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華泰飯店有限公司東三環南路13號西側1號樓北側院西南角50㎡平房房屋出租
交易項目編號:S*D*
發布時間:2025-01-01
全市統一項目編號
S*D*
項目編碼
2024-CY/04-0960
掛牌金額
*
掛牌日期
2025-01-02
截止日期
2025-01-08
基本信息
項目編碼: | 2024-CY/04-0960 | 標的名稱: | 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華泰飯店有限公司東三環南路13號西側1號樓北側院西南角50㎡平房房屋出租 |
細分類別: | 普通商業用房 | 坐落(地址): | (略) (略) (略) 13號西側 (略) 西南角50㎡平房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50 |
房屋使用現狀: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無 |
權屬信息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擬出讓信息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 擬出讓期限(年): | 三年 |
擬出讓用途: | 商業 |
評估情況
掛牌及公告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 (略) ): | 2024-12-25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12-31 | 掛牌總金額(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 (略) (略) (略)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無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 | |
掛牌期滿,一個以上受讓方交易方式
交易保證金設定
交納金額(元): | *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
交易條件
公告價格(元): | *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 租金單價*/天/平方米(租金按建筑面積計,不含物業管理費),每年遞增3%,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提前收取租金,先付押金。 2. 租賃期間,受讓方實際使用產生的電、通訊、消防等費用,由受讓方按照 (略) 有關收費標準自行承擔,物業費由受讓方按照合同約定繳納,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費用。 3.在合同期內,出讓項目如遇征地、占地、拆違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讓方將積極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遷補償。 4.租賃期內不得進行違法建設。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得擅自轉包轉租或擅自采取聯營、合作等形式變相轉包轉租。不得將集體經營性用房擔保貸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幫助貸款或借款。 5.項目在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掛牌日期不作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約定為準。 6.出讓方保障受讓方經營期間房屋達到正常經營所需,保障水電正常供應,并提供配套物業服務,消防監控實時服務。受讓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繳納相關費用,并配合出讓方各項管理以及政府相關部門下達的各項指示。 7. (略) 的名義與出讓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略) 被工商部門注銷,所簽訂合同將同時終止。 8.此項目設定履約保證金3194元。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 (略) (略) 注冊并依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戶。 2、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取得出讓方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受讓的先決條件,一并提交農交所。 3、在中國執行 (略) 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及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該項目出讓標的面積為:建筑面積50平方米,位于樓宇地上1層,地下0層。 2.該標的項目業態及用途為商業, (略) 區禁限目錄要求;在創建基本 (略) 的違法圖斑內。 3.占地四至:東至金砂礫,西至宿舍,南至華泰通道,北至民宅。 4.該標的所占土地為:集體土地,規 (略) 建設用地。 5.受讓方納稅納統地 (略) (略) 。 6.該標的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不具備消防驗收手續,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出租標的相關手續狀態并接受因此產生的風險。 7.意向受讓方遞交本項目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房屋狀況及所有出租條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8.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提前退租的,繳納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等不可抗力,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 (略) (略) (略) 提起訴訟。 9.受讓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讓方和農交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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