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略) 輪候家庭住房困難問題,進一步提高資格審核及分配效率, (略) 住建委《關于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號)的規定,我中心 (略) 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的輪候家庭開展資格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范圍及內容
復核范圍為 (略) 取得公共租賃住房備案資格的輪候家庭,復核名單詳見《2025年 (略) 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家庭資格復核名單》(附件),復核內容包括家庭人口、戶籍、婚姻、收入、住房、財產(資產)等情況。
二、復核時間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三、復 (略) 理
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初審過程中,對因信息比對核查系統自動鎖定以及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報告與申報材料不符的備案家庭,將采取書面形式、電話通知等方式將核查結果、原因及復查權利等告知有關備案家庭,備案家庭有異議的,可按規定進行異議復查。
備案家庭提出復查申請且異議成立的,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繼續初審工作(復查時間不計入資格復核工作時限)。
備案家庭提出復查申請但異議不成立、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異議或逾期申請的,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根據系統信息比對核查數據結果,對其備案資格作出終止意見, (略) 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待本次資格復核工作結束后,我中 (略) (略) (略) 站公布家庭備案資格終止情況。
(略) (略) 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2025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