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金星鈦白(集團)有限公司40萬噸/年廢酸濃縮再利用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決定的公示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 號 | 發文時間 |
1 | 慈湖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關于安徽金星鈦白(集團)有限公司*噸/年廢酸濃縮再利用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慈環審〔2024〕2號 | 2024年3月20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工作日屆滿。
三、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個工作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四、聯系電話:0555-*
通信地址:慈湖高新區雙創基地A棟809室
郵編:*
文本下載:慈環審〔2024〕2號慈湖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關于安徽金星鈦白(集團)有限公司*噸年廢酸濃縮再利用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pdf [197.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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