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武漢至重 (略) 漢川至天門段)公務用車采購
詢比采購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湖北交投隨 (略) (略) (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 (略) (武漢至重 (略) 漢川至天門段)公務用車采購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組織詢比采購,現公開邀請潛在供應商參加競標。
1.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1.1項目名稱: (略) (武漢至重 (略) 漢川至天門段)公務用車采購項目
標段名稱: (略) (武漢至重 (略) 漢川至天門段)公務用車采購項目
1.2采購編號:G#06;
1.3建設(交貨、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1.4采購內容及范圍: (略) (武漢至重 (略) 漢川至天門段)公務用車采購。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新車購置(裸車價,購置稅、車輛代上牌、全車貼膜、腳墊、電池護板等相關費用)。其中質保期六年或 15 萬公里,國家相關規定的質保期高于以上要求的,以國家相關規定為準。具體詳見第五章采購清單。
1.5采購限價:#.00元,詳見第五章采購需求,供應商報價若超過最高采購限價和單價限價,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1.6計劃工期(交貨期、服務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內(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1.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1.8其他:/
2.供應商資格要求2.1 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應具備的最低資格條件詳見采購公告附錄。
2.2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聯合體參加采購活動的,應遞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滿足本條第2.1 款、2.2款規定的要求;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采購項目,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無效;
2.3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每個供應商最多可對1個標段競標;每個供應商允許中1個標。如果同一供應商在多個標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薦候選供應商或選擇預成交供應商的方法)。
2.4 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響應。否則,相關響應均將被否決。
3.采購文件的獲取
3.1凡有意參加的供應商(若為聯合體競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 (略) (以下簡稱“平臺”)(網址:http://**)進行注冊登記。
3.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4日23時59分止(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平臺”,在所競標標段下載采購文件。聯合體競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采購文件。未按規定從“平臺”下載采購文件的,采購人 (“平臺”)拒收其響應文件。
3.3采購 (略) 服務費300元/標段,一經支付不予退還。
4.響應文件的遞交4.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6日14時00分
4.2響應文件的遞交方式
供應商應當在響應截止時間前,登錄“平臺”,選擇所競標標段將加密的電子響應文件,通過CA數字證書上傳。供應商完成響應文件上傳后,“平臺”即時向供應商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響應文件,采購人(“平臺”)將拒收。
4.3響應文件的制作、網上遞交、開啟環節需要使用CA數字證書。CA數字證書辦理流程詳見門戶(“平臺”—幫助中心—CA辦理)。
5.發布公告的媒介
采購公告在 (略) (網址:http://**)上發布。
6.評審辦法本次采購評審采用經評審的最低價法。
7.其他/
8.聯系方式采 購 人:湖北交投隨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白鶴泉東大街212號
聯 系 人:金女士
聯系方式:027-#
采購代理機構: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號湖北交投大樓西塔光明中心34樓
聯 系 人:吳女士
聯系方式:027-#
監管部門:招標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 址: (略) (略) 金銀湖街道金銀湖大廈33樓
聯 系人: 劉女士
聯系方式:027-#
異議渠道:供應商登錄“平臺”在“異議管理”菜單以書面形式提出
附錄: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資質等級要求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
注:
1、供應商應提供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對于法人發生重組或變更的供應商,應提供重組或變更時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變更時的營業執照的變更記錄復印件。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企業業績要求 |
近3年至少獨立承擔過1個純電車供貨業績。 |
注:
1、近年承擔的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應出具合同協議書掃描件。上述材料應能完整反映資格審查要求的業績指標,若提供的上述證明材料無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術指標,應由該業績項目的業主出具證明材料予以補充說明,否則評標時不予認可;
2、業績認定時間以合同協議書簽訂的時間為準,業績個數以合同數量計算,一個合同只可計算一個業績,不可重復計算。
3、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一日;業績認定時間以合同協議書簽訂的時間為準。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企業信譽要求 |
1、供應 (略) 于被責令停業狀態; 2、供應 (略) 于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3、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http://**.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2)在“中國執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如有)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http://**.cn/)中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對象,且按聯合懲戒要求禁止參與招投標的; (5)被列入湖北 (略) 不良行為記錄名 (略) 罰期內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從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決書生效的時間為準,同一案件有多份判決書的以時間在后的為準;
2.供應商若提供相應承諾函的,視為滿足本項信譽最低要求,無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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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