | 修改建議2:擬投入本項目組成員及場所能力。(1)具有1名高級系統架構設計師或環境監測類高級職稱的得1分,滿分1分。 | |
關于質疑事項2的答復 | 質疑答復2 | 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數據須直接接入廣西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系統全區聲環境質量監管子系統,經市場調研,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制造商大都均具備噪聲監控系統研發設計、建設能力,如珠海高凌 (略) 、北京瑞森 (略) 、青島 (略) 、青島 (略) 等等,另外在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投入使用中需要與全區聲環境質量監管子系統進行數據接入相關事宜,因此本項目需要投標人擬投入項目人員具備相應的能力,來保障數據接入過程平穩進行,該條款設置貼合項目需求,不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和排他性,質疑中事實依據不成立。對質疑請求予以駁回。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
綜上所訴,貴公司的各項質疑事項均缺乏事實依據,采購人不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和排他性現象。貴公司如對本次答復不滿意,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規定,有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的權利。
感謝貴公司對本項目采購活動的監督與支持!
特此復函。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 (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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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