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別墅13棟1單元102號 |
標的名稱 | 海亮別墅13棟1單元10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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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DSCQ#F#-3 | 掛牌價格 | 294.8 萬元 | ||||
價格說明 | 建筑面積為243.86m2,樓層共3層,建筑結構為鋼混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5-29 |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6-26 |
一、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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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包信息 | 標的具體情況咨詢聯系人:央拉 聯系方式:0891-# 標的現場查看(看房)聯系人:賀姐 聯系方式:133 0890 7294 按揭貸款聯系人:巴經理 聯系電話:189 8908 5797 掛牌對象地理位置優越, (略) (略) 主干道北京大道及察古大道之間,周邊 (略) ,且離拉薩火車站3公里,交通便利,周邊設施完善,臨近多家幼兒園、小學、中學、醫院、藥店、商場、 (略) 場,滿足了居民的教育、醫療、購物、出行等日常需求(其余詳見《房屋資產明細表》、《家具明細表》)。 本次交易支持按揭貸款,若意向受讓方有意申請按揭貸款,請務必撥打公告和須知中提供的咨詢電話【巴經理189 8908 5797】,提前聯系并按照其要求配合進行貸款預審。貸款預審環節對受讓方的貸款申請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請意向受讓方確保按照銀行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如果受讓方選擇自行委托他人辦理按揭貸款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所有風險和責任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
標的信息 | 標的具體情況咨詢聯系人:央拉 聯系方式:0891-# 標的現場查看(看房)聯系人:賀姐 聯系方式:133 0890 7294 | ||||||||||||
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1、本標的部分房屋中,隔斷墻已被打通,意向受讓方需根據實際需求自行恢復隔斷墻,且13棟、15棟房屋外鐵門可自行決定是否拆除。房屋都帶裝修,需注意標的房屋中的家具不與房屋一同出售,屆時該批家具由轉讓方安排人員自行挪出安置。 2、家具單獨出售掛牌,詳見《家具資產明細表》,意向受讓方需自行解決相關搬運、運輸問題,承擔相關搬運、運輸費用。 3、因標的圖片未標注相關房間號,圖片僅代表該批房屋資產大致情況,實際照片及現場狀況請以現場實際查看確認為準。 | ||||||||||||
二、 (略) 置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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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 | 294.8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與交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專用賬戶結算。 二、轉、受雙方于成交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三、付款方式及交接 1.受讓方付款方式采用按揭形式付款的,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根據銀行相關要求辦理權屬變更。轉讓方收到銀行尾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交接。 2.受讓方付款方式采用自籌資金一次性付款的,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交接。并在獲得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四、付款期限: 1.按揭付款方式:受讓方已支付至西藏產權交易中心的保證金在簽署本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首付款,尾款由受讓方向浦發銀行申請按揭貸。貸款首付款金額不足的,由#方在貸款申請審批通過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補繳至西藏產 (略) 賬戶(賬戶名稱:西藏產權 (略) ,開戶行:興業銀行拉薩分行營業部,賬號:#687);銀行批準的放款金額少于受讓方申請的貸款金額,差額部分由受讓方貸款申請審批通過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至西藏產權交易中心賬戶;因受讓方原因導致銀行未通過貸款審核的,在貸款申請審批未通過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受讓方自籌尾款支付至西藏產權交易中心賬戶。 2.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于《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企事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2、意向承租方還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報名材料 | 請 登錄 后下載或預覽相關附件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轉讓方已對標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讓方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及標的相關資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若意向受讓方在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同意按照標的現狀受讓,因此,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查驗事宜與轉讓方聯系人聯系確定。 2、標的部分房屋中,隔斷墻已被打通,意向受讓方需根據實際需求自行恢復隔斷墻,且13棟、15棟房屋外鐵門可自行決定是否拆除,拆除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標的均有裝修,標的房屋中的家具不與房屋一同出售,家具單獨出售掛牌,詳見《家具資產明細表》,家具的意向受方需自行解決相關搬運、運輸問題,承擔相關搬運、運輸費用。 4、標的圖片僅供參考,圖片僅代表該批房屋資產大致情況,實際照片及現場狀況請以現場實際查看確認為準。 5、交易標的資產權證變更手續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轉讓方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標的資產權證變更所涉及的稅、費由交易雙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其應繳納部分。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稅費及房產權證變更涉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記費、手續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 6、受讓方承諾已充分了解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限購政策,已確認完成不動產購置資格的查詢工作,確認具有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購置資格,并且承擔如因不具有相應資格而導致無法完成交易或變更登記而帶來的損失以及給交易相關方造成的損失。 7、標的房產權證變更前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并繳清;標的房產權證變更后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以及其他未知欠費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并繳納。水、電、氣等戶名變更手續由受讓方自行辦理,相關費用自行承擔。 8、本次交易支持按揭貸款,若意向受讓方有意申請按揭貸款,請務必撥打公告和須知中提供的咨詢電話【巴經理189 8908 5797】,提前聯系并按照其要求配合進行貸款預審。貸款預審環節對受讓方的貸款申請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請意向受讓方確保按照銀行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如果受讓方選擇自行委托他人辦理按揭貸款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所有風險和責任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9、如受讓方一次性付款的,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交接。并在獲得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如受讓方涉及按揭貸款的,根據銀行相關要求辦理權屬變更,轉讓方收到銀行尾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交接。產權交易涉及需向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的,轉讓、受讓雙方應共同履行向有關部門申報的義務。 10、完成權證變更后轉讓標的的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以證載面積為準,不影響轉讓標的成交金額。 11、標的具體情況咨詢聯系人:央拉 聯系方式:0891-# 12、標的查看地點:西 (略) (略) (略) 海亮世紀 (略) 13棟、15棟、25棟 13、其他事項詳見《產權交易合同》、《資產明細表》、《家具明細表》。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45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5-06-26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 ||||||||||||
賬戶信息 | |||||||||||||
賬戶名稱 | 西藏產權 (略) | ||||||||||||
開戶行 | 興業銀行拉薩分行營業部 | ||||||||||||
賬號 | #687 | ||||||||||||
(略) 置方式 | 一、確認投資方后 (略) 置 意向投資方經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掛牌申請人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資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掛牌申請人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投資方經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投資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掛牌申請人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投資方和掛牌申請人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四、保 (略) 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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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 動態報價 | ||||||||||||
五、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 西藏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中心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中心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中心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 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 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藏產權交易中心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 (略) (http://**)及第四產權(http://**)為本中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略) 上報名的說明 第五條 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 (略) (略) 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六條本中心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中心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中心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七條 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八條 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照 (略) 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本中心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 】,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 (略) 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條 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 西藏產權交易中心 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 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中心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將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三條 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四條本中心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 (略) 向 (略) 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五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 (略) 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 西藏產權交易中心 網絡競價操作規則》 的相關規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六條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十七條 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由 (略) 絡競價規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十八條 本中心按照《 西藏產權交易中心 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的相關規定 (略) 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十九條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中心。 | |||||||||||||
六、風險提示 | |||||||||||||
西藏產權交易中心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西藏產權交易中心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藏產權交易中心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藏產權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西藏產權交易中心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布,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藏產權交易中心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西藏產權交易中 (略) 網絡競價系統軟硬 (略) 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3. (略) 操作風險。 (略) 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藏產權交易中 (略) 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端 (略) 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 (略) 操作風險。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 (略) 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藏產權交易中 (略) 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西藏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西藏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規則,自行 (略) 理,西藏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西藏產權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西藏產權交易中心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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