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租 公 告
招 租 人:福建省 (略)
招租編號: *
時 間:2024年7月16日
招租公告
產權人福建省 (略) 現對以下租賃標的物以公開招租方式廣泛征集承租人,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租賃標的物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1.1租賃標的物基本情況(表1)
序號 | 招租編號 | 標的物地址 | 標的物名稱 | 建筑面積(m2) | 結構 | 出租用途 | 招租底價 | 競租保證金(元) |
1 | FJAZZL-* | (略) (略) (略) 297號一層 | 106號店面 | 36 | 混合 | 商鋪 | 7848 | * |
2 | FJAZZL-* | (略) (略) 101號 | 沿街1號店面 | 14.4 | 混合 | 商鋪 | 1200 | 2400 |
3 | FJAZZL-* | (略) (略) 101號 | 沿街2號店面 | 17.2 | 混合 | 商鋪 | 1400 | 2800 |
4 | FJAZZL-* | (略) (略) 101號 | 沿街4號店面 | 18 | 混合 | 商鋪 | 1400 | 2800 |
5 | FJAZZL-* | (略) (略) 101號 | 沿街5號店面 | 22 | 混合 | 商鋪 | 1400 | 2800 |
1.2房屋狀況、室內裝飾及設施以租賃標的物現場實際情況為準(不含前租戶可移動的私有財產),以現狀出租,租賃標的物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物移交日起算。
上述房產
2.租賃用途、租賃年限、租金報價基準(招租底價)
2.1出租用途:詳見表1,禁止如:有污染、有噪音,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 (略) 正常生活等行業租用。需遵守國家法律、租賃標的物所在地有關地方性法規規定。
2.2租賃年限: 三年。
2.3租金報價基準(招租底價):詳見表1。
3.租賃履約保證金及有關稅費、租金收繳辦法
3.1租賃履約保證金
3.1.1表1中標的物租賃履約保證金具體以合同為準,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3.2稅費承擔
3.2.1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租賃標的物進行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各種稅費均由承租人承擔。承租期間承租人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水、電、氣、電信、公攤、修繕、電視收視費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3.3租金收繳方式及遞增率
3.3.1租金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則支付。首月租金在租賃合同簽訂時支付,后續每月租金于當月10日前支付。
3.3.2租金遞增率
自承租期第二年度起(含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每年遞增3%。
4.裝修免租期原則上15天(原承租戶無裝修免租期,具體以合同為準)。
5.競租人資格條件
5.1要求競租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5.2招租人不接受與招租人、產權人有歷史經濟糾紛的競租人參加競租報名。
6.競租報價方式:密封報價
7.競租保證金
7.1競租保證金詳見表1。
7.2競租保證金應于2024年 8 月 5 日17時前匯達招租人銀行賬戶,否則視為無效競租。
8.報名方式
8.1競租人應在公告報名期間到福建省 (略) 綜合管理部報名,經招租人審核后領取相關招租文件,逾期將不再接受報名。只有登記領取招租文件的競租人才能參與競租。
8.2報名時需提供資料如下:
8.2.1競租人為法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許可競租文件(加蓋公章、法人章)、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及承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8.2.2競租人為自然人:競租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簽字及手印),不得委托代理人。
9.報名時間和地點
9.1報名時間:2024年 7 月 16 日至2024年 8 月 5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若在此期間未有競租人報名,則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順延期間有競租人報名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9.2報名地址: (略) (略) (略) 297號福建省 (略) 二樓綜合管理部。
9.3公示期限:15個工作日
10.競租文件遞交
10.1 招租人開始接受競租文件時間:2024年 7 月16 日上午8:30開始。
10.2競租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 8 月5 日下午17:00結束。
10.3競租文件遞交地點: (略) (略) (略) 297號福建省 (略) 二樓綜合管理部。
10.4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競租文件不予受理。
10.5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10.6開標地點:同競租文件遞交地點。
11.聯系方式
招租人: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97號福建省 (略) 綜合管理部
郵 編:*
聯系人:鄭先生
聯系電話:0591-*
招租人 :福建省 (略)
2024年7月16日
第一部分 競租人須知前附表
序號 | 內 容 | 說 明 與 要 求 |
1 | 招租人 產權人 | 福建省 (略) |
2 | 招租項目編號與名稱 | 招租編號:FJAZZL-*-* 項目名稱: 詳見招租文件 |
3 | 招租項目地點 | 詳見招租文件 |
4 | 招租方式 | 自行組織公開招租 |
5 | 租金報價基準 | 詳見招租文件 |
6 | 踏勘現場 | 不統一組織,競租人如需要可與招租人聯系,到現場自行踏勘,競租人自行承擔踏勘現場的責任和風險。 |
7 | 競租文件的語言文字 | 中文 |
8 | 適用法律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與標的物所在地地方行政法規和文件規定。 |
9 | 競租報價幣種 | 人民幣 |
10 | 競租保證金 | 競租保證金的形式: “銀行轉賬” 競租保證金的金額:詳見表1 注:競租保證金應于2024年 8 月 5 日17時00分前匯達招租人銀行賬戶,否則視為無效競租。 轉至: 開戶名稱:福建省 (略)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 |
11 | 競租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地點 | 時間:2024年 8 月 5 日下午17時00分截止; 地點: (略) (略) (略) 297號福建省 (略) 二樓綜合管理部 |
12 | 招租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方式:0591-* |
第二部分 競租人須知
招租人福建省 (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所出資企業資產租賃和經營業務承包管理工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競租人須知》,以公開競價招租方式確定表1中房產承租人。本《競租人須知》適用于招租人、競租人和承租人。各方必須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并對自己在競價活動中的行為負責。
1. 租賃標的物
1.1租賃房屋名稱:詳見表1
1.2招租編號:FJAZZL-*-*
1.3租賃房屋地點:詳見表1
1.4租賃房屋建筑面積約:詳見表1
1.5表1中房產產權人福建省 (略) 。如有工商稅務登記等問題,請承租方自行負責解決。
提示:以上租賃標的物狀態以實際看樣為準。
2.租賃用途、租賃年限、招租底價、租金遞增方式、租金收繳方式
2.1 租賃用途:詳見表1。僅限用于表1中用途,禁止如:有污染、有噪音,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 (略) 正常生活等行業租用,且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
2.2 租賃期限:3年;
2.3 租金遞增方式:自承租期第二年度起(含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礎原則上每年遞增3%,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2.4租金收繳方式:按月支付,于每月10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3.競租人資格條件
3.1競租人要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2招租人不接受與招租人、產權人有歷史經濟糾紛的競租人參加競租報名。
4.租賃履約保證金及有關稅費規定
4.1履約保證金以合同為準,于本招租項目《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支付。
4.2 有關稅費: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招租人、承租人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租賃過程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氣、電信、公攤、修繕、電視收視費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5.競租人須接受的主要條件
5.1招租人僅提供現有場地給承租人使用、經營,不承擔承租人任何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承租人應自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遵紀守法。承租人自行負責辦理需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裝修設施的消防、環保、衛生等手續、驗收許可以及其他與房屋使用有關的手續)。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裝修事宜,應按《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5.2承租人與競租人必須一致,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對租賃房產只有使用權,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或分割出租,也不 (略) 分租賃房產。
5.3租賃期內,因法律、法規、政策 (略) 建設需要拆遷、拆除等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租賃合同自行終止,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承租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交還租賃房產。在結清租金、水電等費用后,出租人退還承租人租賃履約保證金。
5.4租賃期滿,出租人將按規定程序再次進行公開招租,原承租人如果沒有重新取得承租權,應及時搬遷。
5.5承租人應嚴格履行所簽訂的《租賃合同》。
5.6如有裝修免租期(原承租戶無裝修免租期),裝修免租期滿之日起7日內支付首月租金(免租期只免除租金,物業費及其他費用不免),后續租金在每一計租周期開始后的7日內支付。
5.7在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安全責任、消防責任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的其他責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與出租人無關。
5.8本次競價招租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原承租人參加競價時享有高于最高價3%的優先承租權。
5.8.1如有原承租人參與本次競價招租:1)若原承租人報價為最高報價時,確定原承租人為中標人。2)若原承租人報價和其他競租人報價同為最高報價時,原承租人如能較好地履行原租賃合同時,確定原承租人為中標人。3)若原承租人報價低于最高報價時,原承租人同意以高于最高報價3%的價格承租,確定原承租人為中標人。
5.8.2如無原承租人參與競價招租或原承租人放棄優先承租權,以最高報價者確定為中標人。
5.8.3如無原承租人參與競價招租或原承租人放棄優先承租權:1)多個報價人對同一房產報價相同(最高報價)時,以響應產權人提出的經營及使用范圍者確定為中標人。2)多個報價人對同一房產報價相同(最高報價)的,且都能響應產權人提出的經營及使用范圍時,報價人應當根據評審小組的要求進行現場二次密封報價,現場報價最高者確定為中標人。
5.9最高競租價不是受租唯一條件。
6.競租報名
6.1報名時間
凡有意參加競租者,請于2024年 7 月16 日至2024年 8 月 5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時間)攜帶資料到報名點領取招租文件。若在此期間未有競租人報名,則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順延期間有競租人報名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6.2報名地址
(略) (略) (略) 297號福建省 (略) 二樓綜合管理部。
6.3報名所持資料
6.3.1競租人為自然人:競租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簽字及手?。?,不得委托代理人。
6.3.2競租人為法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許可競租文件(加蓋公章、法人章)、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及承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7.踏勘現場
7.1 招租人不組織統一的踏勘和答疑,經招租人允許,競租人可為踏勘目的進入招租人的招租項目現場,自行對項目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踏勘。但競租人不得因此使招租人和原租戶承擔有關的責任和蒙受損失。競租人自行承擔踏勘現場的責任和風險。
7.2 招租人對競租人根據現場的實際狀況所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競租人應以房產現狀進行競價,競價標的物的數量、品質、面積等狀況以現場現狀為準。競租人遞交競租文件,視為對房產現狀無異議,并對招租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認可,并承諾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風險由中標人承擔。中標后,中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中標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毀約。
7.3 競租人應承擔其參加本招租活動自身所發生的費用。不論競租的結果如何,招租人不承擔競租人因參加競租活動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8.競租保證金
8.1競租中標人繳交的競租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可以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再另行補交。
8.2未中標的物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招租人在確定最后承租人后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8.3競租人發生下列任何情況之一時,招租人將取消其競租資格或承租資格,其繳納的競租保證金不予返還:
8.3.1所有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報價但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時;
8.3.2競租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租人協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8.3.3競租人對招租人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招租項目公正性的;
8.3.4承租人未在招租文件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與招租人(或產權人)簽訂《租賃合同》的;
8.3.5競租人在競租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或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租賃標的物質量、現狀等)提出異議的,或中標成為承租人后反悔的;
8.3.6承租人未按照《租賃合同》要求繳納履約保證金和首次租金的;
8.3.7本次招租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9.招租文件
9.1招租文件的修改
9.1.1 招租文件發出后,在提交競租文件截止時間3日前,招租人可對招租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9.1.2 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均以書面形式明確的內容為準。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書面文件為準。
10.競租文件的編制
10.1 競租文件和與競租有關的所有文件均應使用中文。
10.2 競租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度量衡單位。
10.3 競租文件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
10.4 競租文件的組成
10.4.1 承諾函;
10.4.2 競租人資料
10.4.2.1 法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許可競租文件(加蓋公章、法人章)、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及承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0.4.2.2 競租人為自然人:競租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簽字及手?。?,
不得委托代理人,不得提交代理人相關材料。
10.4.3 競租報價表
10.4.4 招租文件要求競租方提交的其它競租資料。
10.5 競租人提供的上述競租文件必須真實有效,任何一項虛假則取消其競租資格或承租資格,繳納的競租保證金不予返還。
11.競租文件的格式
11.1 競租文件的格式包括本須知第10條中規定的內容。
12.租金競租報價
12.1 按照租金競租報價基準(招租底價)上浮動報價,低于底價無效,無上限限制。
12.2 本次競價招租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原承租人參加競價時享有高于最高價3%的優先承租權。
12.2.1如有原承租人參與本次競價招租:1)若原承租人報價為最高報價時,確定原承租人為中標人。2)若原承租人報價和其他競租人報價同為最高報價時,原承租人如能較好地履行原租賃合同,確定原承租人為中標人。3)若原承租人報價低于最高報價時,原承租人同意以高于最高報價3%的價格承租,確定原承租人為中標人。
12.2.2如無原承租人參與競價招租或原承租人放棄優先承租權,以最高報價者確定為中標人。
12.2.3如無原承租人參與競價招租或原承租人放棄優先承租權:1)多個報價人對同一房產報價相同(最高報價)時,以響應產權人提出的經營及使用范圍者確定為中標人。2)多個報價人對同一房產報價相同(最高報價)的,且都能響應產權人提出的經營及使用范圍時,報價人應當根據評審小組的要求進行現場二次密封報價,現場報價最高者確定為中標人。
12.3 最高競租價不是受租唯一條件。
13.競租貨幣
13.1 本項目競租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
14.競租有效期
14.1在競租有效期內,凡符合本招租文件要求的競租文件均視為有效。
15.競租擔保
15.1 競租人應在提交競租文件同時,按本須知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交納競租保證金,并作為其競租文件的一部分。
15.2 對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競租保證金的競租,招租人將視為不響應招租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絕。
15.3 未中標的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招租人在確定最后中標人后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15.4 競租中標人繳交的競租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可以直接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再另行補交。
15.5 如中標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協議的,競租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中標人。
16、競租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16.1 競租人應提交競租文件材料一式*份。
16.2 競租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藍、黑墨水筆書寫,字跡應清晰易于辨認。
16.3 競租文件材料均應符合招租文件要求。
17.競租文件的提交
17.1競租文件的裝訂、密封和標記
17.1.1競租文件材料一律采用白色A4紙幅;
17.1.2競租人應自行準備信封,將競租文件密封在一個信封中;
17.1.3競租文件的密封袋 (略) 應騎縫加蓋競租人印章(自然人簽字及手?。?。
17.2招租人開始接受競租文件時間:2024年 7 月 16 日上午08時30分開始。
17.3競租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 8 月 5 日下午17時00分結束。
17.4競租文件的提交地點:競租人應按招租人招租文件中所規定的地點提交競租文件。
17.5招租人在本須知第17.3條規定的競租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競租文件,將被視為無效并拒收。
17.6在競租文件提交后,競租人不得補充、修改、撤回競租文件。
17.7在競租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至競租有效期滿之內,競租人不得撤回其競租文件,否則其競租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8.競租文件開標
18.1招租人將在競租人遞交競租文件截止時間后開標。
18.2開標程序
18.2.1開標會在招租人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
19.競租文件的有效性
19.1 競租文件開啟時,競租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競租文件, (略) 理,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19.1.1競租文件有關內容未按本須知規定加蓋競租人印章(自然人簽字及手?。┖臀唇泦挝环ㄈ嘶騿挝淮砣撕炞只蛏w章的;雖有單位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隨競租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的;
19.1.2 競租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19.1.3 競租文件不按招租文件要求格式的;
19.1.4 競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的要求提供競租保證金的;
19.1.5 租賃用途不符合招租文件要求的;
19.1.6 不滿足招租文件對合格競租方要求的;
19.1.7 競租報價低于招租文件規定的租金競租報價基準(招租底價)的。
20.競租文件評審
20.1開標時,招租人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對各競租人的競租文件進行符合性檢查和響應性評審。
20.2符合性檢查指依據招租文件的規定,從競租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招租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招租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
20.3響應性評審是指競租文件應與招租文件的所有實質性條款、條件和要求相符,無顯著差異或保留,或者對合同中約定的招租人的權利和競租人的義務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如果競租文件實質上不響應招租文件的各項要求,評審小組將予以拒絕。
21.競租文件計算錯誤的修正
21.1 如果數字表示的金額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時,應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21.2 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計價格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除非招租人評審小組認為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誤,此時應以標出的合計價格為準,并修改單價。
21.3按上述修正錯誤的原則及方法調整或修正競租文件的競租報價,競租人同意后,調整后的競租報價對競租人起約束作用。如果競租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報價,則其競租將被拒絕并且其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不影響評審工作。
22.競租結果和合同授予
22.1招租結果將在招租 (略) (略) 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如對招租結果有異議,可向招租人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22.2中標人應對其競租文件的真實性負責。招租人有權對中標人的競租文件中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復核,如發現其所提交的資料不真實,招租人將視其為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中標,其中標無效,給招租人或產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2.3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在約定的時間內,與招租人(或產權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
22.4中標人如不按招租文件的規定與招租人(或產權人)訂立租賃合同,則招租人將廢除中標,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人同時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2.5中標人如在與招租人(產權人)簽訂合同時另行加入不合理條款或不履行競租文件所作的承諾,則招租人有權將廢除中標,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人同時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2.6中標人如不按本競租須知的規定與招租人(或產權人)訂立租賃合同,則招租人將廢除中標,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租人(或產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招租人有權從合格的報價第二高且不低于招租底價的競租人選定中標人進行合同洽談并簽訂合同。
23.履約保證金
23.1承租人在簽訂了租賃合同書之后,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招租人(或產權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將在本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交出房產和繳清所有費用后28天內予以無息退還。
24.特別提示
24.1本招租項目房產按實際現狀出租,承租人已充分了解房屋的情況,承租人經營所需的營業執照及消防驗收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由其自行辦理,出租人對相關證件能否辦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競租人參與競租應自行做好有關的情況調查和風險分析,慎重決策并對決策結果承擔全部責任,如有任何異議則不應參與競租;如競租人參與競租并承租,今后不得以相關證件無法辦理或類似理由對本次招租行為或《租賃合同》的效力提出異議,或向出租人主張任何權利。
24.2出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與承租人辦理房屋使用權移交手續。
24.3承租人需對租賃房產進行裝修,應事先將裝修方案報出租人審核并書面同意,裝修過程不得影響周邊業主,如產生矛盾由其自行協調解決。
24.4租賃合同簽訂后,承租人不得將房屋進行轉租,否則,視承租人為違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已交的履約保證金將不得退還;租賃期間承租人不得破壞原有房屋結構等安全,由此造成的損失及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自行負責。
24.5在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安全及違反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出租人不負連帶責任。
24.6合同簽訂后給予裝修免租期原則上為15天(原承租人無裝修免租期,具體以合同為準),裝修期內免租金,但需繳納其他費用(如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
25.其他約定
25.1本次租賃標的物質量和狀況以競租人實際看樣為準,競租人參與競租則視為認可租賃標的物質量和狀況,報價成交后競租人承諾不對標的物質量、狀況以及現有或潛在的風險和相關《租賃合同》的條款提出任何異議。競租人一旦繳納競租保證金并遞交了競租文件,即表明已詳盡了解并認可租賃標的物相關情況,完全了解本次租賃標的物質量和狀況,全面行使了知情權,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自愿承擔由于對租賃標的物質量和現狀等了解不細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己參加報價的行為負完全責任。招租人和出租人不對報價標的物瑕疵及現有或潛在的風險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25.2競租人繳納競租保證金及按照招租人要求提交競租文件即表明認可招租人通過公開招租本項租賃標的物交易方式,其競租文件即為不可撤銷,若該租賃標的物最高報價的競租人撤銷其報價,則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且招租人保留繼續追訴的權利。
25.3競租人一旦繳納競價保證金并遞交了競租文件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招租底價承租租賃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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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