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穗規劃資源掛出告字〔2023〕98號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積(平方米) | 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平方米) | 掛牌起始價(萬元) | 增價幅度(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
人民幣 | 港幣 | 美元 | ||||||
荔灣區東沙國際商貿港片區AF*、AF*、AF*、AF*、AF*地塊 | AF*地塊、AF*地塊:二類居住用地R2;AF*地塊、AF*地塊:二類居住用地R2,商業用地B1,商務用地B2兼容;AF*地塊:二類居住用地R2,商業用地B1,商務用地B2兼容交通場站用地S4。 | 92501平方米(其中可建設用地面積80013平方米、服務設施用地5412平方米、防護綠地和公園綠地面積4976平方米、廣場用地兼容其它公用設施用地2100平方米) | ≤*平方米 | * | 2000 | * | * | 23197 |
(一)需滿足的其它出讓條件如下:
1、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地上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的7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地方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 (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2、競得人須按規劃條件要求配建AF*地塊的小學(按《 (略) 普通中小學建設標準指引》要求及引進公辦優質名校辦學的需求配備)及AF*、AF*地塊的幼兒園(含托兒所),并按照2016年3月1日 (略) 人民政府令第138號、2018年2月13日 (略) 人民政府令第158號和2019年11月14日 (略) 人民政府令第168號以及《關于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裝修標準的通知》(穗建房產〔2017〕499號)的要求進行建設,建成驗收合格后無償 (略) 荔灣區政府指定部門;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 (略) 荔灣區政府指定部門簽訂AF*地塊小學用地及AF*、AF*地塊幼兒園(含托兒所)的建設合同,否則出讓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3、競得人須結合東沙國際商貿港片區設計風格編制整體設計方案,設計成 (略) 荔灣區政府審定同意后再行實施建設,并須按規劃條件配建AF*地塊(廣場用地兼容其它公用設施用地),建成竣工和驗收合格后無 (略) 荔灣區政府指定單位。
4、競得人須按規劃條件配建AF*、AF*、AF*、AF*地塊的綠化用地,并與項目主體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建成竣工和驗收合格后無 (略) 荔灣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按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 (略) 荔灣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簽訂上述地塊的綠化用地建設合同,否則出讓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5、AF*地塊的社會停車場由競得人建成后進行使用和組織經營管理,社會停車場須整體確權(只辦理一個不動產權證),不得分割銷售。
6、競買人應當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如聯合競買,聯合體成員須一家或以上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
(二)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體情況及要求可參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競買須知》及相關規劃文件,規劃指標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規劃部門最新批復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競買,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競買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聯合競買的,競買申請書應列明各成員單位并簽章;聯合體須提交《聯合競買協議》,各成員單位為競買及競得后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競買的,應當 (略) 場外資準入和外匯管理的規定。 (略) 行政區域內有嚴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閑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系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
競 (略) 范圍內競買商品住宅用地從事房地產開發必須使用自有資金,競買人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在繼續執行《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 (略) 國土資源和規劃 (略) 金融工作局關于對競買商品住宅用地資金來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產〔2016〕2144號)基礎上,進一步嚴格購地資金審查,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人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參與競買企業需說明購地資金來源、提供相應證明并對上述要求作出承諾(承諾書格式詳見附件)。經審查資金來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視為違反競買承諾,由土地出讓人取消競得(中標)人的競得(中標)資格,對競得(中標)人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禁止競得(中標)人在三年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
三、成交原則。
本次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9日
(二)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17時
(三)繳納保證金時間: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9日17時
(五)限時競價時間:2023年12月29日17時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通過 (略)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新系統(http://**)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二)《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 (略)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用戶操作手冊(競買人)》等相關資料競買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并認真閱讀。
(三)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五)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系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審核后置;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六)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實際到達系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戶名、賬號及開戶銀行詳見網上交易系統提示)
(七)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八)網上交易結束后,競得人于5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時上傳的紙質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關原件材料遞交到 (略)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讓方將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24年1月12日17時前予以確認競得資格。
(九)競得人應在接到競得資格確認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 (略)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在公示完成當日與出讓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土地礦產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網址:http://**)
六、聯系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地址: (略) 越秀區吉祥路80號
聯系人:潘先生,聯系電話:*
(二)交易機構
名稱: (略)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
1.業務咨詢:(02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 *
3.項目聯系人:蔣先生、車先生,聯系電話:(020)*、*
4.網上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0)*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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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