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青島 (略) 委托北京 (略) 編制《青島銘昶國際科技孵化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5年12月25日 (略) 環境保護局嶗山分局的批復(青環嶗審[2015]98號)。
本次環境保護驗收范圍為青島銘昶國際科技孵化器項目高分子新材料研發中心(1號樓)、基礎軟件設計和研發中心(2#樓)、頁巖氣開采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中心(3#樓)、臺灣中小企業成果轉化中心(4#樓)、臺灣中小企業成果轉化中心(5#樓)及其配套用房、停車位等;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項目食堂、燃氣鍋爐、地下車庫汽車清洗設施、軟水制備設備不再建設。
本次驗收項目總投資6500萬元、環保投資90萬元,總占地面積30670m2,總建筑面積*.85m2(地上總建筑面積91315.23m2、地下總建筑面積24979.62m2)。
2024年01月,青島 (略) 委托山東 (略) 承擔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以作為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一部分,旨在為本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提供技術依據。
主要驗收調查及監測結果如下:
1、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調查
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李村河污水處理廠處理。
因此,本項目廢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實,不會對周圍水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2、廢氣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調查
廢氣主要為汽車尾氣。車庫采用機械進/排風方式進行通風換氣,項目設有6個排風口,除3#樓南側排風口設于綠化帶外,另外5個設于建筑側墻,綠化帶中排風口位置距離相鄰樓座大于10m,建筑側墻排風口高于地面2.5m。
在風口處落實相應的防護措施后,地下車庫汽車尾氣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污染影響。
3、噪聲源及污染防治措施調查
噪聲污染源主要來自配套設備噪聲、進出車輛噪聲、地下車庫排風口噪聲,項目采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等措施,對項目及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來源及污染防治措施調查
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辦公垃圾以及各企業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辦公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各企業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或外運綜合處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營運期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5、驗收監測結果
(略) 出具的《檢測報告》(H*-016)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晝夜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青島 (略) 青島銘昶國際科技孵化器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項目在設計、施工和試運行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環保措施,包括污染防治措施與水土保持措施、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控措施,污染物做到達標排放,實際環境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內,達到保護環境的目標。項目需加強環境管理措施,做好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
因此,本次調查結論認為,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條件,可以通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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