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縣飲用水水源地綜合防護二期工程泰寧縣飲用水水源地綜合防護二期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泰寧縣飲用水水源地綜合防護二期工程已由泰 (略) 以泰水綜〔2025〕3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泰寧縣水埠水庫運行調度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泰寧縣水埠水庫運行調度中心,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 (略)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泰寧縣飲用水水源地綜合防護二期工程泰寧縣飲用水水源地綜合防護二期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泰寧縣新橋鄉(xiāng);
2.2 工程規(guī)模:本工程總投資約1410.*元;其中建安工程費1391.*元;
2.3 產業(yè)類型:第二產業(yè);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新建引水壩2座、引水管DN600長度4.536km、管DN500長度1.794km、管 DN200 長度 0.821km、管De50PE長度2.651km以及管道附屬結構等,具體范圍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為依據(jù);
2.5 最高控制價:*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元(含暫列金*元,暫估價/元及其他項/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一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程》SL176—2007及其他相關規(guī)范合格標準;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30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三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業(yè)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yè)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業(yè)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yè)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6月12日20時至2025年7月4日09時(北京時間,下同), (略) (略) (http://**)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7月4日 09: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 (略) (略) (http://**)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略) 將予以拒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發(fā)布。
7.投標保證金的提交7.1.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
7.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元。
7.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無要求 ?現(xiàn)金 ?電子保函 ?其他投標人以投標保函(包括銀行保函、擔保保函、保險憑證,下同)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以電子投標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紙質投標保函。電子保函應由具備開展工程擔保業(yè)務能力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 (略) 、保險公司開具,辦理電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自理。電子保函文件應符合《福建省公共資源電子保函文件格式標準》,否則其投標擔保視為無效。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 |||
地 址: | 郵 編: | ||
聯(lián)系人: | 肖龍光, | 電子郵箱: | |
電 話: | *, | 傳 真: | |
招標代理機構: | |||
地 址: | 郵 編: | ||
聯(lián)系人: | 電子郵箱: | ||
電 話: | *, | 傳 真: | |
(略) 名稱: | |||
網 址: | |||
聯(lián)系電話: | |||
(略) 名稱: | |||
地 址: | |||
聯(lián)系電話: | |||
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名稱: | |||
地 址: | |||
聯(lián)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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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