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N*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采購辦公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1日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內容:
采購文件第三章3.3.2商務要求中
付款進度安排更正為:
“1、簽訂合同后,達到付款條件起5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00%
2、全部貨物供貨完成后并驗收合格后,達到付款條件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00%”
違約責任與解決爭議的方法更正為:
違約責任:1、*方違約責任(1)因*方原因造成合同變更、中止:*方擅白解除、中止或變更合同導致*方權益受到損害時,*方向*方支付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并賠償*方所受全部損失。(2)*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方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向*方支付貨物費用,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方付款的條件,因*方原因延期付款的,*方有權停止合同的履行,*方除應及時支付外,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0.1‰向*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方按照合同總金額的5‰向*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方所受損失。(3)如出現非*方原因導致的逾期付款,不視為*方違約,*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方應積極協調解決并及時向*方付款。2、*方違約責任(1)*方擅自解除、中止或變更合同導致*方權益受到損害時,*方向*方支付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并賠償*方所受全部損失。(2)如因*方在履行過程中的疏忽、失職、過錯等故意或者過失原因給*方造成損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財產損失、由此而導致的*方對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責任等,*方對此均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3)*方有權監督*方服務過程,發現未按要求、標準提供服務等違約情形,*方將下達整改通知書,*方應在限期內整改。*方拒絕整改或經三次整改仍未合格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方返還收取的費用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4)*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履約完成的,每逾期1日,*方應承擔合同總價的0.1‰作為違約金,若*方逾期時間超過15日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方承擔全部責任。(5)若*方將本項目直接或間接轉包或分包,*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方承擔全部責任。
爭議解決辦法 1.因產品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方承擔。 2.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或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 (略) 提起民事訴訟。 3.對于因*方原因導致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本次采購合同的,*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對*方受到的損失予以賠償或者補償。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投訴受理單位: (略) (略) (略)
投訴電話:0832-*
聯系地址: (略) (略) (略) 466號
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供應商投訴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名稱: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33號
聯系方式:0832-*
名稱: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號7棟附203號
聯系方式:0832-*
項目聯系人:張女士
電話:0832-*
四川 (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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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